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德国WAG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有利于保证德国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