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八名,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2021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6,200万欧元借款额度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20日,申请借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信虎峰、罗开全、李松刚、何瑜鹏、王悦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延长向关联方借款额度期限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