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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9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董事长罗开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任:罗开全,委员:郑英军、王子冬、卫凯、李彦波。

2.审计委员会(无变化)

主任:马朝松,委员:罗开全、郑元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变化)

主任:郑元武,委员:卫凯、马朝松。

4.提名委员会

主任:马朝松,委员:罗开全、郑英军、郑元武、王子冬。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红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或部分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26名激励对象全部放弃),涉及限制性股票合计175.5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0人调整为26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750.00万股调整为2,574.4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量由2,475.00万股调整为2,299.4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董事罗开全、郑英军、李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3月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264名激励对象2,299.46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罗开全、郑英军、李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杨红星个人简历杨红星,男,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办公厅法律事务处业务员、权益管理部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业务经理、政策研究与法律事务部制度建设与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办公厅(董事会办公室)法律管理处处长、政策法规部法律事务管理处处长、政策法规部(党组办公室)制度建设处处长。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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