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增加董事会席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包括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上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规则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