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22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10%股权的交易事项更新编制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公司上述重组事项更新编制了有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18年度及2017年度)》(德师报(审)字(19)第S00433号)和《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18年度、2019年6月》(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09号)。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