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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亨通光电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实缴出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4号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

暨向子公司实缴出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工”)拟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江苏亨通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经开新能源”)实缴出资。

? 本项目拟增加亨通经开新能源、江苏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蓝德”)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亨通海工本次出资完成后,亨通经开新能源拟将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租赁给亨通海工之子公司亨通蓝德以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开展风机安装等海上风电施工业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506,522股,每股发行价为25.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

3,012,047,08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012,999,98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1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90,174.2077,187.60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
2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46,646.6039,095.30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3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17,939.1017,249.10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4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49,817.8042,354.00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38,661.1035,414.00子公司优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优网助帮科技有限公司
6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33,238.80301,300.00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上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的45,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5,027.45万元变更投资于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与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22,354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了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7,022.35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亨通海工拟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亨通一航”号和“亨通蓝德”号)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亨通经开新能源实缴出资。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亨通一航”号和“亨通蓝德”号海上风电施工船的评估价值分别为31,454.00万元和22,066.66万元,合计为53,520.66万元。本次出资完成后,亨通海工对亨通经开新能源的实缴出资总金额为55,020.66万元。

本次出资完成后,将增加亨通经开新能源、亨通蓝德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亨通经开新能源将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租赁给亨通海工之子公司亨通蓝德以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开展风机安装等海上风电施工业务。因亨通海工本次出资资产评估为其完全价值,未扣除建设和购置资产时尚未支付的款项,该等未付款项将由亨通海工按已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将遵照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该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和支付路径,由募集资金支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为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在已有资产的基础上继续投资建设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以及两台嵌岩钻机,建成后将形成年安装76台风机、嵌岩打桩12根的施工能力。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亨通海工,公司拟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亨通海工用以新项目的实施。本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建设期为18个月。新项目总投资46,731.3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45,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11%,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82年。

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40,085.81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914.19万元(不含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公司海洋能源互联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依托江苏常熟的区位优势和当地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亨通海工与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滨江城投”)在常熟市合资成立亨通经开新能源。双方约定,亨通海工的出资方式主要为实物资产,常熟滨江城投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常熟滨江城投已完成2.5亿元的货币出资,考虑到本项目建造的工程施工船已经竣工,公司拟由亨通海工将上述两艘海上工程船对亨通经开新能源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亨通经开新能源将依托目前已建成的两艘海上工程船,另添置液压打桩锤、3500T全回转吊机等工程设备,租赁给亨通海工之子公司亨通

蓝德以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开展风机安装等海上风电施工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海上风电安装业务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海洋能源互联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向亨通经开新能源实缴出资的相关情况

(一)亨通经开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亨通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8号法定代表人:钱志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海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亨通经开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1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16,472.2816,177.05
净资产15,488.6115,631.33
营业收入1,307.34728.61
净利润488.61142.71

(三)具体出资方案

本次出资前,常熟滨江城投已实际出资到位25,000万元人民币,亨通海工已实际出资到位1,500万元人民币。亨通海工拟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亨通经开新能源出资。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两艘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船的评估总价值为53,520.66万元(含税)。本次出资完成后,亨通海工对亨通经开新能源的出资总金额为55,020.66万元。亨通经开新能源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65%65,00055,020.66
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35,00025,000
合计100%100,00080,020.6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1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31,758.9251,306.29
净资产14,639.2834,870.57
营业收入16,594.5737,646.11
净利润4,778.5620,231.29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亨通光电上述变更募集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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