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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拟分拆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洋光网”)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筹划亨通海洋光网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待分拆上市方案制定后尚需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亨通海洋光网拟上市地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批准或注册等相关程序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在通信和能源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光通信、海洋能源、智能电网、海洋通信、智慧城市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通信和能源领域系统解

决方案服务商。本次拟分拆的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专注于海洋通信(包括海洋观测)及智慧城市业务,致力于成为全球跨洋通信系统集成业务领导者以及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全球领先的海洋通信、海洋观测科技型企业。2021年度亨通海洋光网的净利润占亨通光电净利润低于10%,本次分拆上市亨通海洋光网拟增发不低于10%的股份,具体以届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分拆亨通海洋光网独立上市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亨通海洋光网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分拆亨通海洋光网上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在产业上下游的综合布局,强化公司的市场及技术优势,加快打造全球领先的海洋通信、海洋观测科技型企业,全面深化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快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9-14

注册资本:50924.401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8号2幢

法定代表人:许人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M91X192

主营业务:亨通海洋光网及其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洋通信(含海洋观测)业务,为客户提供高可靠、高性价比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和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实施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端到端服务。亨通海洋光网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城市业务,为ICT智慧类客户提供定制化、高标准、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包括集成方案设计、集成项目实施、集成项目管理、

集成项目验证、行业咨询服务等专业服务在内的全流程一体化完整集成服务解决方案。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海洋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环保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气象观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海洋光网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授权事项

亨通光电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始筹划控股子公司亨通海洋光网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启动分拆亨通海洋光网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亨通光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拓宽亨通海洋光网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和亨通海洋光网的核心竞争力。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需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亨通光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

市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亨通光电监事会认为:本次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亨通海洋光网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和亨通海洋光网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亨通光电监事会同意公司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事项。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亨通海洋光网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股东大会对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拟上市地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控股子公司亨通海洋光网分拆上市相关事宜的实施,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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