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杨福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聘任杨福祯先生为总经理。
独立董事: 周晓苏 万国华 俞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