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拟向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90.00%股权,向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河南中鑫债转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60.98%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00,000万元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金黄金自设立之日起控股股东始终为中国黄金,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前后,中金黄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金黄金控制权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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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的签章页)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