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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5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精工钢构”)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7,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947,300,000.00元。2018年4月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3556号《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8月22日已投入募集金额
1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139,645.2694,730.0064,446.51
合计139,645.2694,730.0064,446.5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19年8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511.95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的情况

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募投计划规划的委托贷款形式资金流转效率低,且还有委托成本,降低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为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由“本次募集的资金将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入浙江精工、湖北精工及上海精锐,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本次募集的资金将以委托贷款或直接向浙江精工、湖北精工及上海精锐提供借款方式投入浙江精工、湖北精工及上海精锐,委托贷款和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委托贷款和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浙江精工、湖北精工及上海精锐分别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及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的简称。)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方式,有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有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发生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投入方式变更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仅为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方式的变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保荐机构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方式的变更,有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精工钢构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方式变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工钢构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方式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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