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青娇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3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公司本部、本公司、精工钢构 | 指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精工控股、精工控股集团 | 指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精工控股投资 | 指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精功集团 | 指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精工钢构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 JIANG&JING GONG STEEL BUILDING(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JJ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月华 | 张姗姗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电话 | 021-62968628 | 0564-3631386 |
传真 | 021-62967718 | 0564-3630000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600496@jgsteel.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7161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7161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99 |
公司网址 | www.600496.com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工钢构 | 600496 | 长江精工、G精工钢、长江股份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669,269,018.57 | 3,895,097,346.67 | 1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2,049,642.21 | 118,861,288.39 | 5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2,578,814.58 | 105,546,836.22 | 5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7,788.05 | -301,328,047.95 | 105.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55,290,415.56 | 4,876,356,773.40 | 3.67 |
总资产 | 14,601,126,418.88 | 13,314,032,076.09 | 9.6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06 | 0.0716 | 4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06 | 0.0716 | 4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98 | 0.0636 | 41.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6 | 2.96 | 增加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7 | 2.63 | 增加0.6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40,246.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42,172.6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27,858.9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81,005.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60,944.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990.89 |
所得税影响额 | -2,273,410.19 |
合计 | 19,470,827.63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钢结构建筑及围护系统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是集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于一体的业务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体系包括传统钢结构产品和装配式建筑产品。
1、钢结构产品体系
1)轻型工业厂房、仓库等的工业建筑体系(轻型钢结构)
2)写字楼、商业用房、民用建筑的商业建筑系统(多高层重型钢结构)
3)机场航站楼、火车站、文化体育场馆等的公共建筑系统(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
2、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和推广,自主研发了绿筑GBS 建筑体系,形成了基本覆盖主流建筑需求的五大产品体系——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通过“直营E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装配式建筑。绿筑GBS建筑体系实现钢结构与混凝土混合运用和装配式预制钢结构、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提升了钢结构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功能,解决了预制钢结构、预制混凝土各自的缺陷。目前,公司是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装配式建筑行业中两大主流技术体系的公司,可以极大的满足市场需求。
3、业绩驱动因素:
1)宏观政策驱动
a.国家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钢结构发展带来了较好发展契机。b.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c.基础投资及经济带战略的推进等及相关政策为钢结构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d.国家《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等诸多支持民企发展政策出台,为民企尤其是民企上市公司在多渠道融资、公平市场竞争等方面带来更多便利。
2)战略转型升级
在传统业务领域,公司积极抓住细分市场发展机遇,实施高端定位战略,积极提升公司业务。公共建筑领域,公司主要抓住铁路、机场、城市轨交及文化体育场馆等细分市场的投资机遇;在工业建筑领域,公司主要定位于环保、新能源、物流仓储等战略新兴行业的高端客户。
在新业务发展方向,公司积极发展绿色集成建筑业务,推进公司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自2010年起进军绿色集成建筑领域以来,公司在原有钢结构业务的基础上,整合建筑物结构系统、楼面系统、墙面系统和功能系统,开发了精工自有的绿筑GBS集成建筑体系。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与其他建筑结构相比,钢结构建筑具有自重轻、强度高、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周期短、循环利用率高、节能环保等优点。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钢结构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及设施、大跨度桥梁、高耸塔桅、海洋工程及能源工程建设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钢结构制造、安装技术总体已达到国际水平,产业规模与钢铁行业同列全球第一。
虽然我国建筑钢结构在近年来从产量和应用领域来看都有大幅提高,但钢结构用钢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例一直在5%-8%浮动,钢结构用钢量占建筑用钢的比例约为9%-11%,而钢结构产值占建筑总产值的比例仅为2%-3%,与主要发达国家50%以上的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指出,目标到2020年钢结构用钢占建筑用钢比例从2015年的10%提升到25%以上;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力争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5,000万吨增加到1亿吨以上。因此钢结构建筑在我国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1、绿色建筑的发展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
绿色建筑的发展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随后住建部及地方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助推装配式建筑发展。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3月,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中首次单独提出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随后浙江、湖南等各省份陆续提出“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方案”并得到住建部批复同意,将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给拥有技术、品牌实力的钢结构领先企业带来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2、基础建设的投资提升钢结构的市场需求空间
2019年政府报告指出:2019年预计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国际“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促进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国门。国内继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促进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将有效拉动基础设施投资。
3、公司资质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钢结构行业龙头企业,凭借为客户提供系统化、集成化的能力以及更为完善的产业链、更为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专业规范的服务,承接了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工程、北京新机场航站楼、港珠澳大桥香港旅检大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101层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小蛮腰”(广州新电视观光塔)等多项国家或地方标志性建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所做的建筑钢结构产值排名,公司一直居于行业前茅。钢结构行业最主要的资质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壹级、贰级、叁级。同时,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探索解决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发包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住建部于2014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试点,公司为首批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中国金属围护系统承包商资质证书。
公司已取得由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的环境、质量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业经评审并符合相关标准。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精工钢构素以“高、大、难、特、新”的工程建设为品牌标杆,在数百个钢结构项目实施中,成功研发了大型弯扭构件成套技术、张弦结构施工成套技术、大型开合屋盖成套技术、大型铸钢节点成套应用技术、精工BIM技术、BLS直立缝咬合金属屋面防水技术及装配式钢结构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双向预应力张弦桁架施工技术等多项自有创新技术体系,并能将技术理论在项目实施中高效体现,为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济精工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是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上海装配式建筑技术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推广基地、浙江省钢结构装配式集成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及下属9家子公司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精工钢构自主研发的绿筑GBS集成建筑住宅体系,实现从结构体系装配化到外墙系统、装饰系统、设备管线系统整体装配化,装配化率达到50-95%;服务内容涵盖设计、加工、施工安装、运营维护全过程,具备装配式建筑EPC实施能力。通过GBS集成体系及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有效减少整体项目工期、施工措施、建筑垃圾、现场工人、现场粉尘、现场噪音等,改变了传统建造方式对现场工人的依赖,真正实现了绿色建造。
2、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良好的综合实力参与钢结构业务的市场竞争,并承接了“鸟巢”体育场馆、北京新机场航站楼、沙特国王塔等地标建筑,树立了高端市场的品牌形象。公司承接的轻钢项目的客户群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承接的空间和多高层项目以大型的国家级及省、地市级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机场、高层建筑等为主。
公司是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建了近百项国家标志工程、重点工程和品牌工程。公司的品牌优势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打开了新的局面,树立了高品质、高技术、高服务质量的市场形象。公司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工程大奖1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鲁班奖22项、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金奖166项,并多次获得钢结构空间领域最高奖项“综合金奖”及“综合银奖”,以及“国家优秀工程奖”。
3、业务协同与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是钢结构行业中的综合性企业,具有满足客户各种实际需求的系统集成服务能力。与单纯的制造、施工类企业相比,公司的产业链更为完善、产品线更为丰富、更为接近客户端。在设
计、制造、施工等各个环节,公司能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力求在项目初期就通盘规划,优化设计、制造、施工及维护等各环节,努力为客户提供工期短、综合成本低、维护响应迅速的钢结构产品。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19号),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利用在装配式领域的技术优势,发展以装配式绿色建筑技术为核心的标准建筑领域EPC。通过“直营 EPC工程总承包”承接了包括4.09亿元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中心项目、6.04亿元绍兴技师学院(筹)项目等合计近20亿的项目。
公司利用在钢结构空间大跨建筑领域的技术优势,以钢结构空间大跨建筑技术为核心的非标建筑领域EPC,2019年初,公司承接了23.5亿元的公共建筑——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EPC工程,该项目是是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接的规模最大的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交钥匙”工程,公司EPC转型之路将由此进入跨越发展阶段。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国内形势错综复杂,但公司主营业务仍然取得了快速发展:报告期,公司实现业务承接额89.56亿元,同比增长36.30%,完成全年目标的60%,其中工业建筑已完成全年业务目标;实现营业收入46.69亿元,同比增长19.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53.16%,已超过2018年全年净利润。
报告期,公司装配式建筑技术加盟业务签订2单,涉及资源使用费1亿元,目前累计签订6单,涉及资源使用费3.2亿元。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业务获得突破,承接了23.5亿元的绍兴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1、精准定位高端市场,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稳步增长
(1)工业建筑:瞄准战略新兴行业,抓住行业龙头
公司瞄准政策鼓励的新兴行业,如高端物流、新能源汽车、环保行业等细分领域市场,并通过差异化产品研发,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如公司针对工业厂房研发的JR4精致屋面系统,360°直立锁缝、高精度模块化的设计、精细化的制造和装配式的安装,获得国际FM最高标准的认可。为了更进一步提升金属围护系统的抗风性能,在FM标准的抗风揭实验台上,公司从360°的直立锁缝基础中研发升级了锁缝450°的JR6屋面系统,后期最大锁缝角度可达540°,握裹力强,抗风性能将得到极大提升,成功抵御超强台风“利奇马”的考验。
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与新兴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这些公司即便在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仍然有许多建设需求,保证了公司工业建筑业务连续多年的持续增长,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超过30%。
报告期,工业建筑业务承接额41.61亿元,汽车、物流、环保等新兴行业订单占比超过80%,老客户订单在工业建筑新签业务占比达50%以上。
(2)公共及商业建筑:不断巩固“城市地标缔造者”地位
报告期,公司公共及商业建筑业务承接额44.73亿元,同比增长108.37%。
公司公共及商业建筑业务主要定位为地标型建筑、品牌项目,截至目前已承接了数百项“重、大、难、新”的工程,荣获“詹天佑工程大奖”工程12项、“鲁班奖”工程22项、“国家钢结构金奖”166项,成就了精工城市地标缔造者的地位。
报告期,公司承接了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三大赛区项目(5.2亿元)、成都凤凰山体育中心项目体育场钢结构工程,为体育竞技发展贡献精工力量。公司还承接了上海市前滩信德文化中心项目、海南国际会展二期扩建项目、成都自然博物馆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等地标项目。公司承建的新世界七大奇迹之首——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今年9月即将启用。
(3)装配式建筑:领先技术,行业唯一全产业链企业
精工钢构通过自主研发的精工绿筑GBS建筑体系,形成了基本覆盖主流建筑需求的五大产品体系——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通过“直营E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装配式建筑。
该体系具有以下创新点:
a.拥有集成建筑成套技术体系,可以实现从结构体系装配化到外墙系统、装饰系统、设备管线系统整体装配化,装配化率可达 50-95%;b.具有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工程服务能力,即服务内容涵盖设计、加工、施工安装、运营维护全过程,故具备装配式建筑 EPC 实施能力;c.行业唯一的“PSC”技术创新,实现钢结构与混凝土混合运用(PS+PC),和装配式预制钢结构、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PS*PC),提升钢结构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功能,解决了预制钢结构、预制混凝土各自的缺陷;d.实现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自主研发基于 BIM 信息化的“物联网平台”、“仓库管理平台”等,构建信息化管理能力。报告期,公司技术加盟业务新签2单;至此,累计加盟合作6家,涉及资源使用费3.2亿元。报告期,公司以直营业务模式承接了杭州市2022年第19届亚运会运动员村、技术官员村、媒体村等工程项目;累计至目前,先后通过“直营 EPC工程总承包”承接了包括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中心项目(4.09亿元)、绍兴技师学院(筹)项目(6.04亿元)等合计近20亿的项目。
(4)EPC工程服务总承包:业务模式转型,向产业链上游延伸。
工程服务总承包商居于建筑业产业链的首端,占据着“代业主”的至高地位。同时,这个在国外通行已久的业务模式,在中国却是新事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之后,中国建筑业才逐步开始探索这一建筑模式。对此,公司紧抓机遇,利用自身的业务特点和技术优势,快速切入蓝海市场:公司依托在装配式绿色建筑、钢结构空间大跨建筑、工业建筑领域的技术优势,借助BIM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带来的建筑产业化升级,实现了EPC业务发展三线突破,即以装配式绿色建筑技术为核心的标准建筑领域EPC、以钢结构空间大跨建筑技术为核心的非标建筑领域EPC和以预制金属建筑技术为核心的工业建筑EPC。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23.5亿元的公共建筑——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EPC工程,该项目是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接的规模最大的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交钥匙”工程,公司EPC转型之路将由此进入跨越发展阶段。
2、积极应对控股股东之相关股东的债务违约问题,防止精功集团问题对本公司产生不良声誉影响。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之相关股东——精功集团发生了债务违约情况,由此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声誉上产生负面影响。对此,精工控股及本公司均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尽力消除这些负面影响:
(1)控股股东采取的应对措施
① 与合作方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减少相关方担忧。
精功集团持有精工控股45.9%股权,与第二股东中建信集团持股比例仅差1.8%。故精工控股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与精功集团日常也无关联交易,仅有的对精功集团不足2亿的信用担保均同时具有其它物权抵押,实质风险敞口很小。精功集团发生违约事件后,精工控股第一时间向各合作方作积极正面的沟通,阐明大小精gong的区别,以及精工控股实质面临的风险不大,请各方安心。
② 确保生产经营平稳正常,经营业务逆势增长。
③ 加强资金管理,通过新增授信、处置非主业资产等方式增强流动性。
(2)本公司采取的措施
精功集团违约事件对本公司主要是声誉上的影响。违约事件发生后,本公司也积极与投资人、金融机构、客户等沟通,消除疑虑:
① 精功集团乃间接股东,其债务纠纷不会直接传导至本公司。
基于上述股权关系,公司的经营团队、业务发展、品牌技术等都具有独立性,不依赖于精功集团。
②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防止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目前公司也未有对精功集团的关联交易和担保。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69,269,018.57 | 3,895,097,346.67 | 19.88 |
营业成本 | 3,938,008,149.03 | 3,343,320,412.28 | 17.79 |
销售费用 | 68,632,860.18 | 56,959,138.04 | 20.49 |
管理费用 | 179,771,861.03 | 156,171,163.70 | 15.11 |
财务费用 | 81,016,929.51 | 84,515,328.53 | -4.14 |
研发费用 | 182,577,093.63 | 137,170,945.11 | 3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7,788.05 | -301,328,047.95 | 105.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28,332.71 | -96,205,433.25 | -6.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876,558.94 | 891,380,764.23 | -121.30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研发项目投入资金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售商品收款增加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定向增发影响。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14,535,128.88 | 1.47 | 132,434,572.82 | 0.99 | 61.99 | 主要为以票据结算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28,760,065.34 | 3.62 | 405,198,737.73 | 3.04 | 30.49 | 主要为在建工程订单金额增加导致项目备用金及外部单位往来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701,587,294.15 | 18.50 | 1,724,773,649.57 | 12.95 | 56.63 | 主要为以票据结算的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61,417,326.65 | 1.79 | 188,957,216.14 | 1.42 | 38.35 | 主要为本期应付的保证金及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0,000,000.00 | 1.23 | 120,000,000.00 | 0.90 | 50.00 | 主要为长期借款转入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
长期借款 | 120,853,188.62 | 0.83 | 181,263,862.81 | 1.36 | -33.33 | 主要为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抵押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5.02亿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 | 备注 |
例(%) | |||
怀化晟力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房屋、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金属结构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钢材加工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 | 13 | 公司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950万元与其他方合资设立怀化晟力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报告期投资金额为0万。 |
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计算机软件、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 | 65 | 公司出资600万元购买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6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出资455万元。 |
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机械设备、能源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和专用汽车(按国家公告的产品目录生产)及其它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租赁和技术服务;钢结构产品的开发、制作、销售、安装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等 | 100 | 公司出资5000万元购买湖北绿智精工10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出资5,000万元。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行业 | 主要产品、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120,000.00 | 667,815.17 | 217,881.06 | 8,537.08 |
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20,000.00 | 75,577.25 | 12,736.98 | 3,802.77 |
美建建筑系统(中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 | 2500万美元 | 134,293.83 | 52,652.28 | 3,086.16 |
国)有限公司 | 构件加工 | |||||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3700万美元 | 179,358.20 | 37,886.42 | 4,114.3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机场航站楼和火车站等,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等直接相关,亦受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的长期影响。应对措施:针对此风险,公司对宏观经济及市场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不定期地发布指导性文件,调整经营方针;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能力,创新产品体系,引导客户需求;此外,公司整合各业务的营销力量,提高重大项目的运作能力,提高重大项目、标志性工程的中标率;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增强应收账款管理。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结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包括钢板、焊管、型钢、无缝钢管等。报告期内,公司钢材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50%左右,总体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
(1)提高统一采购比例,以提高公司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加强战略供应商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关系管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长期采购协议,争取优惠政策。
(2)建立了钢价波动跟踪机制,根据钢材价格波动趋势选择采购合适时机。
(3)根据钢材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趋势,综合考虑成本与毛利,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销售合同定价形式,在预期钢材价格将持续上涨时,公司积极争取工程价格可以调整的开口或半开口合同,防范钢材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经营风险。
(4)建立特殊情形下与业主的价格协商机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钢材价格过快上涨的特殊情形,即使签署了闭口合同,公司仍将积极与业主或总包协商,对材料涨价造成的损失适当给予材料补差或者其它补偿方式。
(5)公司也将继续加大业务发展力度,特别是战略新兴板块(集成装配式建筑等)的发展与投入,提升高毛利率业务的占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竞争风险
钢结构行业在我国仍是一个新兴行业。近年来,我国钢结构产业市场发展较快,由于钢结构产品应用广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建和从相关行业转产过来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迅速增多。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
尽管钢结构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在低端市场(特别是一些普通厂房类项目),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出现下降。而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型厂房、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中高端市场,会逐步集中到一些品牌企业中。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大"八大技术体系"的研发与应用,维持技术领先地位,打造技术壁垒;另一方面拓宽业务链,形成为客户提供集成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此外,公司深入开展精益管理,狠抓降本增效工作,提高运营效率、控制产品成本,力争管理出效益。
4、安全风险
钢结构工程施工大多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如果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均有可能构成安全风险隐患。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贯强调加强质量、安全的事前防范,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
5、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境外业务拓展,随着在中东、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的相关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品牌在上述地区逐渐建立。但海外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将面临着潜在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汇率波动等风险。若公司海外目标市场所属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发生重大波动或出现经济危机,公司海外业务的应收账款将存在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公司海外钢结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及其他外币计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对上述地区业务的结算货币继续较快升值,将导致公司承受汇率波动损失。
应对措施:1、业务承接时筛选信誉好、有相应实力的客户,并确认其用于支付项目的资金是否落实。2、在合同中明确付款节点,收到进度款后继续下一阶段工程实施。3、更多地采用国际通用的支付手段,比如信用证等,以降低收款风险。4、通过签署相对弹性的合同条款、"内保外贷"、远期结售汇等方式控制汇率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19年5月18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非竞争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 非竞争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参与认购的精工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 2018年4月23日,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之相关股东——精功集团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债券、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9-046号、2019-051号临时公告。
2、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金良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47 号),对精功集团未有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等事项,给予精功集团及金良顺分别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9-049号临时公告。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19 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 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进行幕墙业务工程分包,其中采购产品不超过10,000万元,工程业务分包不超过50,000万,合计总金额为不超过60,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协议有效期为 2019年度。(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17”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累计采购金额为2071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与精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度进行联合投标工作事宜,年度内累计金额为10亿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18”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发生金额为1417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有限 | 19,500 | 2018.3.30 | 2018.3.30 | 2025.11.30 | 股权质押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联营企业 |
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9,5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6,51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4,576.8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4,076.8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8.2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9,50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4,635.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4,135.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联营企业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因其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应上海银行要求,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各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其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涉及担保金额1.95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着绿色、环保、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利用资源,合理保护环境。一是公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境安全管理方案;二是,设有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定期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7,54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365,069,604 | 20.16 | 质押 | 364,6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0,000,000 | 16.57 | 300,000,000 | 质押 | 30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782,152 | 2.42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基金-招商银行-建信乾元安享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12,047,000 | 12,047,000 | 0.67 | 无 | 其他 | ||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941,202 | 9,941,202 | 0.55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061,100 | 8,061,100 | 0.45 | 无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7,131,300 | 0.39 | 无 | 其他 |
段学东 | 0 | 6,980,583 | 0.3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66,817 | 6,366,817 | 0.35 | 无 | 其他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96,363 | 6,296,363 | 0.35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5,069,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069,604 |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782,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82,152 | |||||
建信基金-招商银行-建信乾元安享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12,0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47,000 | |||||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941,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9,941,20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06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61,1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13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1,300 | |||||
段学东 | 6,980,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0,583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66,817 | 人民币普通股 | 6,366,81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96,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6,363 | |||||
UBS AG | 6,176,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6,50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有无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1年4月23日 | 300,000,000 | 限售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精工债 | 122413 | 2015年7月29日 | 2020年7月29日 | 30,000,000 | 5.20 | 按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精工01 | 143400 | 2017年11月15日 | 2021年11月15日 | 385,000,000 | 6.50 | 按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完成了“15精工债”2019年度利息支付工作,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 |
联系人 | 张士利 | |
联系电话 | 021-68881513 |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 |
联系人 | 吴亮 | |
联系电话 | 010-66538784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15精工债”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17精工01”受托管理人。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15精工债”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末账户余额为0元。
公司“17精工01”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报告期末账户余额为0元。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4日,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5精工债”与“17精工01”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15精工债与17精工01跟踪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15精工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了《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上述报告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17精工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了《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上述报告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28.21% | 132.45% | -4.24 |
速动比率 | 66.16% | 65.36% | 0.80 |
资产负债率(%) | 65.19 | 63.19 | 2.0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48 | 3.58 | -2.79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银行授信额度合计45.28亿元,已实际使用授信34.74亿元,尚未使用额度10.54亿元。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42,105,023.96 | 1,857,032,359.5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14,535,128.88 | 132,434,572.82 |
应收账款 | 七、5 | 1,877,174,649.92 | 1,634,993,668.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893,631,109.87 | 1,001,373,069.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28,760,065.34 | 405,198,737.73 |
其中:应收利息 | 24,178,343.08 | 6,646,390.20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538,433,432.85 | 5,206,448,022.2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2 | 48,580,726.39 | 41,014,193.04 |
流动资产合计 | 11,443,220,137.21 | 10,278,494,623.2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51,268,451.7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777,449,452.37 | 757,385,921.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7 | 450,778,252.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9 | 54,994,581.99 | 57,276,194.04 |
固定资产 | 七、20 | 801,454,505.24 | 770,031,811.78 |
在建工程 | 七、21 | 305,808,350.87 | 287,519,851.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5 | 323,152,692.79 | 270,044,211.0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315,312,029.90 | 315,312,02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8,993,690.99 | 49,498,024.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79,962,724.79 | 77,200,956.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57,906,281.67 | 3,035,537,452.80 | |
资产总计 | 14,601,126,418.88 | 13,314,032,076.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1,639,922,640.10 | 1,688,35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4 | 2,701,587,294.15 | 1,724,773,649.57 |
应付账款 | 七、35 | 2,754,359,633.41 | 2,801,340,460.18 |
预收款项 | 七、36 | 1,164,563,098.02 | 1,033,461,308.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7 | 84,499,689.48 | 86,852,047.51 |
应交税费 | 七、38 | 138,968,191.93 | 116,547,761.22 |
其他应付款 | 七、39 | 261,417,326.65 | 188,957,216.14 |
其中:应付利息 | 25,145,365.84 | 8,760,045.1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1 | 1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25,317,873.74 | 7,760,282,443.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3 | 120,853,188.62 | 181,263,862.81 |
应付债券 | 七、44 | 412,851,503.75 | 412,101,827.6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6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4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3,704,692.37 | 653,365,690.49 | |
负债合计 | 9,519,022,566.11 | 8,413,648,134.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1 | 1,810,445,200.00 | 1,810,445,2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3 | 975,886,534.61 | 980,286,855.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5 | 70,887,916.86 | 69,603,595.8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7 | 147,706,671.99 | 147,706,671.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8 | 2,050,364,092.10 | 1,868,314,449.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55,290,415.56 | 4,876,356,773.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813,437.21 | 24,027,168.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82,103,852.77 | 4,900,383,942.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01,126,418.88 | 13,314,032,076.09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4,817,416.43 | 716,197,139.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680,022.84 | 15,382,978.81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58,467,222.39 | 449,059,819.1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9,627,365.03 | 130,593,975.6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32,819,229.99 | 1,213,500,083.08 |
其中:应收利息 | 5,170,882.87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33,090,900.00 | 2,352,000.00 |
存货 | 597,590,938.31 | 523,533,268.1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60,163.42 | 4,033,071.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73,562,358.41 | 3,052,300,336.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32,768,451.7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510,409,888.82 | 3,441,756,494.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2,778,252.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159,556.12 | 83,637,939.05 | |
在建工程 | 4,826,695.55 | 1,867,943.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948,094.81 | 10,127,313.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166.61 | 57,166.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40,914.97 | 14,791,184.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57,813,569.61 | 3,985,006,493.65 | |
资产总计 | 7,431,375,928.02 | 7,037,306,830.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7,950,000.00 | 616,9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94,100,000.00 | 990,231,659.00 | |
应付账款 | 264,687,127.16 | 280,815,232.35 | |
预收款项 | 110,753,460.43 | 57,626,768.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55,715.81 | 15,040,066.57 | |
应交税费 | 5,152,392.46 | 7,236,300.66 | |
其他应付款 | 759,324,443.24 | 859,411,841.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17,625,777.63 | 4,453,820.05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94,923,139.10 | 2,827,311,868.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12,851,503.75 | 412,101,827.6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2,851,503.75 | 412,101,827.68 | |
负债合计 | 3,607,774,642.85 | 3,239,413,695.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10,445,200.00 | 1,810,445,2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46,751,525.55 | 1,046,751,525.5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1,085,997.82 | 95,644,569.2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4,137,315.61 | 124,137,315.61 | |
未分配利润 | 741,181,246.19 | 720,914,524.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23,601,285.17 | 3,797,893,134.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31,375,928.02 | 7,037,306,830.38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69,269,018.57 | 3,895,097,346.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9 | 4,669,269,018.57 | 3,895,097,346.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59 | 4,472,893,102.64 | 3,798,901,950.28 |
其中:营业成本 | 3,938,008,149.03 | 3,343,320,412.2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0 | 22,886,209.26 | 20,764,962.62 |
销售费用 | 七、61 | 68,632,860.18 | 56,959,138.04 |
管理费用 | 七、62 | 179,771,861.03 | 156,171,163.70 |
研发费用 | 七、63 | 182,577,093.63 | 137,170,945.11 |
财务费用 | 七、64 | 81,016,929.51 | 84,515,328.53 |
其中:利息费用 | 98,451,262.47 | 88,043,818.40 | |
利息收入 | -15,188,028.06 | -5,696,624.2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5 | 4,442,172.60 | 2,399,136.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6 | 27,516,803.65 | 7,975,339.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509,263.03 | 1,194,334.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51,680,375.0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270,058.61 | 25,792,208.2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108,053.53 | 4,672,379.0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032,629.28 | 137,034,459.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93,545.25 | 5,055,831.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2,304.17 | 2,585,461.1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9,683,870.36 | 139,504,829.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4 | 9,378,585.32 | 20,537,784.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305,285.04 | 118,967,045.9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305,285.04 | 118,967,045.9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049,642.21 | 118,861,288.3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4,357.17 | 105,757.5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0,773.52 | -9,570,348.44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4,320.99 | -9,573,487.1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4,320.99 | -9,573,487.1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41,428.57 | -13,584,478.5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157,107.58 | 4,010,991.42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47.47 | 3,138.7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1,586,058.56 | 109,396,697.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3,333,963.20 | 109,287,801.2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7,904.64 | 108,896.2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06 | 0.07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06 | 0.07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20,111,124.60 | 477,063,677.3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04,969,901.53 | 405,742,300.74 |
税金及附加 | 2,936,531.57 | 2,692,947.15 |
销售费用 | 1,955,664.85 | 3,799,722.77 | |
管理费用 | 25,956,955.46 | 22,310,799.60 | |
研发费用 | 38,496,856.82 | 19,646,933.33 | |
财务费用 | 73,973,315.55 | 42,236,813.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95,104,233.02 | 58,832,774.67 | |
利息收入 | -22,834,240.64 | -17,520,205.52 | |
加:其他收益 | 10,000.00 | 119,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9,104,003.97 | 115,645,339.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709,107.23 | 1,194,334.0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64,868.9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842,157.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2,007.0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989,026.77 | 86,556,342.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57,229.45 | 749,677.3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9,264.45 | 100,410.0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416,991.77 | 87,205,609.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49,730.35 | -1,476,323.7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66,722.12 | 88,681,933.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66,722.12 | 88,681,933.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266,722.12 | 88,681,933.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18,308,619.39 | 3,461,603,093.7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908,625.96 | 4,660,906.7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77,920,265.79 | 28,842,229.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4,137,511.14 | 3,495,106,230.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74,777,426.16 | 3,116,002,992.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5,814,369.36 | 310,085,008.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3,669,099.24 | 137,864,665.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6 | 264,568,828.33 | 232,481,611.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98,829,723.09 | 3,796,434,278.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7,788.05 | -301,328,047.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81,005.84 | 6,78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55,800.40 | 6,676,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36,806.24 | 13,457,505.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315,138.95 | 35,525,959.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50,000.00 | 22,658,58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78,4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565,138.95 | 109,662,939.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28,332.71 | -96,205,433.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 | 957,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65,122,640.10 | 1,042,77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8,622,640.10 | 1,999,77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5,760,674.19 | 1,058,261,075.3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738,524.85 | 41,537,100.3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91,060.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8,499,199.04 | 1,108,389,235.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876,558.94 | 891,380,764.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166.93 | 238,288.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7,268,936.67 | 494,085,571.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483,461.43 | 706,763,385.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6,214,524.76 | 1,200,848,956.91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7,608,748.45 | 405,692,124.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877,530.13 | 85,710,434.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5,486,278.58 | 491,402,559.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3,565,204.10 | 300,867,756.3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013,277.84 | 36,538,717.0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921,249.22 | 15,945,818.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63,665.27 | 116,640,710.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263,396.43 | 469,993,002.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222,882.15 | 21,409,557.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81,005.84 | 6,78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00.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6,942,803.90 | 185,151,341.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729,610.14 | 191,932,346.8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79,096.92 | 1,279,890.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7,648,810.17 | 977,792,409.4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5,927,907.09 | 993,072,300.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198,296.95 | -801,139,953.3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7,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6,950,000.00 | 305,95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950,000.00 | 1,262,9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7,750,000.00 | 218,9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32,195.21 | 10,003,902.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91,060.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682,195.21 | 237,544,963.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732,195.21 | 1,025,405,036.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707,610.01 | 245,674,640.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976,042.06 | 119,744,001.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268,432.05 | 365,418,641.76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980,286,855.65 | 69,603,595.87 | 147,706,671.99 | 1,868,314,449.89 | 4,876,356,773.40 | 24,027,168.64 | 4,900,383,942.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980,286,855.65 | 69,603,595.87 | 147,706,671.99 | 1,868,314,449.89 | 4,876,356,773.40 | 24,027,168.64 | 4,900,383,942.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00,321.04 | 1,284,320.99 | 182,049,642.21 | 178,933,642.16 | 2,786,268.57 | 181,719,910.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84,320.99 | 182,049,642.21 | 183,333,963.20 | -1,744,357.17 | 181,589,606.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00,321.04 | -4,400,321.04 | 4,534,173.21 | 133,852.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400,321.04 | -4,400,321.04 | 4,534,173.21 | 133,852.1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547.47 | -3,547.4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3,547.47 | -3,547.47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
2.本期使用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975,886,534.61 | 70,887,916.86 | 147,706,671.99 | 2,050,364,092.10 | 5,055,290,415.56 | 26,813,437.21 | 5,082,103,852.77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10,445,200.00 | 332,482,516.03 | 288,278,947.68 | 138,280,507.76 | 1,696,028,306.48 | 3,965,515,477.95 | 4,128,555.72 | 3,969,644,033.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0,445,200.00 | 332,482,516.03 | 288,278,947.68 | 138,280,507.76 | 1,696,028,306.48 | 3,965,515,477.95 | 4,128,555.72 | 3,969,644,033.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9,573,487.14 | 118,861,288.39 | 1,057,083,084.27 | 108,896.28 | 1,057,191,980.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73,487.14 | 118,861,288.39 | 109,287,801.25 | 105,757.58 | 109,393,558.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947,795,283.02 | 3,138.70 | 947,798,421.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947,795,283.02 | 947,795,283.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38.70 | 3,138.7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2,870,496.44 | 12,870,496.44 | 12,870,496.44 | ||||||||||||
2.本期使用 | 12,870,496.44 | 12,870,496.44 | 12,870,496.4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980,277,799.05 | 278,705,460.54 | 138,280,507.76 | 1,814,889,594.87 | 5,022,598,562.22 | 4,237,452.00 | 5,026,836,014.22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95,644,569.25 | 124,137,315.61 | 720,914,524.07 | 3,797,893,13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95,644,569.25 | 124,137,315.61 | 720,914,524.07 | 3,797,893,134.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41,428.57 | 20,266,722.12 | 25,708,150.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41,428.57 | 20,266,722.12 | 25,708,150.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397,755.94 | 3,397,755.94 | |||||||||
2.本期使用 | 3,397,755.94 | 3,397,755.9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101,085,997.82 | 124,137,315.61 | 741,181,246.19 | 3,823,601,285.17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10,445,200.00 | 398,947,313.78 | 308,033,243.45 | 114,711,151.38 | 636,079,045.96 | 2,968,215,954.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0,445,200.00 | 398,947,313.78 | 308,033,243.45 | 114,711,151.38 | 636,079,045.96 | 2,968,215,954.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13,584,478.56 | 88,681,933.16 | 1,022,892,737.62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584,478.56 | 88,681,933.16 | 75,097,454.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947,795,283.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00 | 647,795,283.02 | 947,795,283.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004,249.46 | 2,004,249.46 | |||||||||
2.本期使用 | 2,004,249.46 | 2,004,249.4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42,596.80 | 294,448,764.89 | 114,711,151.38 | 724,760,979.12 | 3,991,108,692.19 |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青娇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精工钢构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11号文批准,由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六安市精工齿轮总厂、安徽强力新型模具总厂、六安市龙兴工业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000000022295,后本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91340000711774045Q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本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
2、浙江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锐”);
3、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
4、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工”);
5、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6、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筑系统”);
7、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
8、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紧固件”);
9、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特”);
10、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
11、SINGAPORE JINGGONG STEEL STRUCTU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精工”);
12、Purple 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
13、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钢结构”);
14、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L.P.(以下简称“美建亚洲”);
15、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墙体”);
16、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
17、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工程”);
18、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亚洲建筑系统”);
19、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20、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筑”);
21、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
22、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设计院”);
23、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工绿筑”);
24、绍兴绿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绿筑”);
25、精工钢结构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精工”);
26、精工钢结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精工”);
27、精工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工”);
28、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
29、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特精工”);30、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
31、上海美建致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美”);
32、石河子市长江精工文体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精工”);
33、JINGGONG STEEL NEWZEALAND CO.,LTD(以下简称“新西兰精工”);
34、河北绿筑集成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筑”);
35、绍兴绿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绿杉”);
36、浙江诺派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诺派”);
37、INNOBRIDGE BOSTON LLC(以下简称“波士顿”);
38、绍兴精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筑”);
39、JINGGONG GONGYE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泰国”);40、雄安绿筑智能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绿筑”);
41、绍兴柯桥新桥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柯桥投资”);
42、浙江精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筑”);
43、望都宏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都宏鑫达”);
44、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智”);
45、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树信息科技”);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所从事的活动拥有极大的自主性,故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6.6.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0.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0.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0.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
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5)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10.7.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单项计提的其他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
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0.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5.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6.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6.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0.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0.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0.3.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0.3.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3.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20.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20.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20.3.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1.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10 | 4.5 |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10 | 9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10 | 18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期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软件、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技改费用、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性质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车改补贴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重钢技改费用 | 平均年限法 | 6-10年 |
宿舍楼租赁费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平安银行直融费用 | 平均年限法 | 2年 |
建筑总承包资质 | 平均年限法 | 40个月 |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2设定受益计划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36.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1)内销收入:产品发运到客户单位并经对方验收确认的时点;
(2)外销收入:货物报关出口并装船离岸的时点。
36.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1)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6.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本公司存在房屋建筑物对外租赁和内部关联方利息收入的情况,租赁收入金额按照约定的租赁时间和租金计算确定;内部关联方利息收入按约定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算确定。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7.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7.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7.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7.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 财政部通知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余额214,535,128.88元,上期余额132,434,572.82元;应收账款本期余额1,877,174,649.92元,上期余额1,634,993,668.74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余额2,701,587,294.15元,上期余额1,724,773,649.57元;应付账款本期余额2,754,359,633.41元,上期余额2,801,340,460.18元;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五、41.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请见五、
41.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57,032,359.50 | 1,857,032,359.5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2,434,572.82 | 132,434,572.82 | |
应收账款 | 1,634,993,668.74 | 1,634,993,668.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01,373,069.26 | 1,001,373,069.2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05,198,737.73 | 405,198,737.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6,646,390.20 | 6,646,390.20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206,448,022.20 | 5,206,448,022.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014,193.04 | 41,014,193.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78,494,623.29 | 10,278,494,623.2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51,268,451.73 | -451,268,451.7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7,385,921.03 | 757,385,921.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1,268,451.73 | 451,268,451.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7,276,194.04 | 57,276,194.04 | |
固定资产 | 770,031,811.78 | 770,031,811.78 | |
在建工程 | 287,519,851.71 | 287,519,851.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70,044,211.07 | 270,044,211.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15,312,029.90 | 315,312,029.9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498,024.61 | 49,498,024.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200,956.93 | 77,200,956.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35,537,452.80 | 3,035,537,452.80 | |
资产总计 | 13,314,032,076.09 | 13,314,032,076.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88,350,000.00 | 1,688,35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24,773,649.57 | 1,724,773,649.57 | |
应付账款 | 2,801,340,460.18 | 2,801,340,460.18 | |
预收款项 | 1,033,461,308.94 | 1,033,461,308.9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852,047.51 | 86,852,047.51 | |
应交税费 | 116,547,761.22 | 116,547,761.22 | |
其他应付款 | 188,957,216.14 | 188,957,216.14 | |
其中:应付利息 | 8,760,045.15 | 8,760,045.1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760,282,443.56 | 7,760,282,443.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1,263,862.81 | 181,263,862.81 | |
应付债券 | 412,101,827.68 | 412,101,827.6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3,365,690.49 | 653,365,690.49 | |
负债合计 | 8,413,648,134.05 | 8,413,648,134.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10,445,200.00 | 1,810,445,2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0,286,855.65 | 980,286,855.6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603,595.87 | 69,603,595.8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7,706,671.99 | 147,706,671.9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868,314,449.89 | 1,868,314,449.8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76,356,773.40 | 4,876,356,773.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027,168.64 | 24,027,168.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00,383,942.04 | 4,900,383,942.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314,032,076.09 | 13,314,032,076.0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16,197,139.94 | 716,197,139.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382,978.81 | 15,382,978.81 | |
应收账款 | 449,059,819.19 | 449,059,819.1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0,593,975.65 | 130,593,975.65 | |
其他应收款 | 1,213,500,083.08 | 1,213,500,083.0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存货 | 523,533,268.13 | 523,533,268.1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33,071.93 | 4,033,071.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52,300,336.73 | 3,052,300,336.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32,768,451.73 | -432,768,451.7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3,441,756,494.10 | 3,441,756,494.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2,768,451.73 | 432,768,451.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637,939.05 | 83,637,939.05 | |
在建工程 | 1,867,943.99 | 1,867,943.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127,313.53 | 10,127,313.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166.63 | 57,166.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91,184.62 | 14,791,184.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85,006,493.65 | 3,985,006,493.65 | |
资产总计 | 7,037,306,830.38 | 7,037,306,830.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6,950,000.00 | 616,9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90,231,659.00 | 990,231,659.00 | |
应付账款 | 280,815,232.35 | 280,815,232.35 | |
预收款项 | 57,626,768.20 | 57,626,768.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40,066.57 | 15,040,066.57 | |
应交税费 | 7,236,300.66 | 7,236,300.66 | |
其他应付款 | 859,411,841.44 | 859,411,841.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4,453,820.05 | 4,453,820.05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27,311,868.22 | 2,827,311,868.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12,101,827.68 | 412,101,827.6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2,101,827.68 | 412,101,827.68 | |
负债合计 | 3,239,413,695.90 | 3,239,413,695.9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10,445,200.00 | 1,810,445,2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46,751,525.55 | 1,046,751,525.5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5,644,569.25 | 95,644,569.2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4,137,315.61 | 124,137,315.61 | |
未分配利润 | 720,914,524.07 | 720,914,524.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97,893,134.48 | 3,797,893,134.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037,306,830.38 | 7,037,306,830.3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6%;13%;10%;9%;6%;3%【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3%;12%;13%;15%;16.5%;17%;20%;24%;25%;28%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注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按17.00%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提供服务收入,以应税劳务收入的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附件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二建筑服务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美建建筑、上海精锐、湖北建筑系统、紧固件、浙江绿筑、安徽精工、巴西精工、湖北绿智 | 15.00 |
精工国际钢结构、香港精工、亚洲建筑、美建亚洲 | 16.50 |
新加坡精工 | 17.00 |
浙江精锐、湖北精工、诺派建筑、精工重钢、上海拜特、楚天墙体、绍兴精工绿筑、绍兴绿筑、上海精工、精工投资、上海致美、石河子精工、青岛设计院、广东精工、河北绿筑、绍兴绿杉、浙江诺派、绍兴精筑、雄安绿筑、绍兴柯桥投资、浙江精筑、望都宏鑫达、量树信息科技 | 25.00 |
澳门工程 | 12.00 |
精工工业泰国、沙特精工 | 20.00 |
马来西亚精工 | 24.00 |
新西兰精工 | 28.00 |
波士顿 | 5.30 |
开曼公司 | 13.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400177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精工钢结构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3001352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
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精工工业建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3001905,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认定美建建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1002653,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上海精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831000914,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湖北建筑系统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200022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公司2019年1-6月份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7、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紧固件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400022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8、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浙江绿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300170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9、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认定安徽精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212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1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2001955,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2,640.27 | 588,345.21 |
银行存款 | 445,651,884.49 | 722,895,116.22 |
其他货币资金 | 1,895,890,499.20 | 1,133,548,898.07 |
合计 | 2,342,105,023.96 | 1,857,032,359.5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285,441.19 | 60,676,291.33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11,234,600.54 | 517,441,077.83 |
信用证保证金 | 1,721,166.69 | 102,392,826.25 |
保函保证金 | 121,040,790.39 | 101,205,304.30 |
工资保证金 | 8,218,082.21 | 9,183,593.26 |
工程项目承包资质保证金 | 103,203.94 | 103,047.59 |
银行存单质押 | 1,051,219,642.99 | 378,020,563.02 |
外币未结汇质押 | 20,589,600.00 | |
外汇掉期保证金 | 2,353,012.44 | 4,612,885.82 |
合计 | 1,895,890,499.20 | 1,133,548,898.0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0,301,629.69 | 44,621,791.94 |
商业承兑票据 | 94,233,499.19 | 87,812,780.88 |
合计 | 214,535,128.88 | 132,434,572.8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68,382,761.61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222,212.01 | |
合计 | 1,695,604,973.6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应收票据比期初数增加82,100,556.06元,增加比例为61.99%,主要为以票据结算的应款项增加所致。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274,773,366.99 |
1至2年 | 352,362,573.10 |
2至3年 | 319,109,822.83 |
3至4年 | 227,882,411.93 |
4至5年 | 58,477,767.73 |
5年以上 | 148,689,177.05 |
合计 | 2,381,295,119.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9,378,496.30 | 3.23 | 79,378,496.30 | 100.00 | 79,378,496.30 | 3.66 | 79,378,496.3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259,093.44 | 1.68 | 41,259,093.44 | 100.00 | 41,259,093.44 | 1.90 | 41,259,093.44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119,402.86 | 1.55 | 38,119,402.86 | 100.00 | 38,119,402.86 | 1.76 | 38,119,402.86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1,295,119.63 | 96.77 | 504,120,469.71 | 21.17 | 1,877,174,649.92 | 2,086,688,396.76 | 96.34 | 451,694,728.02 | 21.65 | 1,634,993,668.74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81,295,119.63 | 96.77 | 504,120,469.71 | 21.17 | 1,877,174,649.92 | 2,086,688,396.76 | 96.34 | 451,694,728.02 | 21.65 | 1,634,993,668.74 |
合计 | 2,460,673,615.93 | / | 583,498,966.01 | / | 1,877,174,649.92 | 2,166,066,893.06 | / | 531,073,224.32 | / | 1,634,993,668.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账款单位1 | 41,259,093.44 | 41,259,093.4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2 | 7,628,500.00 | 7,628,5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3 | 2,033,224.40 | 2,033,224.4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4 | 2,857,692.48 | 2,857,692.4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5 | 288,000.00 | 288,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6 | 8,210,817.20 | 8,210,817.2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7 | 4,271,789.03 | 4,271,789.0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8 | 808,782.00 | 808,78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9 | 3,722,150.00 | 3,722,1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10 | 401,200.05 | 401,200.0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11 | 5,017,247.70 | 5,017,247.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账款单位12 | 2,880,000.00 | 2,88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9,378,496.30 | 79,378,496.3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74,773,366.99 | 63,738,668.28 | 5.00 |
1-2年 | 352,362,573.10 | 35,236,257.32 | 10.00 |
2-3年 | 319,109,822.83 | 95,732,946.86 | 30.00 |
3-4年 | 227,882,411.93 | 113,941,205.99 | 50.00 |
4-5年 | 58,477,767.73 | 46,782,214.20 | 80.00 |
5年以上 | 148,689,177.05 | 148,689,177.06 | 100.00 |
合计 | 2,381,295,119.63 | 504,120,469.71 | 21.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注】 | 451,694,728.02 | 53,718,458.53 | 1,292,716.84 | 504,120,469.71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9,378,496.30 | 79,378,496.30 | |||
合计 | 531,073,224.32 | 53,718,458.53 | 1,292,716.84 | 583,498,966.01 |
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53,718,458.53元,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595,961.82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7,328,742.5元,处置子公司减少2,206,245.79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92,716.8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126,033,668.08 | 5.12 | 6,301,683.40 |
第二名 | 82,091,928.11 | 3.34 | 36,410,685.24 |
第三名 | 60,299,977.95 | 2.45 | 10,112,300.46 |
第四名 | 46,540,000.00 | 1.89 | 2,327,000.00 |
第五名 | 45,936,921.77 | 1.87 | 2,296,846.08 |
合计 | 360,902,495.91 | 14.67 | 57,448,515.1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67,902,671.30 | 85.93 | 919,566,532.25 | 89.84 |
1至2年 | 67,492,007.75 | 7.55 | 47,594,556.99 | 5.91 |
2至3年 | 28,593,213.74 | 3.20 | 25,745,028.27 | 3.20 |
3年以上 | 29,643,217.08 | 3.32 | 8,466,951.75 | 1.05 |
合计 | 893,631,109.87 | 100.00 | 1,001,373,069.2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尚有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合计金额为40,000,000.00元,主要是预付土地出让金。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51,684,715.69 | 5.78 |
第二名 | 40,000,000.00 | 4.48 |
第三名 | 38,648,242.27 | 4.32 |
第四名 | 37,298,279.25 | 4.17 |
第五名 | 37,203,439.22 | 4.16 |
合计 | 204,834,676.43 | 22.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4,178,343.08 | 6,646,390.20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502,229,722.26 | 396,200,347.53 |
合计 | 528,760,065.34 | 405,198,73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应收大额存单利息 | 24,178,343.08 | 6,646,390.20 |
合计 | 24,178,343.08 | 6,646,390.2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合计 | 2,352,000.00 | 2,352,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4-5年/5年以上 | 尚未结算 | 否 |
合计 | 2,352,000.00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20,611,809.78 |
1至2年 | 92,960,782.21 |
2至3年 | 17,857,608.46 |
3至4年 | 8,344,671.25 |
4至5年 | 11,555,687.44 |
5年以上 | 29,181,495.09 |
合计 | 580,512,054.2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31,551,222.66 | 138,604,413.01 |
单位往来 | 145,425,298.15 | 74,144,713.68 |
备用金 | 286,450,068.47 | 222,639,991.32 |
其他 | 17,085,464.95 | 37,112,274.67 |
合计 | 580,512,054.23 | 472,501,392.6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76,301,045.15 | 76,301,045.15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3,084,413.22 | 3,084,413.2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103,126.40 | -1,103,126.40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78,282,331.97 | 78,282,331.97 |
注:本期计提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3,084,413.22元,其他变动为处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1,103,126.40元。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备用金 | 23,268,523.7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4.01 | 2,183,680.25 |
第二名 | 备用金 | 16,924,800.10 | 1年以内/1-2年 | 2.92 | 867,699.55 |
第三名 | 备用金 | 15,900,247.26 | 1年以内 | 2.74 | 795,012.36 |
第四名 | 备用金 | 15,541,934.22 | 1年以内/1-2年 | 2.68 | 910,565.52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3,500,000.00 | 1-2年 | 2.33 | 1,350,000.00 |
合计 | / | 85,135,505.30 | / | 14.68 | 6,106,957.6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23,561,327.61元,增加幅度为30.49%,主要为在建工程订单金额增加导致项目备用金及外部单位往来增加影响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27,372,756.70 | 255,197.73 | 327,117,558.97 | 261,866,124.10 | 255,197.73 | 261,610,926.37 |
在产品 | 209,911,918.59 | 209,911,918.59 | 209,386,112.22 | 209,386,112.22 | ||
库存商品 | 453,173,106.54 | 12,795,404.80 | 440,377,701.74 | 450,788,396.77 | 12,795,404.80 | 437,992,991.97 |
周转材料 | 389,394.65 | 389,394.65 | 399,100.14 | 399,100.14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520,785,345.50 | 9,198,851.76 | 4,511,586,493.74 | 4,239,077,803.65 | 11,468,910.37 | 4,227,608,893.28 |
委托加工物资 | 49,283,560.59 | 233,195.43 | 49,050,365.16 | 69,683,193.65 | 233,195.43 | 69,449,998.22 |
合计 | 5,560,916,082.57 | 22,482,649.72 | 5,538,433,432.85 | 5,231,200,730.53 | 24,752,708.33 | 5,206,448,022.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55,197.73 | 255,197.7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795,404.80 | 12,795,404.8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468,910.37 | -2,237,709.29 | 32,349.32 | 9,198,851.76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3,195.43 | 233,195.43 | ||||
合计 | 24,752,708.33 | -2,237,709.29 | 32,349.32 | 22,482,649.7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19,763,112,911.56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4,110,781,682.05 |
减:预计损失 | 9,198,851.76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19,353,109,248.11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511,586,493.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低于可变现净值 |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本期已完工或发生跌价的情况已不存在 | 0.00% |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32,470,167.54 | 28,528,801.87 |
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16,064,311.28 | 11,649,097.62 |
其他 | 46,247.57 | 836,293.55 |
合计 | 48,580,726.39 | 41,014,193.04 |
其他说明:
无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6) | |||||||||||
小计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1) | 14,542,433.46 | 438,351.43 | 14,980,784.89 |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2) | 30,515,439.86 | -946,231.07 | 5,441,428.57 | 35,010,637.36 |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3) | 232,995,834.22 | 10,645,263.17 | 243,641,097.39 | ||||||||
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注4) | |||||||||||
精工钢结构贸易与承包有限公司(注5)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7) | 408,961,434.03 | -2,963,754.04 | 405,997,679.99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8)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9) | 87,004.46 | -87,004.46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0) | 51,283,775.00 | 7,535,477.74 | 58,819,252.74 | ||||||||
小计 | 757,385,921.03 | 14,622,102.77 | 5,441,428.57 | 777,449,452.37 | |||||||
合计 | 757,385,921.03 | 14,622,102.77 | 5,441,428.57 | 777,449,452.37 |
其他说明注1:以下简称“北京城建”;注2:以下简称“苏州中节新能”;注3:以下简称“浙江精工能源”;注4: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精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于2015年6月与中国公民陈水福、泰国当地投资者等在泰国共同设立的公司,精工工业建筑持有其45%的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注5:精工钢结构贸易与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塔尔精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于2015年4月与卡塔尔当地投资者共同设立的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持有其49%的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注6:蜘蛛家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蜘蛛家”)系公司与深圳可购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的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注7: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上海置业”)系公司于2017年5月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建信上海置业3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注8: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9%,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注9: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0%,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注10: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2017年9月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公司占股16.87%,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427,778,252.73 | 427,768,451.73 |
按成本计量的 | 23,000,000.00 | 23,500,000.00 |
合计 | 450,778,252.73 | 451,268,451.73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246,280.22 | 100,246,280.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0,246,280.22 | 100,246,280.2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970,086.18 | 42,970,086.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1,612.05 | 2,281,612.05 |
(1)计提或摊销 | 2,281,612.05 | 2,281,612.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5,251,698.23 | 45,251,698.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994,581.99 | 54,994,581.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276,194.04 | 57,276,194.0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1,454,505.24 | 770,031,811.7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01,454,505.24 | 770,031,811.7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2,636,144.63 | 643,235,330.95 | 31,212,125.87 | 65,661,592.07 | 1,592,745,193.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208,429.67 | 39,331,218.37 | 2,172,466.31 | 4,046,365.22 | 123,758,479.57 |
(1)购置 | 2,056,647.50 | 22,581,301.41 | 1,417,061.58 | 2,879,936.05 | 28,934,946.54 |
(2)在建工程转 | 6,157,932.88 | 6,157,932.88 |
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76,151,782.17 | 10,591,984.08 | 755,404.73 | 1,166,429.17 | 88,665,600.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30,049.00 | 6,586,469.66 | 3,220,534.24 | 1,490,467.89 | 21,827,520.79 |
(1)处置或报废 | 10,530,049.00 | 6,586,469.66 | 3,220,534.24 | 1,490,467.89 | 21,827,520.79 |
4.期末余额 | 920,314,525.30 | 675,980,079.66 | 30,164,057.94 | 68,217,489.40 | 1,694,676,152.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7,823,489.13 | 402,662,004.95 | 20,988,925.77 | 51,238,961.89 | 822,713,38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813,864.32 | 26,222,981.14 | 1,437,613.28 | 3,085,019.71 | 82,559,478.45 |
(1)计提 | 20,942,377.60 | 19,333,474.70 | 1,006,636.36 | 2,028,532.49 | 43,311,021.15 |
(2)企业合并增加 | 30,871,486.72 | 6,889,506.44 | 430,976.92 | 1,056,487.22 | 39,248,457.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00,659.97 | 4,170,257.83 | 1,674,737.97 | 1,205,557.36 | 12,051,213.13 |
(1)处置或报废 | 5,000,659.97 | 4,170,257.83 | 1,674,737.97 | 1,205,557.36 | 12,051,213.13 |
4.期末余额 | 394,636,693.48 | 424,714,728.26 | 20,751,801.08 | 53,118,424.24 | 893,221,647.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5,677,831.82 | 251,265,351.40 | 9,412,256.86 | 15,099,065.16 | 801,454,505.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4,812,655.50 | 240,573,326.00 | 10,223,200.10 | 14,422,630.18 | 770,031,811.7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3,833,641.94 | 3,129,654.46 | 703,987.48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8,629,233.90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有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期末借款的抵押物,详细描述见附注十四.1重要承诺事项。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5,808,350.87 | 287,519,851.7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5,808,350.87 | 287,519,851.7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266,826,038.11 | 266,826,038.11 | 255,739,044.16 | 255,739,044.16 | ||
方管机器人焊接生产线 | 9,435,897.42 | 9,435,897.42 | 9,435,897.42 | 9,435,897.42 | ||
其他零星工程 | 21,879,895.76 | 21,879,895.76 | 10,945,057.21 | 10,945,057.21 | ||
H型钢生产线 | 3,733,333.34 | 3,733,333.34 | ||||
卷圆机 | 2,709,254.36 | 2,709,254.36 | 2,709,254.36 | 2,709,254.36 | ||
型钢用数控三维等离子加工机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
合计 | 305,808,350.87 | 305,808,350.87 | 287,519,851.71 | 287,519,851.7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255,739,044.16 | 11,086,993.95 | 266,826,038.11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255,739,044.16 | 11,086,993.95 | 266,826,038.1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0,964,395.61 | 19,291,643.73 | 350,256,039.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742,843.02 | 933,760.37 | 64,676,603.39 |
(1)购置 | 933,760.37 | 933,760.3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3,742,843.02 | 63,742,843.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4,707,238.63 | 20,225,404.10 | 414,932,642.7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283,853.78 | 15,927,974.49 | 80,211,828.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57,462.40 | 410,659.27 | 11,568,121.67 |
(1)计提 | 3,425,461.96 | 410,659.27 | 3,836,121.23 |
(2)企业合并增加 | 7,732,000.44 | 7,732,000.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441,316.18 | 16,338,633.76 | 91,779,949.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265,922.45 | 3,886,770.34 | 323,152,692.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6,680,541.83 | 3,363,669.24 | 270,044,211.0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湖北精工 | 2,923,049.70 | 2,923,049.70 | ||||
收购湖北建筑系统 | 845,736.86 | 845,736.86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335,575,703.23 | 335,575,703.23 | ||||
合计 | 339,344,489.79 | 339,344,489.7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
合计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车改补贴 | |||||
装修费 | 5,898,844.88 | 59,068.59 | 234,766.50 | 5,723,146.97 | |
重钢技改费用 | 16,036,065.97 | 120,569.14 | 1,481,786.23 | 14,674,848.88 | |
宿舍楼租赁费 | 4,678,983.08 | 4,139,520.00 | 8,818,503.08 | ||
建筑总承包资质 | 22,145,283.13 | 3,436,320.78 | 18,708,962.35 | ||
其他零星待摊费用 | 738,847.55 | 439,655.19 | 110,273.03 | 1,068,229.71 | |
合计 | 49,498,024.61 | 4,758,812.92 | 5,263,146.54 | 48,993,690.99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482,649.72 | 1,335,697.28 | 512,944,731.98 | 77,200,956.9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661,781,297.98 | 78,627,027.51 | ||
合计 | 684,263,947.70 | 79,962,724.79 | 512,944,731.98 | 77,200,956.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50,000,000.00 | 266,600,000.00 |
抵押借款 | 479,300,000.00 | 485,850,000.00 |
保证借款 | 455,172,640.10 | 435,9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455,450,000.00 | 500,000,000.00 |
合计 | 1,639,922,640.10 | 1,688,35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5,265,025.64 | 28,476,635.97 |
银行承兑汇票 | 2,522,882,268.51 | 1,554,497,013.60 |
国内信用证议付 | 153,440,000.00 | 141,800,000.00 |
合计 | 2,701,587,294.15 | 1,724,773,649.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312,168,948.94 | 2,418,831,955.00 |
1-2年 | 241,154,769.88 | 200,063,280.29 |
2-3年 | 69,253,185.36 | 98,133,650.50 |
3年以上 | 131,782,729.23 | 84,311,574.39 |
合计 | 2,754,359,633.41 | 2,801,340,460.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岛国轩项目应付款 | 12,931,032.90 | 工程项目尚未结算 |
杭州信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1,442,000.00 | 工程项目尚未结算 |
合计 | 24,373,032.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50,468,843.87 | 1,022,873,157.61 |
1-2年 | 6,903,431.65 | 5,229,046.93 |
2-3年 | 5,883,731.25 | 3,946,053.05 |
3年以上 | 1,307,091.25 | 1,413,051.35 |
合计 | 1,164,563,098.02 | 1,033,461,308.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3,153,772.20 | 315,910,770.06 | 319,090,918.68 | 79,973,623.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98,275.31 | 27,420,585.27 | 26,592,794.68 | 4,526,065.90 |
三、辞退福利 | 130,656.00 | 130,656.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6,852,047.51 | 343,462,011.33 | 345,814,369.36 | 84,499,689.4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1,042,707.28 | 269,129,342.49 | 285,117,699.85 | 35,054,349.92 |
二、职工福利费 | 211,817.67 | 14,013,419.05 | 7,622,400.81 | 6,602,835.91 |
三、社会保险费 | 2,752,339.25 | 17,012,163.77 | 16,431,639.10 | 3,332,863.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95,943.51 | 11,468,332.22 | 11,011,736.52 | 2,552,539.21 |
工伤保险费 | 475,776.27 | 4,393,939.23 | 4,299,816.94 | 569,898.56 |
生育保险费 | 180,619.47 | 1,149,892.32 | 1,120,085.64 | 210,426.15 |
四、住房公积金 | 1,110,555.85 | 6,386,352.30 | 5,648,696.23 | 1,848,211.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946,298.76 | 8,274,417.18 | 3,085,354.03 | 33,135,361.9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90,053.39 | 1,095,075.27 | 1,185,128.66 | |
合计 | 83,153,772.20 | 315,910,770.06 | 319,090,918.68 | 79,973,623.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87,894.46 | 26,409,793.02 | 25,617,554.49 | 4,380,132.99 |
2、失业保险费 | 110,380.85 | 1,010,792.25 | 975,240.19 | 145,932.9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98,275.31 | 27,420,585.27 | 26,592,794.68 | 4,526,065.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3,541,827.78 | 83,713,121.45 |
企业所得税 | 23,328,218.98 | 18,555,891.84 |
个人所得税 | 366,597.30 | 524,862.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8,773.30 | 2,717,132.10 |
教育费附加 | 2,060,460.45 | 2,315,344.6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77,199.59 | 2,007,119.98 |
印花税 | 70,264.04 | 113,003.07 |
房产税 | 4,223,278.23 | 2,964,186.54 |
土地使用税 | 1,904,232.42 | 3,446,066.86 |
其他 | 347,339.84 | 191,032.14 |
合计 | 138,968,191.93 | 116,547,761.22 |
其他说明:
无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145,365.84 | 8,760,045.15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36,271,960.81 | 180,197,170.99 |
合计 | 261,417,326.65 | 188,957,216.1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17,091,592.77 | 3,799,092.75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053,773.07 | 4,960,952.40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5,145,365.84 | 8,760,045.1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66,560,144.53 | 43,920,177.68 |
单位往来 | 132,705,641.20 | 107,148,584.45 |
其他 | 37,006,175.08 | 29,128,408.86 |
合计 | 236,271,960.81 | 180,197,170.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应付款比期初数增加72,460,110.51元,增加幅度为38.35%,主要为本期应付的保证金及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期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数增加60,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50.00%,主要为长期借款转入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42、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853,188.62 | 1,263,862.81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保证、抵押借款 | 12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合计 | 120,853,188.62 | 181,263,862.8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借款的利率期间:4.655%-4.9875%。
2.本期长期借款比期初数减少60,000,000.00元,减少比例为33.33%,主要为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券面值 | 415,000,000.00 | 415,000,000.00 |
利息调整 | -2,148,496.25 | -2,898,172.32 |
合计 | 412,851,503.75 | 412,101,827.6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15精工债 | 100 | 2015/7/29 | 5年 | 600,000,000.00 | 28,220,704.91 | 780,000.00 | 538,093.56 | 28,758,798.47 | ||
17精工01 | 100 | 2017/11/15 | 4年 | 385,000,000.00 | 383,881,122.77 | 12,512,500.02 | 211,582.51 | 384,092,705.28 | ||
合计 | / | / | / | 985,000,000.00 | 412,101,827.68 | 13,292,500.02 | 749,676.07 | 412,851,503.75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6亿元“15精工债”,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债券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利率为5.20%,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保持不变。该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按年付息,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3.85亿元“17精工01”,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债券期限为4年,本期债券利率为6.50%,该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按年付息,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资本金投资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专项补助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浙财建[2014]154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六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绍兴精工绿筑收到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1,000万元。截止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10,445,200.00 | 1,810,445,200.00 |
其他说明:
无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71,130,574.89 | 971,130,574.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9,156,280.76 | 4,400,321.04 | 4,755,959.72 | |
合计 | 980,286,855.65 | 4,400,321.04 | 975,886,534.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722,841.45 | 104,722,841.4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4,722,841.45 | 104,722,841.4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119,245.58 | 1,280,773.52 | 1,284,320.99 | -3,547.47 | -33,834,924.5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17,608.48 | 5,441,428.57 | 5,441,428.57 | -1,176,179.91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501,637.10 | -4,160,655.05 | -4,157,107.58 | -3,547.47 | -32,658,744.68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9,603,595.87 | 1,280,773.52 | 1,284,320.99 | -3,547.47 | 70,887,916.8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
合计 | 19,880,903.95 | 19,880,903.9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7,706,671.99 | 147,706,671.9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47,706,671.99 | 147,706,671.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68,314,449.89 | 1,696,028,306.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68,314,449.89 | 1,696,028,306.4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2,049,642.21 | 118,861,288.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50,364,092.10 | 1,814,889,594.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20,152,181.16 | 3,921,939,428.60 | 3,867,091,219.57 | 3,334,321,325.43 |
其他业务 | 49,116,837.41 | 16,068,720.43 | 28,006,127.10 | 8,999,086.85 |
合计 | 4,669,269,018.57 | 3,938,008,149.03 | 3,895,097,346.67 | 3,343,320,412.28 |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62,635.15 | 4,866,646.13 |
教育费附加 | 3,847,336.11 | 3,819,215.65 |
房产税 | 4,858,390.87 | 4,329,637.40 |
土地使用税 | 2,826,349.60 | 4,203,621.34 |
印花税 | 2,576,145.03 | 2,738,993.63 |
水利建设基金 | 685,898.63 | 474,499.71 |
其他 | 3,029,453.87 | 332,348.76 |
合计 | 22,886,209.26 | 20,764,962.62 |
其他说明:
无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10,454,544.41 | 7,464,462.85 |
工资 | 31,209,130.07 | 31,049,615.86 |
业务招待费 | 6,808,169.04 | 5,403,775.68 |
差旅费 | 4,867,085.07 | 4,721,792.19 |
办公费 | 760,551.59 | 405,642.53 |
房租 | 2,487,710.61 | 1,593,023.97 |
广告宣传费 | 143,671.17 | 364,446.60 |
其他 | 11,901,998.22 | 5,956,378.36 |
合计 | 68,632,860.18 | 56,959,138.04 |
其他说明:
无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77,088,768.05 | 68,039,317.18 |
社保及福利 | 29,806,578.46 | 21,682,209.49 |
折旧摊销 | 18,627,320.10 | 14,884,656.53 |
办公费 | 2,641,851.25 | 2,968,694.75 |
差旅费 | 5,765,952.62 | 4,886,069.34 |
业务招待费 | 9,074,513.57 | 5,568,287.05 |
房租及物业费 | 7,688,245.42 | 9,064,421.23 |
其他 | 29,078,631.56 | 29,077,508.13 |
合计 | 179,771,861.03 | 156,171,163.70 |
其他说明:
无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投入 | 114,024,370.85 | 86,236,570.80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57,111,421.92 | 37,737,983.71 |
折旧及摊销 | 4,544,975.92 | 4,973,720.00 |
委托研发 | 300,778.53 | 213,592.23 |
其他费用 | 6,595,546.41 | 8,009,078.37 |
合计 | 182,577,093.63 | 137,170,945.11 |
其他说明:
本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5,406,148.52元,增加幅度为33.10%,主要为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6,655,798.42 | 69,528,138.41 |
减:利息收入 | -22,343,547.62 | -5,696,624.20 |
汇兑损益 | -703,918.38 | 102,352.02 |
其他 | 17,408,597.09 | 20,581,462.30 |
合计 | 81,016,929.51 | 84,515,328.53 |
其他说明:
无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100,000.00 |
财政2017实体经济支持奖 | 584,000.00 | |
收驰名商标企业奖励 | 500,000.00 | |
2017年招商优惠政策奖励 | 391,982.00 | |
2017年振兴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资金 | 246,000.00 | |
2018年度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奖励 | 200,000.00 | |
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0 | |
科学技术局培育企业补贴 | 100,000.00 | |
2017年度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扶持资金 | 100,000.00 | |
其他 | 220,190.60 | 41,139.28 |
税收奖励 | 1,527,256.16 | |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 | 543,740.72 | |
政府补助专利奖励资金 | 127,000.00 |
17年度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十二强奖励 | 60,000.00 | |
合计 | 4,442,172.60 | 2,399,136.16 |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043,036.44元,增加幅度为85.16%,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509,263.03 | 1,194,334.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6,544.8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0,995.74 | 6,781,005.84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7,516,803.65 | 7,975,339.88 |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9,541,463.77元,增加幅度为245.02%,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595,961.8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84,413.22 | |
合计 | -51,680,375.04 |
其他说明:
无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3,954,346.48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2,270,058.61 | -8,162,138.28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2,270,058.61 | 25,792,208.2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108,053.53 | 4,672,379.04 |
合计 | 4,108,053.53 | 4,672,37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328.48 | 215,536.24 | 24,328.4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328.48 | 215,536.24 | 24,328.4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金收入 | 1,340,374.87 | 1,773,018.52 | 1,340,374.87 |
违约金收入 | 594,387.00 | 430,220.00 | 594,387.00 |
罚款收入 | 2,601,636.62 | 1,727,879.88 | 2,601,636.62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 | 1,627,858.92 | 1,627,858.92 |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其他 | 1,604,959.36 | 909,176.76 | 1,604,959.36 |
合计 | 7,793,545.25 | 5,055,831.40 | 7,793,545.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增加2,737,713.85元,增加幅度为54.15%,主要为本期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影响所致。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92,135.40 | 137,432.00 | 392,135.4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92,135.40 | 137,432.00 | 392,135.4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100,000.00 | ||
赔偿款 | 102,150.00 | 102,150.00 | |
其他 | 648,018.77 | 348,029.10 | 648,018.77 |
合计 | 1,142,304.17 | 2,585,461.10 | 1,142,304.17 |
其他说明:
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443,156.93元,减少幅度为55.82%,主要为上期对外捐赠影响所致。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140,353.18 | 16,014,009.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61,767.86 | 4,523,774.69 |
合计 | 9,378,585.32 | 20,537,784.0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159,198.68元,减少幅度为54.33%,主要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致。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5其他综合收益。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25,557,056.75 | 2,869,131.57 |
收回保证金 | 7,068,085.18 | |
财政补助 | 4,442,172.60 | 2,399,136.16 |
利息收入 | 4,811,594.74 | 5,696,624.20 |
罚款收入 | ||
违约金、赔偿金收入 | ||
收回备用金 | ||
其他 | 36,041,356.52 | 17,877,338.03 |
合计 | 77,920,265.79 | 28,842,229.9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了49,078,035.83元,增幅为170.16%,主要为本期收回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保证金 | 4,259,000.39 | |
运输费 | 10,454,544.41 | 7,464,462.85 |
差旅费 | 10,633,037.69 | 10,304,242.69 |
业务招待费 | 15,882,682.61 | 11,460,130.57 |
支付的往来款 | 38,444,598.18 | 49,366,086.12 |
办公费 | 3,402,402.84 | 3,636,650.16 |
房租水电费 | 12,512,177.09 | 11,543,243.68 |
汽车费 | 3,125,187.44 | 3,404,612.10 |
手续费支出 | 16,704,678.71 | 20,683,814.32 |
支付的备用金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8,087,608.59 | 21,419,610.40 |
其他 | 145,321,910.77 | 88,939,758.68 |
合计 | 264,568,828.33 | 232,481,611.9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联营企业借款 | 17,478,400.00 | |
购买资质 | 14,000,000.00 | |
购买土地 | 20,000,000.00 | |
合计 | 51,478,4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向增发手续费 | 0 | 8,591,060.10 |
合计 | 0 | 8,591,060.1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0,305,285.04 | 118,967,045.9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9,410,316.43 | -25,792,208.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4,841,090.50 | 42,761,393.31 |
无形资产摊销 | 11,241,218.77 | 4,161,774.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63,146.54 | 3,935,478.2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15,918.13 | -4,750,483.2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9,123,845.54 | 69,528,138.4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516,803.65 | -7,975,339.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61,767.86 | 4,523,295.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9,715,352.04 | -527,538,228.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39,317,582.22 | -2,706,598.1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9,150,309.13 | 23,557,683.5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07,788.05 | -301,328,047.9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46,214,524.76 | 1,200,848,956.9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23,483,461.43 | 706,763,385.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7,268,936.67 | 494,085,571.0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46,214,524.76 | 723,483,461.43 |
其中:库存现金 | 562,640.27 | 588,345.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45,651,884.49 | 722,895,116.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6,214,524.76 | 723,483,461.4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95,890,499.20 | 【注】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69,048,449.42 | 【注】 |
无形资产 | 133,074,495.32 | 【注】 |
合计 | 2,398,013,443.94 | / |
其他说明: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1重要承诺事项”。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966,205.09 | 6.8747 | 6,642,370.16 |
欧元 | 2,530.69 | 7.817 | 19,782.40 |
港币 | 112,228.78 | 0.87966 | 98,723.17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新加坡元 | 126,100.97 | 5.0805 | 640,655.97 |
澳门元 | 4,064.39 | 0.853669 | 3,469.64 |
越南盾 | 800.00 | 0.0003 | 0.24 |
澳元 | 22,731.48 | 4.8156 | 109,465.72 |
马来西亚令吉 | 184,338.76 | 1.65931 | 305,875.15 |
沙特里亚尔 | 72,215.91 | 1.833147 | 132,382.37 |
泰铢 | 38,645,499.60 | 0.223354 | 8,631,626.92 |
新西兰元 | 33,576.49 | 4.6077 | 154,710.39 |
卡塔尔里亚尔 | 3,700.00 | 1.862628 | 6,891.72 |
日元 | 200,000.00 | 0.063816 | 12,763.2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0,017,663.82 | 6.8747 | 137,615,433.46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27,720.00 | 0.0003 | 8.32 |
澳元 | 63,892.79 | 4.8156 | 307,682.12 |
卡塔尔里亚尔 | 51,190,738.29 | 1.862628 | 95,349,302.49 |
沙特里亚尔 | 1,007,739.00 | 1.833147 | 1,847,333.72 |
泰铢 | 9,988,451.69 | 0.223354 | 2,230,960.6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87,282.72 | 6.8747 | 600,042.52 |
沙特里亚尔 | 8,377.00 | 1.833147 | 15,356.27 |
第纳尔 | 9,132,312.01 | 0.057635 | 526,340.80 |
泰铢 | 2,770,600.00 | 0.223354 | 618,824.5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75,121.64 | 6.8747 | 8,766,078.73 |
沙特里亚尔 | 3,183.78 | 1.833147 | 5,836.34 |
泰铢 | 12,465,173.78 | 0.223354 | 2,784,146.42 |
泰铢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
新西兰元 | 311,085.76 | 4.6077 | 1,433,389.8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财政2017实体经济支持奖 | 584,000.00 | 其他收益 | 584,000.00 |
收驰名商标企业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17年招商优惠政策奖励 | 391,982.00 | 其他收益 | 391,982.00 |
2017年振兴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资金 | 246,000.00 | 其他收益 | 246,000.00 |
2018年度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科学技术局培育企业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7年度科技创新领域政策扶持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其他 | 220,190.60 | 其他收益 | 220,190.60 |
合计 | 4,442,172.60 | 4,442,172.6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式 | ||||||||
湖北绿智 | 2019/3/25 | 50,000,000.00 | 100.00 | 收购 | 2019/3/25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付款日 | 39,111,049.37 | -12,080,061.24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湖北绿智 |
--现金 | 5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1,627,858.9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627,858.92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公司本期合并成本均为现金,合并成本不涉及或有对价。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湖北绿智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22,741,438.02 | 225,906,806.99 |
货币资金 | 33,793,603.05 | 33,793,603.05 |
应收款项 | 67,522,103.49 | 67,522,103.49 |
存货 | 13,902,350.28 | 35,086,131.52 |
固定资产 | 50,717,692.70 | 70,890,723.45 |
无形资产 | 56,805,688.50 | 18,614,245.48 |
负债: | 171,113,579.10 | 171,113,579.10 |
借款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应付款项 | 133,113,579.10 | 133,113,579.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51,627,858.92 | 54,793,227.8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1,627,858.92 | 54,793,227.8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收购的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系根据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绍中兴评[2019]74号)为基础确定。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青岛设计院 | 1.00 | 100 | 股权转让 | 2019年3月 | 控制权移交 | 198,719.84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3月收购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其100.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收购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的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收购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60%股权,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共拥有其65.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收购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美建致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经核准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工工业建筑(注1)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75 | 25 | 设立 |
浙江精锐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精工 | 香港 | 香港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精工(注2) | 佛山 | 佛山 | 生产、销售 | 99.81 | 设立 | |
新加坡精工(注3)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99.9525 | 设立 | |
澳门工程(注2) | 澳门 | 澳门 | 销售、施工 | 99.81 | 设立 | |
绍兴精工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绍兴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巴西精工(注3) | 巴西 | 巴西 | 实业贸易、投资 | 99.9525 | 设立 | |
马来西亚精工(注3)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99.9525 | 设立 | |
上海精工(注3) | 上海 | 上海 | 工程施工、咨询;贸易 | 99.9525 | 设立 | |
沙特精工(注3) | 沙特 | 沙特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99.9525 | 设立 | |
精工钢结构(注1)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99.8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紧固件 | 六安 | 六安 | 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拜特 | 上海 | 上海 | 租赁、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楚天墙体 | 武汉 | 武汉 | 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重钢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精工(注4)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99.85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建筑系统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曼公司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建亚洲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美建建筑 | 上海 | 上海 | 设计、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国际钢结构(注1)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75.00 | 24.95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洲建筑系统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精锐(注4)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99.85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诺派建筑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设计院 | 青岛 | 青岛 | 设计 | 51.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精工 | 六安 | 六安 | 生产、设计施工、安装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致美 | 上海 | 上海 | 设计、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精工投资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石河子精工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 82.20 | 设立 | |
新西兰精工(注3) | 新西兰 | 新西兰 | 承接钢结构工程项目,含设计、销售、安装钢结构 | 99.9525 | 设立 | |
河北绿筑 | 河北 | 河北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望都宏鑫达 | 河北 | 河北 | 工程施工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波士顿(注5) | 美国 | 美国 | 筹资相关服务 | 60 | 设立 | |
浙江诺派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绍兴柯桥新桥(注2) | 绍兴 | 绍兴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 53.8974 | 设立 | |
绍兴精筑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 | 设立 | |
雄安绿筑 | 河北 | 河北 | 技术研发、推广 | 100 | 设立 | |
浙江精筑(注2) | 绍兴 | 绍兴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99.81 | 设立 | |
精工工业泰国 | 泰国 | 泰国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绍兴绿杉 | 绍兴 | 绍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60.42 | 设立 | |
湖北绿智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 | 100 | 非同一控制 |
销售 | 下企业合并 | |||||
量树信息科技(注6)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81%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75%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75%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香港精工100%股权。香港精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25%股权、浙江精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5.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本公司间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25%股权,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4.9525%股权。注2: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81%股权,精工钢结构持有澳门工程、广东精工、浙江精筑100.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澳门工程、广东精工、浙江精筑99.81%股权。澳门工程登记股额中1%通过裘建华代为持股。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
99.81%股权,精工钢结构持有绍兴柯桥新桥54%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绍兴柯桥新桥53.8974%。注3: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75%股权;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
99.81%股权,精工钢结构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4.9525%股权,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99.9525%股权。精工国际钢结构持有巴西精工、马来西亚精工、上海精工、沙特精工、新加坡精工、新西兰1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巴西精工、马来西亚精工、上海精工、沙特精工、新加坡精工、新西兰99.9525%股权。注4: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81%股权,精工钢结构直接持有湖北精工、上海精锐75.00%股权;香港精工直接持有湖北精工25.00%股权,香港精工间接持有上海精锐25.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湖北精工、上海精锐99.8575%股权。注5:截至2019年06月30日,香港精工直接持有波士顿6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波士顿60%股权。注6:截至2019年06月30日,浙江绿筑直接持有量树信息科技6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量树信息科技65%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0.19% | 168,202.24 | 4,969,277.36 |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0.0475% | -2,169.46 | 278,037.2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精工钢结构 | 587,450.78 | 80,364.39 | 667,815.17 | 419,848.79 | 30,085.32 | 449,934.11 | 581,530.65 | 81,011.50 | 662,542.15 | 435,071.78 | 18,126.39 | 453,198.17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74,256.26 | 601.63 | 74,857.89 | 34,063.73 | 34,063.73 | 71,655.96 | 385.08 | 72,041.04 | 31,094.03 | 31,094.0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精工钢结构 | 225,773.60 | 8,537.08 | 8,537.08 | 29,702.81 | 194,533.59 | 3,852.09 | 3,852.09 | 11,458.45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19,716.16 | -137.96 | -137.96 | -2,850.26 | 15,826.79 | 1,322.23 | 1,322.23 | 1,841.64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 30.00 | - | 权益法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 | 杭州 | 光伏电站投资、贸易 | 45.00 | - | 权益法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能源投资、股权投资等 | 23.70 | - | 权益法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 16.87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
流动资产 | 23,442.70 | 102,526.04 | 10,196.78 | 47,816.09 | 32,035.33 | 124,447.78 | 4,889.70 | 14,709.30 |
非流动资产 | 89,651.94 | 103,337.22 | 4,578.43 | 92,642.19 | 93,981.78 | 7,988.38 | 24,500.00 | |
资产合计 | 113,094.64 | 205,863.26 | 14,775.21 | 47,816.09 | 124,677.52 | 218,429.56 | 12,878.08 | 39,209.30 |
流动负债 | 34,817.41 | 81,486.66 | 42,349.02 | 76,639.17 |
非流动负债 | 62,000.00 | 70,234.13 | - | - | 63,000.00 | 82,726.32 | - | - |
负债合计 | 96,817.41 | 151,720.79 | - | - | 105,349.02 | 159,365.49 |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40.71 | - | 4,098.2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277.23 | 51,301.76 | 14,775.21 | 47,816.09 | 19,328.50 | 54,965.81 | 12,878.08 | 39,109.3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883.17 | 23,085.79 | 3,501.72 | 5,882.16 | 5,798.55 | 24,734.61 | 3,052.10 | 5,128.61 |
调整事项 | 35,716.60 | 1,278.32 | -0.66 | -0.24 | 35,097.59 | -1,435.03 | -0.56 | -0.23 |
--商誉 | 35,110.26 | 35,110.2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606.34 | -0.66 | -0.24 | -12.67 | -1,435.03 | -0.56 | -0.2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599.77 | 24,364.11 | 3,501.06 | 5,881.93 | 40,896.14 | 23,299.58 | 3,051.54 | 5,128.3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895.15 | 17,644.39 | - | 2,320.39 | 24,885.01 | - | ||
净利润 | -987.92 | 343.80 | -399.25 | 4,466.79 | -931.96 | 858.17 | 196.6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5,731.85 | ||||||
综合收益总额 | -987.92 | 343.80 | -399.25 | 4,466.79 | -931.96 | 858.17 | -5,535.1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上述重要联营企业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960.32 | -1,002,861.2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60.32 | -1,002,861.21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3,980,784.89 | 33,629,437.9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477,612.59 | 334,344.19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77,612.59 | 334,344.1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基础上,制定使风险最小化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每年末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重新复核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大为降低。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本公司财务部定期对负债的结构和期限进行分析,通过对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监控,已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2.1非衍生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帐款 | 2,312,168,948.94 | 241,154,769.88 | 69,253,185.36 | 131,782,729.23 | 2,754,359,633.41 |
其他应付款 | 166,230,891.95 | 22,842,619.70 | 21,340,128.28 | 25,858,320.88 | 236,271,960.8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帐款 | 2,418,831,955.00 | 200,063,280.29 | 98,133,650.50 | 84,311,574.39 | 2,801,340,460.18 |
其他应付款 | 118,424,483.17 | 33,563,571.69 | 10,375,433.69 | 17,833,682.43 | 180,197,170.98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3.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3.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3.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7,778,252.73 | 427,778,252.7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27,778,252.73 | 427,778,252.7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 绍兴 | 生产、销售 | 35,556 | 20.16 | 20.1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金良顺其他说明:
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东跃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歌德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浙江铸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上海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上海旭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浙江绿能售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商品、劳务 | 12.52 | 16.80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商品、材料、水电 | 226.24 | 62.04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注3) | 商品 | 2.79 | 3.28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4) | 商品 | 20.62 | 8.66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注5) | 商品 | 66.53 | 16.67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6) | 劳务 | 1,722.44 | 378.21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注7) | 商品 | 52.69 | 57.92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8) | 商品 | 0.21 |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9) | 商品、材料 | 122.04 | 1,203.79 |
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10) | 商品 | 30.96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11) | 商品 | 34.81 | 35.61 |
上海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12) | 商品 | 2.20 | 0.57 |
上海旭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13) | 商品 | 15.62 | 32.99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14) | 水电 | 21.87 | 24.01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15) | 商品、水电 | 262.84 | 239.51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16) | 劳务、设备 | 601.07 | 1,145.42 |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17) | 商品 | 21.69 | 42.47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8) | 商品、材料、劳务、设备 | 326.30 | 171.12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9) | 商品 | 8.60 | 111.51 |
浙江铸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注20) | 劳务 | 0.26 | 46.30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1) | 材料 | 10.75 |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商品 | 32.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礼品 | 5.5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22) | 商品、材料、劳务、电力 | 183.37 | 42.85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23) | 材料、劳务 | 13.45 |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注24) | 劳务 | 12.82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25) | 商品 | 1,044.65 | 940.91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注26) | 商品、劳务 | 49.85 |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27) | 商品 | 26.00 | 35.00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28) | 材料 | 4.10 |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29) | 劳务 | 0.79 | 0.24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30) | 材料、礼品 | 1.11 | 99.84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31) | 商品、劳务 | 816.34 | 5,476.27 |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32) | 商品、劳务 | 539.12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33) | 劳务 | 31.65 | 999.34 |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注34) | 劳务 | 525.69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35) | 技术许可 | 1,300.00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35) | 技术许可 | 721.79 | |
东跃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35) | 技术许可 | 3,385.00 |
广州歌德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商品 | 36.42 | |
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劳务 | 45.19 |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商品 | 9.77 | |
浙江铸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材料 | 9.2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安徽精工销售商品5.57万元;以市价向安徽精工提供劳务6.95万元。注2: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紧固件、本公司销售商品46.88万元;以市价向安徽
精工、精工工业建筑销售材料175.93;以市价向本公司提供水电3.43万元。
注3: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安徽精工销售商品2.79万元。
注4: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绍兴绿筑、湖北精工、湖北建筑系
统、精工钢结构、安徽精工、浙江诺派销售商品20.62万元。
注5: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绍兴绿筑、湖北精工、湖北建筑系统、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浙江绿筑销售商品66.53万元。
注6: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提供劳务1722.44万元。
注7: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美建建筑、湖北建筑系统、上海精工、广东精工、安徽精工、浙江诺派、精工工业建筑、浙江绿筑销售商品52.69万元。
注8: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销售商品0.21万元。
注9: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绍兴绿筑、上海精锐、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销售材
料121.93万元;以市价向浙江绿筑销售商品0.11万元。
注10: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美建建筑、浙江绿筑销售商品30.96万元。
注11: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商品34.81万元。
注12:上海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工业建筑销售商品2.20万元。
注13:上海旭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美建建筑销售商品15.62万元。
注14: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精工重钢销售商品21.87万元。
注15: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重钢销售商品255.65万元;向精工钢结构提供水电
7.19万元。
注16: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提供劳务593.41万元;向精工钢结构销售设备7.66万元。
注17: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商品21.69万元。
注18: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重钢、本公司销售商品5.77万元;向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销售材料0.37万元;向精工工业建筑提供劳务4.37万元;向绍兴绿筑、美建建筑、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销售设备315.79万元。
注19: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商品8.60万元。
注20:浙江铸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工业建筑提供劳务0.26万元。
注21: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广东精工销售材料10.75万元。
注22:紧固件以市价向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电力4.92万元;安徽精工以市价向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64.53万元、销售材料13.79万元;本公司以市价向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13万元。
注23:紧固件以市价向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73万元;安徽精工以市价向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材料3.72万元。
注24:本公司以市价向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2.82万元。
注25: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34.48万元;紧固件以市价向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17万元。
注26: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7.33万元;提供劳务12.52万元。注27: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6.00万元。注28: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福利用品4.10万元。
注29: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79万元。
注30:绍兴绿筑以市价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材料0.02万元;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礼品、提供劳务1.09万元。
注31: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82.81万元;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36.97万元;浙江绿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96.56万元。
注32: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04.91万元;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34.21万元。
注33:浙江绿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1.65万元。
注34: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25.69万元。
注35:浙江绿筑以市价向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1300.00万元。根据浙江绿筑与合资方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秦皇岛鑫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豪秦皇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在秦皇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协议,浙江绿筑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许可。
根据2017年9月浙江绿筑集成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协议》,浙江绿筑以市价向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721.79
万元。
浙江绿筑以市价向东跃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3385.00万元,根据浙江绿筑与合资方东跃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在辽宁省盘锦市推广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协议,浙江绿筑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许可。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厂房 | 410,114.28 | 571,428.60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1) | 机器设备 | 106,393.81 | 104,102.58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注2) | 厂房屋顶 | 429,555.96 | 425,650.91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 | 厂房屋顶 | 40,625.15 | -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4) | 厂房 | 2,925.71 |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4,219,386.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5) | 宿舍楼 | 331,848.00 | |
中建信上海置业(注6) | 办公楼 | 4,133,929.51 | 4,594,610.00 |
中建信上海置业(注6) | 办公楼 | 1,424,700.00 | 1,709,640.00 |
中建信上海置业(注6) | 办公楼 | 827,348.62 | 1,046,685.71 |
中建信上海置业(注6) | 办公楼 | 1,468,390.50 | 1,762,068.60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7) | 宿舍楼 | 149,329.26 |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8) | 模块房办公楼 | 348,081.53 |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办公楼 | 277,221.4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安徽精工出租厂房和机器设备给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注2:绍兴精工绿筑出租厂房给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注3:精工重钢出租厂房屋顶给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注4:紧固件出租厂房给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注5:精工钢结构向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宿舍楼,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注6:本公司旗下各子公司(美建建筑、浙江绿筑、上海精锐、上海精工)向中建信上海置业承租位于上海莘庄黎安路999号的大虹桥国际的办公楼,各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注7:精工重钢向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承租宿舍楼,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注8:精工钢结构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模块房办公楼,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建信控股集团 | 195,000,000.00 | 2018.3.30 | 2025.11.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海置有限公司(注1)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工控股集团(注2) | 65,000,000.00 | 2016.05.12 | 2019.05.12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3) | 50,000,000.00 | 2018.05.23 | 2019.05.23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4) | 65,000,000.00 | 2018.08.24 | 2019.08.24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5) | 290,000,000.00 | 2018.05.22 | 2021.05.21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6) | 100,000,000.00 | 2018.08.09 | 2020.07.31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7) | 70,000,000.00 | 2018.11.13 | 2019.11.13 | 否 |
精功集团(注8) | 200,000,000.00 | 2018.07.10 | 2019.07.09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9) | 200,000,000.00 | 2019.02.21 | 2020.02.21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10) | 70,000,000.00 | 2019.03.11 | 2020.03.1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8年3月30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DB23217029605,为中建信上海置业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主合同为限。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公司将持有的中建信上海置业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被担保人进行担保。注2:2016年5月12日,精工控股集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信合银最保字第1673266A0071-a号,为本公司在保证期内提供授信额度6,5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限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2日。注3:2018年5月23日,精工控股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8年六中银保字010号,为本公司提供自2018年5月23日起授信额度5,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权清偿之日起二年。注4:2018年9月19日,精工控股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F07(高保)20180020号,为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6,500万元的担保,本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4日,保证期限为两年。注5:2019年5月22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FWJLZZGBT20180002,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合同下的债务期限自2018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保证期限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注6:2018年8月9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9201800000025,为本公司2018年8月9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债权人为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注7:2018年11月13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1800000095157,为本公司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3日期间所发生的主合同债务(主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2H1800000132476号)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两年。注8:2019年7月4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LQY2018071000451301,为本公司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注9:2019年2月21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95302授055A1,为本公司2019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所发生的主合同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一年。注10:2019年3月11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皖银综授总字第000023号—担保01,为本公司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1日期间所发生的主合同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两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9.94 | 525.3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241.75 | 12.23 | 7.35 | 0.43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13.64 | 0.68 | 13.55 | 0.68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3,770.93 | 428.15 | 6,205.54 | 356.80 |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60.45 | 3.02 |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91.53 | 48.38 | 91.37 | 48.37 |
精功(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30.68 | 13.07 | 230.68 | 15.57 |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37 | 0.02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1,872.55 | 385.46 | 225.10 | 213.89 |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46.82 | 2.34 |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91.96 | 291.84 | 1,314.86 | 129.35 | |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95.90 | 17.60 | 83.15 | 7.97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5.16 | 50.37 | 357.29 | 17.88 | |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 | 2,319.55 | 115.98 |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4.10 | 386.60 | 1,024.10 | 361.10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 | 65.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61.29 | 18.39 | 61.29 | 6.13 | |
预付账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98.44 | 403.23 |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2.25 | 322.25 | |||
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1.32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65 | 50.12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284.74 |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2.40 | ||||
绍兴精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47 |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 | 247.91 | 12.40 | 283.72 | 28.37 |
限公司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18.57 | 60.07 | 1,720.91 | 126.3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2.00 | 20.00 | 1.00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0.10 | ||
浙江绿能售电有限公司 | 172.44 | 17.24 | 172.44 | 17.24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4.64 | 0.73 | ||
广州歌德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8.60 | 3.86 |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2.53 | 0.13 |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0.93 | 0.0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10.16 | 0.28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0.07 | 0.07 |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150.25 | 293.62 |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5 | 0.00 |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706.88 | 84.61 |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2.46 | 1.39 |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6.23 | 90.82 |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00 | 32.00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69 | 0.69 | |
上海旭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7 | 2.50 |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12 | 4.36 |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立思科技) | 74.20 | 124.20 |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58.98 | 98.52 |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9.21 | 307.81 | |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40.08 | 40.78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66 | 361.12 | |
浙江铸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 0.92 | 0.68 |
广州歌德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00 |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1.45 |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8 | ||
预收账款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0.08 |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3.39 | 13.39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578.21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26 | 0.26 | |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 | 0.52 | 0.52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1,730.28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长江精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0.23 | 117.45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3.56 | 404.13 |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19.50 | 36.30 |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76 | 4.76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
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5.49 | 14.26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17.92 | 110.60 |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936.37 |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立思科技) | 16.26 | 16.26 |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53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0.00 | 92.48 |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5.31 | 110.16 |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0.07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0.0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中有365,514,927.46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93,143.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4,840,073.36元为保函保证金;383,000,840.56元为定期存单。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货币资金中有6,026,320.16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货币资金中有169,596,888.3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6,881,875.25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6,399,956.04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528,023.69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633,018,802.4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被质押的定期存单。
4、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工重钢货币资金中有2,353,012.44元(原币342,271.29美元)作为外汇掉期保证金。
5、截至2019年6月30日,美建建筑货币资金中有45,074,308.16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158,271.7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516,851.7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
6、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海精锐货币资金中有4,5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7、截止2019年6月30日,新西兰货币资金中有1,645,515.51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
8、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工工业建筑货币资金中有10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616,1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22,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被质押的定期存单,103,203.94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程保证金,1,301,274.44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北绿智货币资金中有9,824,873.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13,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10、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北精工钢结构货币资金中有8,565,305.0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200,000.00元为定期存单。
11、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北精工工业货币资金中有2,131,978.4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485,954.54元作为保函保证金;11,000,000.00元为定期存单。
12、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精工钢结构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19年4月1
日至2020年3月31日。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人民币70,4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13、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贰亿贰仟捌佰玖拾伍万整的贷款,以原值112,062,524.87元、净值29,131,690.38元的工业厂房(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43号、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42号、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41号、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40号,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39号、号权属证书编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13138号)和原值21,900,000.00元、净值12,811,500.00元的工业用地(权属证书编号柯桥区国用(2014)第14859号)提供抵押,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人民币78,8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14、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与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以结构性存款出质,出质权利暂估价为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玖拾玖万贰仟零伍拾肆元整,本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6日。
15、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精工钢结构最高额人民币叁亿零柒佰万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精工重钢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146,048,527.70元、净值106,409,670.34元的房产和原值56,512,540.50元,净值47,120,309.43的土地,为精工钢结构最高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元整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和土地的所有权编号浙(2018)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52403号。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金额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9日。
16、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在担保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原值20,812,687.82元、净值10,117,693.41元的厂房和原值7,953,196.82元、净值5,739,557.01元的土地【沪(2017)松字不动产权第039908号】抵押,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原值58,481,492.02元、净值28,323,817.07元的厂房及附带地下车位房屋使用权【沪房地徐字(2012)第008184号、沪房地徐字(2012)第008203号、沪房地徐字(2012)第008202号】抵押。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300,000,000.00元,借款人应按下列计划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2019年10月28日偿还15000万元,2019年11月28日偿还15000万元。
17、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总协议》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00元)金额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授信额度,非融资类保函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元),本协议的约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签订《国内工商企业代付业务协议》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7进出银(浙最信保)字第2-005号>,最高债权担保时间期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2019年5月10日,本公司与浙江精工钢结构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延长保证期限至2020年5月30日;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保证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300万元整,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7月19日。
18、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信用担保合同》,合同号为《(2018)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05号》,为精工钢结构提供信用担保,被担保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壹亿捌仟万元整、利息等全部债务,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精工工业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18)进出银(浙信抵)字第2-002号》,以原值51,468,697.53元、净值26,320,103.26元的房屋(所有权证号绍房权证柯桥字第72516号、绍房权证钱清字第06608-11号),原值23,985,068.80元、净值18,085,318.08元的土地(使用证号绍兴县国用(2011)第6-63号、第6-64号)提供抵押,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贰拾万元整。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人民币1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0日。
19、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号为《(2019)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08号》,为浙江精工钢结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中的全
部贷款本金120,000,000.00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期限自2019年3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2019年3月21日,精工工业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合同号:(2019)进出银(浙信质)字第2-003号,以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的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浙江精工钢结构取得借款人民币1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9月22日。20、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精工自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不高于4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精工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
2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精工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不高于21,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精工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余额为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8日。
22、截至2019年6月30日,紧固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5,160,542.96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1,888,934.4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6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3日不超过37,426,2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56,868,792.37元、净值为47,698,107.68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3,227,235.6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日不超过105,437,7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78,086,875.50元、净值为48,653,409.04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7,979,479.60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6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6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4至2020年1月3日。
23、截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56,868,792.37元、净值为47,698,107.68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3,227,235.6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日不超过105,437,7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日。
24、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78,086,875.50元、净值为48,653,409.04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7,979,479.60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6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紧固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5,160,542.96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1,888,934.4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6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3日不超过37,426,2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1,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
25、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74,226,415.60,净值为37,824,915.77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8,995,747.50元,净值为6,207,066.20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最高抵押担保额为100,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2017年5月18至2020年5月18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99,9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
26、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北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52,460,372.14元、净值为23,283,680.75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13,694,341.00元、净值为10,015,094.8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7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6日不超过8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17日。
27、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不高于20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
28、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8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不高于29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2日。
29、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为长江精工贷款、开立信用证和买方保理担保合计不超过贰亿元的业务提供授信,综合授信期限自2018年7年10日至2019年1月10日。精工钢结构与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理服务合(无追索权)》给予精工钢结构壹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融资额度为一次性额度。长江精工与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国内买方保理协议》,签订余额为100,000,000.00元的国内买方保理协议,协议期限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10日。30、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438844】,为美建建筑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不高于20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截至2019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1日。
3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漕河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7年徐字第100023号,为美建建筑自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不高于13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7日。
32、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漕河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18年徐字第100112号,为美建建筑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不高于97,78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责任。截至2019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1日。
33、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精锐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提供授信额度50,000,000.00元的担保。上海精锐取得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
34、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东精工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三水支行签订《长期借款合同》,以广东精工所有的时代城房产做抵押,抵押房产净值为6,124,818.76元。借款金额6,66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1日。截至2019年6月31日,还剩853,188.62元未还。
35、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建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精工工业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不超过5,600万元的在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期间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内。精工工业收到借款19,8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36、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其房产及土地为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不超过贰亿贰仟捌佰玖拾伍万整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精工工业取得借款19,9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因青海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公司工程款未按时偿还,公司于2015年12月将青海明瑞(第一被告)及西宁城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被告)起诉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工程款53,996,286.00元及滞纳金6,587,559.00元;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承担付款连带责任。截止2019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明瑞公司需支付我司共计45,522,873.60元。现处于执行阶段。
2、因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2017年10月27日公司将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和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起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两项公司的工程款合计7,128,009.33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6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现进入执行阶段。期末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该工程款坏账准备2,419,656.27元。
3、因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2017年10月27日公司将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和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起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两项公司的工程款合计5,188,430.21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6月30日,法院判决银川润恒公司支付我司2,987,358.37元及利息,此案已申请强制执行,期末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该工程款坏账准备989,993.73元。
4、因徐州徐工特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保证金,2018年7月16日公司将徐州徐工特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起诉至徐州市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我司农民工保证金177,400.00元。法院判决徐州徐工特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我司农民工保证金177,400.0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案处于强制执行过程中。
5、因合同纠纷,涉及精工重钢应付货款金额(含税)16,510,723.26元,2017年11月10日肇庆联盈金属有限公司将精工重钢公司、礼顿公司和锯城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精工重钢、礼顿公司、锯城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含税)16,510,723.26元及延付利息。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考虑该笔款项系公司外包部分的建筑材料货款,故暂不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6、因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精工钢结构于2018年1月将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起诉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5,651,143.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90,000.00元。该案已由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湘0302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公司因诉讼时效过期驳回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2019年6月重新开庭审理,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已入账)已按既定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75,712,445.88 |
1至2年 | 69,869,131.97 |
2至3年 | 72,940,597.72 |
3至4年 | 63,356,984.22 |
4至5年 | 16,786,517.76 |
5年以上 | 9,950,571.75 |
合计 | 508,616,249.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6,180,215.25 | 97,712,992.86 | 458,467,222.39 | 538,805,350.91 | 89,745,531.72 | 449,059,819.19 | ||||
其中: | ||||||||||
组合1:账龄计提 | 508,616,249.30 | 91.45 | 97,712,992.86 | 19.21 | 410,903,256.44 | 468,081,034.19 | 86.87 | 89,745,531.72 | 19.17 | 378,335,502.47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7,563,965.95 | 8.55 | 47,563,965.95 | 70,724,316.72 | 13.13 | - | - | 70,724,316.72 | ||
合计 | 556,180,215.25 | / | 97,712,992.86 | / | 458,467,222.39 | 538,805,350.91 | / | 89,745,531.72 | / | 449,059,819.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账龄计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5,712,445.88 | 13,785,622.28 | 5.00% |
1-2年 | 69,869,131.97 | 6,986,913.20 | 10.00% |
2-3年 | 72,940,597.72 | 21,882,179.31 | 30.00% |
3-4年 | 63,356,984.22 | 31,678,492.11 | 50.00% |
4-5年 | 16,786,517.76 | 13,429,214.21 | 80.00% |
5年以上 | 9,950,571.75 | 9,950,571.75 | 100.00% |
合计 | 508,616,249.30 | 97,712,992.8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精工钢结构 | 30,409,624.93 | 0.00 | 0.00% |
浙江绿筑 | 10,169,919.88 | 0.00 | 0.00% |
精工重钢 | 1,953,366.26 | 0.00 | 0.00% |
美建建筑 | 1,738,806.88 | 0.00 | 0.00% |
精工工业建筑 | 1,344,386.35 | 0.00 | 0.00% |
安徽精工 | 1,309,588.48 | 0.00 | 0.00% |
紧固件 | 515,231.00 | 0.00 | 0.00% |
湖北精工 | 123,042.17 | 0.00 | 0.00% |
合计 | 47,563,965.95 | 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46,540,000.00 | 8.37 | 2,327,000.00 |
第二名 | 36,582,365.97 | 6.58 | 2,674,084.85 |
第三名 | 31,301,574.30 | 5.63 | 13,390,472.29 |
第四名 | 30,409,624.93 | 5.47 | - |
第五名 | 23,887,667.13 | 4.29 | 4,774,250.86 |
合计 | 168,721,232.33 | 30.34 | 23,165,808.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170,882.87 | |
应收股利 | 33,090,9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94,557,447.12 | 1,211,148,083.08 |
合计 | 1,232,819,229.99 | 1,213,500,083.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7,505,924.43 |
1至2年 | 11,988,165.85 |
2至3年 | 1,841,701.12 |
3至4年 | 839,724.67 |
4至5年 | 38,500.00 |
5年以上 | 2,982,488.03 |
合计 | 45,196,504.1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1,155,920,716.53 | 1,151,720,911.30 |
备用金 | 20,689,748.70 | 9,728,406.13 |
保证金 | 21,386,893.80 | 18,712,165.00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3,075,425.75 | 39,699,754.36 |
其他 | 44,435.85 | 149,212.00 |
合计 | 1,201,117,220.63 | 1,220,010,448.7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8,862,365.71 | 8,862,365.71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302,592.20 | 2,302,592.2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6,559,773.51 | 6,559,773.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862,365.71 | 2,302,592.20 | 6,559,773.51 | ||
合计 | 8,862,365.71 | 2,302,592.20 | 6,559,773.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496,483,304.43 | 一年以内 | 41.34 | |
第二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229,659,765.91 | 一年以内 | 19.12 | |
第三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150,490,557.88 | 一年以内 | 12.53 | |
第四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126,474,880.93 | 一年以内 | 10.53 | |
第五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44,497,801.37 | 一年以内 | 3.70 | |
合计 | / | 1,047,606,310.52 | / | 87.2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51,960,436.44 | 2,751,960,436.44 | 2,703,457,577.52 | 2,703,457,577.5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58,449,452.38 | 758,449,452.38 | 738,298,916.58 | 738,298,916.58 | ||
合计 | 3,510,409,888.82 | 3,510,409,888.82 | 3,441,756,494.10 | 3,441,756,494.1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1,060,130,616.21 | 1,060,130,616.21 | ||||
精工工业建筑 | 184,891,532.93 | 184,891,532.93 | ||||
浙江精锐 | 51,176,386.00 | 51,176,386.00 | ||||
精工重钢 | 79,215,451.13 | 79,215,451.13 | ||||
上海拜特 | 37,488,749.48 | 37,488,749.48 | ||||
石河子精工 | 22,162,300.00 | 22,162,300.00 | ||||
楚天墙体 | 23,804,589.95 | 23,804,589.95 | ||||
香港精工 | 664,431,977.47 | 664,431,977.47 | ||||
新加坡精工 | 2,527,700.00 | 2,527,700.00 | ||||
紧固件 | 13,439,704.44 | 13,439,704.44 | ||||
青岛设计院(注1) | 3,125,000.00 | 3,125,000.00 | - | |||
精工国际 | 69,374,646.80 | 69,374,646.80 | ||||
浙江绿筑 | 194,747,441.96 | 194,747,441.96 | ||||
安徽精工 | 83,250,500.00 | 83,250,500.00 | ||||
河北绿筑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绍兴绿筑 | 188,090,981.15 | 188,090,981.15 | ||||
绍兴绿杉 | 11,600,000.00 | 11,600,000.00 |
湖北绿智(注2) | 51,627,858.92 | 51,627,858.92 | ||||
合计 | 2,703,457,577.52 | 51,627,858.92 | 3,125,000.00 | 2,751,960,436.4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 | 14,542,433.46 | 438,351.43 | 14,980,784.89 | ||||||||
苏州中节新能 | 30,515,439.86 | -946,231.07 | 5,441,428.57 | 35,010,637.36 | |||||||
浙江精工能源 | 232,995,834.23 | 10,645,263.17 | 243,641,097.40 |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408,961,434.03 | -2,963,754.04 | 405,997,679.99 | ||||||||
苏州建信汉康 | 51,283,775.00 | 7,535,477.74 | 58,819,252.74 | ||||||||
小计 | 738,298,916.58 | 14,709,107.23 | 5,441,428.57 | 758,449,452.38 | |||||||
合计 | 738,298,916.58 | 14,709,107.23 | 5,441,428.57 | 758,449,452.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于2019年3月转让青岛设计院51.02%股权,详见附注八、4处置子公司注2:公司于2019年3月以人民币5,000万元收购湖北绿智100.00%股权,详见附注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1,886,132.16 | 603,956,461.59 | 471,076,736.48 | 404,574,569.06 |
其他业务 | 8,224,992.44 | 1,013,439.94 | 5,986,940.82 | 1,167,731.68 |
合计 | 720,111,124.60 | 604,969,901.53 | 477,063,677.30 | 405,742,300.74 |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738,900.00 | 107,67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709,097.13 | 1,194,334.0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124,999.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1,005.84 | 6,781,005.84 |
合计 | 49,104,003.97 | 115,645,339.8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40,246.61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42,172.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27,858.92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 6,781,005.84 |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60,944.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273,410.1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990.89 |
合计 | 19,470,827.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6 | 0.1006 | 0.1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7 | 0.0898 | 0.089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方朝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