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65,500万元,其中续保24,560.62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 拟担保企业名称 | 融资对方 | 担保额度 | 担保期限 | 备注 |
1 |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人民币3,5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2 |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人民币20,0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3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 人民币6,0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等,保证担保。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 人民币10,0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人民币20,000万 | 1年 | 商业承兑汇票保证等,保证担保。 | |
6 |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 | 人民币1,5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7 |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 | 人民币1,5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8 | 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三水支行 | 人民币3,000万 | 1年 | 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金属压型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面系统的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面系统产品;钢结构工程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6,554.2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8,031.20万元人民币。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49,513.0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9,356.85万元人民币。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志涛,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3,88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76.81万元人民币。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黄陂盘龙城楚天工业园,法
定代表人:余继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9,033.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510.89万元人民币。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锦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郑顺耿,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2,946.9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56.28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11,776.46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0,939.38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65,500万元,其中续保24,560.62万元),合计252,715.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1%。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