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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65,500万元,其中续保24,560.62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融资对方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备注
1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人民币3,5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2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人民币20,0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3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6,0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等,保证担保。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人民币10,0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人民币20,000万1年商业承兑汇票保证等,保证担保。
6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人民币1,5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7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人民币1,5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8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三水支行人民币3,000万1年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等,保证担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金属压型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面系统的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面系统产品;钢结构工程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6,554.2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8,031.20万元人民币。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49,513.0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9,356.85万元人民币。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志涛,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3,88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76.81万元人民币。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黄陂盘龙城楚天工业园,法

定代表人:余继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9,033.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510.89万元人民币。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锦翔路1号,法定代表人:郑顺耿,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2,946.9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56.28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11,776.46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0,939.38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65,500万元,其中续保24,560.62万元),合计252,715.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1%。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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