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娜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公司本部、本公司、精工钢构 | 指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精工控股、精工控股集团 | 指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建信、中建信控股集团 | 指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精工钢构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 JIANG&JING GONG STEEL BUILDING(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JJ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月华 | 张姗姗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电话 | 021-62968628 | 0564-3631386 |
传真 | 021-62967718 | 0564-3630000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600496@jgsteel.cn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7161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99 |
公司网址 | www.600496.com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工钢构 | 600496 | 长江精工、G精工钢、长江股份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6 层 |
保荐代表人 | 魏鹏、王文庭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435,826,791.35 | 4,713,069,658.64 | 4,713,069,658.64 | 3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0,212,638.26 | 269,529,150.64 | 270,204,067.78 | 2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7,999,511.65 | 231,479,431.99 | 232,154,349.13 | 33.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988,064.09 | 228,517,312.90 | 228,517,990.77 | -313.9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33,760,073.35 | 6,861,093,009.28 | 6,825,253,389.93 | 8.35 |
总资产 | 16,825,093,409.05 | 15,843,935,032.64 | 15,807,684,395.29 | 6.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41 | 0.1489 | 0.1492 | 10.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41 | 0.1489 | 0.1492 | 1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30 | 0.1279 | 0.1282 | 19.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5.03 | 5.02 | 减少0.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4.32 | 4.31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7,405.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013,765.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40,781.51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57,570.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91,212.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991.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97,242.91 | |
合计 | 22,213,126.61 |
在此基础上,公司正积极从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向EPC工程总承包商进行转型,进而商业模式也有所变化:从钢结构工程的分包商,即建筑钢结构构件制造与安装,向整体建筑产品和全套建造服务的提供商转型,即提供包括整个建筑相关的项目策划、设计、采购、制造生产、施工安装、运维等所有建筑项目环节在内的全套技术、产品和服务。在转型过程中,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得到提升(更接近业主),定价权也得到提升(从施工总包的乙方转变为设计院、施工总包的甲方),相应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均有所改善。目前公司所承接的装配式建筑整体项目均以EPC模式实现。在EPC模式中,由于同时掌握了设计和施工的主导权,因此对于装配式项目,公司在方案初便可通过设计引入标准化,并在施工端保证实现,从而有望最大程度地实现模块化设计、大规模机械化制造、批量集中化采购、和机械装配化施工,进而实现建筑工业化。
(二) 所属行业情况
1、 建筑业变更正当时,工业化、工程总承包(EPC)和环保绿色是行业趋势所在。
1) 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建筑业从手工作业方式向机械化制造安装的方式转变,目前装配式建筑市场基础已初步奠定。而数字化和智能化则在机械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望为整个行业降本增效。
2017年住建部便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0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20%以上),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30%。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的数据,上述第一阶段的目标已顺利达成:2020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其中,在所有新建的装配式建筑中,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较2019年增长46%。
针对第二阶段的工作,各地也陆续发布了相应的文件以进行后续的推进落实。报告期内,浙江省住建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其中明确,“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继续保持在30%以上”。安徽、四川、广东、江苏等地也在各个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到2025年的具体发展目标。
数字化和智能化方面,2020年7月28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等13个部委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表示要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提升信息化水平,具体包括“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及“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报告期内,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
务公开工作要点》,其中把“做好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智能建造创新服务案例”列为了全年的重点任务。
2)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可有效管理控制项目成本,此前已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文件尤其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部分试点地区已形成较好的市场基础,随着更多落地操作层面上的指引文件的出台以及项目案例的落地,该模式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进一步地应用。工程总承包(EPC)是有效的投资控制和项目管理模式,是建筑产业改革升级方向之一。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浙江、山东、江苏、海南等地都出台了有关政策明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浙江省是全国最早试点推行工程总承包(EPC)的省份,自2014年至今已有7年的历史,目前工程总承包(EPC)业务在省内已奠定了较好的发展基础。根据浙江省住建厅的公开数据,2020年以钢结构工程为主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产值127亿元,新签工程总承包合同额达442亿元,比2019年增长15%以上。报告期内,浙江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对2025年“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工程总承包市场基本成熟”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同时还要求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在全国范围内,为了创造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广泛应用的良性市场环境,住建部也陆续出台各项办法、规范类文件以不断完善政策规则,兼顾公平和参与各方的利益。例如,对于工程项目的付款,国务院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针对工程材料涨价的风险,住建部、发改委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公共建筑鼓励总承包模式,并且明确主要工程材料等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即工程投资方)而非工程总承包方承担。报告期内,由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施行,该示范文本结合实践并体现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加强了对承包人的保护,如取消了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前提条件,直接约定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又如,要求发包人应当制定资金安排计划,甚至将发包人违反有关资金安排的约定设置为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加强了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支付能力的监督。
3) 建筑业是碳减排的生力军,绿色建筑代表着建筑业的未来。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表示我国将力在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面对国家乃至地球的任务,建筑业减碳减排的“绿色之路”势在必行。根
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能耗统计专委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8年我国建筑能耗在全国能耗总量中的占比达到46.5%,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9.3亿吨,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51.3%。传统建筑高能耗、高碳排,面对“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目标,建筑业任重道远,为此,国家各级政府推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在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中,确立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建筑实施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并且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建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报告期内,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把“……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放入了工作要点。
2、 钢结构有望在建筑市场进一步提升渗透率,尽管短期原材料价格上升,但不改长期远景。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的数据,2020年钢结构产值达到8100亿元、同比增长8.6%;2020年度钢结构建筑竣工面积4.55亿平方米,在全国房屋建筑竣工总面积中占比
11.81%;全年产量8138万吨、同比增长8.14%,钢结构产量占粗钢产量的7.7%。相较于发达国家,当下国内钢结构在整体建筑市场中的渗透率还比较低。从市场应用看,目前建筑钢结构主要使用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中,而在学校、医院等小型公共建筑和住宅等领域内使用较少。尽管报告期内,钢材价格有较大波动,但由于钢材成本在建筑总投资中的占比较小,而且钢结构在功能、抗震及造型方面上具备其他材料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钢结构现有的市场需求受原材料价格短期波动的影响有限。从长期来看,除功能性等方面的优势外,钢结构还具备环保、可施工速度快、省人工等优点,受到政策鼓励,未来市场前景充足。
1) 钢材是绿色建材,可回收率高从而对自然矿产资源消耗更少,在制造和安装阶段均有减碳、节能、节水的优势。
钢结构具有绿色建筑的天然属性。首先,钢材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钢材可回收性强,因此可更好地实现资源循环。在建筑使用寿命到期之后,废弃钢材仍能回收使用从而减少对基础矿石资源的消耗;而混凝土建筑一旦报废后,不仅产生巨量的建筑垃圾,而且材料难以二次回收利用,无法减轻对石灰石等难以再生的矿石资源的消耗。第二,钢结构建筑在制造和施工阶段,在节能、减碳排、节约用水等方面也具备优势。根据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报告,钢结构建筑比混凝土建筑,可减少15%的碳排、减少59%的粉尘、减少51%的固废,并且节约12%的能耗和节约39%的用水。因此,在2020年7月住建部联合多部委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了“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建原则上采用钢结构”。
2) 钢结构建筑机械化程度高从而省工省力,可应对建筑工人短缺问题行业劳动力供给短缺是目前建筑业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2021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4172万人——尽管相比于去年同期疫情影响有小幅上升——相比于2019年同期的4310万人减少了3.2%。面对建筑业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难题,钢结构先天具备工厂化制造、机械化吊装的特点,能够节省人工。截至报告出具,政府部门已出台多个政策文件支持钢结构行业发展:2020年7月,住建部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高震度地区的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等公共建筑,以及大型展览馆、科技馆、体育场、机场、铁路等大跨度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同时鼓励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同时“鼓励有核心技术和信息化能力的钢结构企业向工程管理、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方向转型”。同年7月,在住建部联合包括银保监局在内等六部门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中,提出了“推广装配化建造方面,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建原则上采用钢结构……”。2021年6月24日,住建部办公厅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同样明确地把“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列入了全年工作要点。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技术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过去8年研发投入超过20亿元为钢结构行业最多,这些投入为公司的技术实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公司先后获得6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包括1项一等奖和5项二等奖,35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和数百项专利。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济精工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是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上海装配式建筑技术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推广基地、浙江省钢结构装配式集成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1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形成多项重大独有技术体系,包括激光三维扫描测量与数字预拼装技术、大型开合屋盖成套技术、厚板高强钢焊接技术、大型空间结构单元及模块化建造成套技术等。报告期内,公司新增4项省级技术奖项,其中,“大跨度复杂金属屋盖体系抗风理论与减振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二) 品牌优势
公司累计获得了25项鲁班奖、13项詹天佑奖、191项国家钢结构金奖等工程领域的高级别大奖,打造了数百个“高、大、难、特、新”的地标性项目,在体育中心、交运枢纽、超高层写字楼等领域都积累了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案例,包括2008年国家体育场“鸟巢”、2022年冬奥会、“全球第一高楼”沙特帝王塔、“小蛮腰”广州新电视塔、北京新机场大兴机场等。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成都空港产业服务区、北京积水潭医院二期扩建、上海临港铁建大厦、广州新华保险
总部、杭州大会展中心一期、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海口中海国际、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香港国际机场项目等合同金额亿元以上的项目。
工业建筑领域,公司也积累了苹果、腾讯、阿里、华为、台积电、京东方等高端客户,并且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泰瑞机器、宁波旭升建设项目、维龙肇庆高新区物流园、拓普集团新能源汽车配套系统建设项目等合同金额亿元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
(三) 管理优势
公司敢于突破创新,总结形成了一套独特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论和实践体系,并且获得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公司构建了基于BIM信息化系统的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机制,提出了以“五精五全”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即建立“五精”体系——精心项目策划体系、精湛设计研发体系、精益生产制造体系、精细施工安装体系、精诚运营维护体系,和建设“五全”——全方位质量保证,全智能信息互联、全类别资源配置、全过程试验检测、全层级质量创新。
为了在已有的管理优势上进一步发挥乘数效应,公司采用了数字化工具手段来全面打通项目的信息流、物流、价值流和资金流。公司基于BIM自主研发了之云-cloud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在保证交付质量的同时缩短整个交付周期,实现真正的“又好又快”,从而最大程度地创造经济效益。
(四) 团队优势
公司聘用了职业化的管理团队,内部提供了多样化且富有弹性的晋升通道和激励措施,核心高管团队普遍对公司的愿景、事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忠诚度。团队人才梯队完备,涵盖技术、销售、制造、项目、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夯实主业稳步发展
报告期,公司在“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公司”的战略引领下,紧抓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机会,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转型,防控风险因素,经营取得稳定较好的发展。
报告期,公司累计承接新业务233项,累计金额94.41亿元,其中2021年4-6月,公司累计承接金额54.62亿元,环比增幅37.24%。报告期公司实现业务收入64.36亿元,同比增长36.5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亿元,同比增幅22.51%;完成生产钢结构4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9%。
报告期,公司钢结构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承接订单79.54亿元,同比增长32.05%,其中,公共及商业建筑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122.73%。承接亿元以上订单38.29亿元,同比增长135.1%。包括桂林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扩建项目工程、成都空港产业服务区建设项目会议中心钢结构工程等项目。
报告期,公司累计承接EPC及装配式业务14.72亿元,新开拓了甘肃张掖市,新签署了江西省上饶市等地区的技术加盟授权。已承接项目稳步推进,南部枢纽项目完工并顺利通过了验收,绍兴技师学院项目完成主体钢结构结顶,杭州亚运会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项目棒球主馆提前
40天顺利封顶……充分发挥了精工绿筑产品体系“快”的优势,通过打造样板工程为后续的业务承接打下基础。
报告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建产能。公司拟在安徽省六安市建设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达产后新增钢结构产能 20 万吨;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建设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服务融合示范基地,达产后新增装配式建筑产能 40 万平方米;在江苏宿迁新建精工江苏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钢结构产能15万吨。上述项目已陆续开工。
加大技术创新优势,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组建了新一届技术研发专家委员会,以促进公司重大课题、装配式建筑技术、BIM技术的创新研究,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该委员会包括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在内的5位外部顾问专家及12位内部专家。
报告期,公司完成“一种预制外墙的挂装点安全构造及其制作方法”等发明专利授权19 项实用新型授权27项;完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受理共23项。
报告期,公司“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建筑成套关键技术与应用”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大跨度复杂金属屋盖体系抗风理论与减振技术及工程应用” 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大开口轮辐式索承网格钢结构成套施工技术” 取得中国建筑金属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JR4精致屋面系统” 取得中国建筑金属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数字化赋能,稳步落实数字化转型工作
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元年,公司成立了以集团及业务板块一把手为组长的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动公司数字化进展。
对外业务方面,公司以比姆泰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展建筑信息化软件服务输出。报告期,比姆泰客立足建筑业,深入了解行业痛点和需求,从设计、采购、生产、施工到运维,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解决方案。根据建筑企业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研发形成三大产品体系,覆盖面广,落地性强,目前已经在公司的600多个项目中得到应用,同时对外承接了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主楼总承包工程屋面金属板系统BIM设计项目等市场化业务合同。
内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构建IT信息化,搭建了“零代码” +“低代码”方案为核心的TIP技术中台项目,通过打造低代码开发中心、统一主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服务集成中心等6项IT中台技术为集团数字化转型管理赋能。同时对生产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运营部门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及上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2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435,826,791.35 | 4,713,069,658.64 | 36.55 |
营业成本 | 5,522,222,180.57 | 3,907,199,631.25 | 41.33 |
销售费用 | 58,145,679.56 | 64,411,261.62 | -9.73 |
管理费用 | 194,705,187.02 | 175,458,489.13 | 10.97 |
财务费用 | 61,531,348.37 | 61,332,806.78 | 0.32 |
研发费用 | 265,280,570.06 | 176,678,177.95 | 50.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988,064.09 | 228,517,312.90 | -313.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050,524.03 | -19,246,295.92 | -1,152.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211,527.47 | -102,702,745.90 | -83.26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62,237.74 | 0.20 | 68,735,812.18 | 0.43 | -49.86 | 主要为以票据结算的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
存货 | 1,455,509,867.60 | 8.65 | 1,087,858,199.86 | 6.87 | 33.80 | 主要为本期原材料和库 |
存商品增加较多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89,892,484.26 | 0.53 | 52,845,642.87 | 0.33 | 70.10 | 主要为本期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和应收大额存单利息增加影响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399,359,594.20 | 2.37 | 158,457,385.87 | 1.00 | 152.03 | 主要为本期末确认了信用期限超一年的应收工程款影响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02,835,507.74 | 5.37 | 471,827,200.00 | 2.98 | 91.35 | 主要为本期瑞丰银行上市成功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219,270,069.15 | 1.30 | 154,695,481.52 | 0.98 | 41.74 | 主要为本期公司新增“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影响所致。 |
开发支出 | 1,240,855.39 | 0.01 | 主要为本期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资本化影响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088,949.22 | 0.67 | 62,831,168.06 | 0.40 | 78.40 | 主要为本期未到期质保金距到期日一年以上的金额增加影响所致。 |
应交税费 | 148,211,682.85 | 0.88 | 220,740,246.51 | 1.39 | -32.86 | 主要为本期应缴增值税减少影响所致。 |
预计负债 | 17,679,984.09 | 0.11 | 6,861,434.80 | 0.04 | 157.67 | 主要为本期亏损项目计提预计损失影响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518,484.62 | 0.50 | 18,867,238.46 | 0.12 | 342.66 | 主要为本期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 |
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2,361(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90%。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抵押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57,017.36万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企业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备注 |
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拟出资2亿元用以新建制造基地,报告期已实际出资1,500万元。 |
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钢结构安装、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购买,交易对价12,254.66万元,报告期已支付完毕。 |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分立所得,注册资本50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为0元。 |
杭州绍滨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8.3347 | 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999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500万元,报告期已实际出资200万元。 |
河北中科绿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住宅房屋建筑 | 10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万元。 |
江西峰辉精工装配式 | 各类工程建设活 | 19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 |
被投资企业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备注 |
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结构制造等 | 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95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万元。 |
公司名称 | 行业 | 主要产品、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加工承包、构件加工 | 120,000.00 | 781,774.74 | 228,859.08 | 14,292.93 |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加工承包、构件加工 | 3700万美元 | 215,661.41 | 64,199.37 | 6,421.64 |
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加工承包、构件加工 | 20,000.00 | 104,956.55 | 30,281.33 | 5,090.37 |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加工承包、构件加工 | 2500万美元 | 165,998.96 | 64,048.90 | 4,634.84 |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机场航站楼和火车站等,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等直接相关,亦受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的长期影响。应对措施:针对此风险,公司对宏观经济及市场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不定期地发布指导性文件,调整经营方针;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能力,创新产品体系,引导客户需求;此外,公司整合各业务的营销力量,提高重大项目的运作能力,提高重大项目、标志性工程的中标率;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增强应收账款管理。
2、安全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大多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如果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均有可能构成安全风险隐患。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贯强调加强质量、安全的事前防范,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
3、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结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包括钢板、焊管、型钢、无缝钢管等。报告期内,公司钢材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50%左右,总体占比较高。钢材价格上涨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应对措施:
(1)提高统一采购比例,以提高公司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加强战略供应商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关系管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长期采购协议,争取优惠政策。
(2)建立了钢价波动跟踪机制,根据钢材价格波动趋势选择采购合适时机。
(3)根据钢材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趋势,综合考虑成本与毛利,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销售合同定价形式,在预期钢材价格将持续上涨时,公司积极争取工程价格可以调整的开口或半开口合同,防范钢材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经营风险。
(4)建立特殊情形下与业主的价格协商机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钢材价格过快上涨的特殊情形,即使签署了闭口合同,公司仍将积极与业主或总包协商,对材料涨价造成的损失适当给予材料补差或者其它补偿方式。
(5)继续加大业务转型力度。公司推行的新型业务——装配式建筑和EPC服务模式下,钢材成本在总成本中的占比下降至5-10%,公司盈利能力对钢材价格波动的敏感度大大降低,是有效解决原材料波动风险的措施。
4、竞争风险
钢结构行业在我国仍是一个新兴行业。近年来,我国钢结构产业市场发展较快,由于钢结构产品应用广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建和从相关行业转产过来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迅速增多。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尽管钢结构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在低端市场(特别是一些普通厂房类项目),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出现下降。而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型厂房、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中高端市场,会逐步集中到一些品牌企业中。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维持技术领先地位,打造技术壁垒;另一方面拓宽业务链,形成为客户提供集成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此外,公司深入开展精益管理,狠抓降本增效工作,提高运营效率、控制产品成本,力争管理出效益。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月22日 | 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3日 | 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共计16项议案。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磊 | 副总裁 | 聘任 |
李栋 | 联席总裁 | 聘任 |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践行绿色事业,积极推行绿色建筑。公司立足本业,通过10年多研发形成绿筑GBS工业化集成建筑体系并积极的开展推广应用,该体系可使整个建筑从无到有的全过程都变得更为环保和绿色。使用绿筑GBS工业化集成建筑体系,建筑在全过程可减少90%的建筑垃圾,在制造和安装环节可节约80%的用水、减少90%的现场噪音以及90%的现场粉尘。
2、通过技改减少环境污染。2014年开始集团便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对各工厂旧厂房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加高厂房,加固地面,增加通风、除尘设施,大大改善了原来相对恶劣的工作环境,减少了车间粉尘的浓度,降低了噪音的产生。2016年公司投建了绍兴市首家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智能化管理系统,对工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二甲苯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实时、动态”检测,工厂根据系统反馈的动态数据及时调整车间工作安排,确保员工职业健康。2018公司成为绍兴市首批“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非竞争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程施工和劳务服务、提供钢结构制作安装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2021年度。(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1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发生金额为1,821.20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1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工程业务分包服务,不超过40,000万元(不含税)。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度。(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2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累计采购金额为12,475.3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扩产建厂所需,按照评估价格向控股股东购买其下属孙公司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取得建厂所需土地,所购企业拥有闲置工业土地102,754.50平方米,且毗邻公司现有袍江(二期)生产基地,符合建厂所需且有利于加快建厂进度。本次交易价格为12,254.66万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03”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实际支付金额为12,254.66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扩产建厂所需,按照土地评估价格向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土地,所购土地位于安徽生产基地所在园区内、总面积146,112.37平方米,交易价格为3,299万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16”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实际支付金额为3,299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19,500 | 2018.3.30 | 2018.3.30 | 2025.11.30 | 连带责任担保 | 57,924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 1,000 | 2021.6.22 | 2021.6.22 | 2022.6.22 | 连带责任担保 | 1,000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5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0,617.81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4,303.3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4,803.3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5.8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9,5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32,785.9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2,285.94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为其在上海银行取得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涉及担保金额1.95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226,720 | 27,226,72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24,291,497 | 24,291,497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495,951 | 20,495,951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 14,210,526 | 14,210,526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限公司(代“玄元元定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号资产管理产品”) | 12,145,748 | 12,145,748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 12,145,748 | 12,145,748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728,744 | 10,728,74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王洪 | 8,502,024 | 8,502,02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7,085,020 | 7,085,02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80,161 | 6,680,161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磐厚动量(上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邹瀚枢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毅任昊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261,144 | 4,261,14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4-23 |
合计 | 502,429,149 | 502,429,149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3,52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0,000,000 | 14.90 | 0 | 质押 | 20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7,069,604 | 11.78 | 0 | 质押 | 229,6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782,152 | 2.18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0 | 24,291,497 | 1.21 | 0 | 无 | - |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098,098 | 17,885,577 | 0.89 | 0 | 无 | - | 其他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9,000 | 10,119,744 | 0.50 | 0 | 无 | - | 其他 |
裘亚利 | 0 | 8,908,774 | 0.44 | 0 | 质押 | 8,900,000 | 境内自然人 |
王洪 | -363,824 | 8,138,200 | 0.4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冯骏驹 | 6,636,597 | 6,636,597 | 0.33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任昊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6,072,874 | 0.30 | 0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0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7,069,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069,604 |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782,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82,152 | |||||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24,291,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91,49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7,885,5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85,577 |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119,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19,744 | |||||
裘亚利 | 8,908,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8,774 | |||||
王洪 | 8,13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38,200 | |||||
冯骏驹 | 6,636,597 | 人民币普通股 | 6,636,597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任昊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72,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6,072,87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有无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225,337,677.28 | 3,135,514,679.8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5,466,240.97 | 111,627,529.40 |
应收账款 | 七、5 | 2,040,495,710.80 | 2,057,454,427.3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4,462,237.74 | 68,735,812.18 |
预付款项 | 七、7 | 906,208,184.20 | 773,847,932.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05,000,786.85 | 350,406,419.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455,509,867.60 | 1,087,858,199.86 |
合同资产 | 七、10 | 5,281,958,085.22 | 4,768,723,939.5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9,892,484.26 | 52,845,642.87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64,331,274.92 | 12,407,014,582.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99,359,594.20 | 158,457,385.8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87,311,149.94 | 857,263,216.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902,835,507.74 | 471,827,2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9,051,848.67 | 41,008,869.29 |
固定资产 | 七、21 | 872,638,617.82 | 899,362,576.7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19,270,069.15 | 154,695,481.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1,353,989.25 | 342,733,734.75 |
开发支出 | 七、27 | 1,240,855.39 | |
商誉 | 七、28 | 315,312,029.90 | 315,312,02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3,322,101.79 | 22,884,439.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14,977,421.06 | 110,544,347.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12,088,949.22 | 62,831,168.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60,762,134.13 | 3,436,920,449.75 | |
资产总计 | 16,825,093,409.05 | 15,843,935,032.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94,430,530.18 | 1,784,112,202.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45,555,983.40 | 2,342,377,114.08 |
应付账款 | 七、36 | 3,055,002,617.39 | 2,958,972,447.53 |
预收款项 | 七、37 | 442,182.44 | 500,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97,682,052.37 | 1,042,428,390.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4,698,313.60 | 129,419,945.3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8,211,682.85 | 220,740,246.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53,876,706.14 | 250,183,746.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99,900,068.37 | 8,728,734,092.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66,502,177.10 | 202,330,812.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679,984.09 | 6,861,434.8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3,518,484.62 | 18,867,238.4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7,700,645.81 | 238,059,485.35 |
负债合计 | 9,377,600,714.18 | 8,966,793,578.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68,713,322.73 | 1,791,259,922.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46,218,481.96 | 81,217,456.15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4,303,614.40 | 194,303,614.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111,650,305.26 | 2,781,437,667.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33,760,073.35 | 6,861,093,009.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32,621.52 | 16,048,445.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47,492,694.87 | 6,877,141,454.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825,093,409.05 | 15,843,935,032.6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0,253,075.10 | 1,152,307,011.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007,610.06 | 6,233,301.6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02,691,489.35 | 295,588,587.65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2,773.20 | 22,013,836.88 | |
预付款项 | 175,916,613.56 | 108,567,697.4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955,648,830.15 | 1,703,372,457.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存货 | 111,016,049.92 | 108,123,901.14 | |
合同资产 | 575,603,725.43 | 635,336,575.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942,101.57 | 27,565,731.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41,162,268.34 | 4,059,109,099.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621,201,880.89 | 3,589,703,947.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4,835,507.74 | 453,827,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538,302.29 | 79,511,893.16 | |
在建工程 | 14,948,466.78 | 9,127,982.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937,522.07 | 9,867,320.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2,691.18 | 96,093.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097,414.41 | 30,374,865.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787,991.97 | 6,196,721.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82,559,777.33 | 4,178,706,023.93 | |
资产总计 | 8,923,722,045.67 | 8,237,815,123.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3,724,931.49 | 628,636,276.7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44,670,000.00 | 1,186,02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7,784,327.30 | 190,381,474.9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756,722.47 | 77,515,596.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117,705.23 | 19,133,600.30 | |
应交税费 | 9,619,737.04 | 21,019,521.26 | |
其他应付款 | 971,906,159.54 | 896,753,892.1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47,579,583.07 | 3,019,460,362.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518,484.62 | 18,867,238.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518,484.62 | 18,867,238.46 | |
负债合计 | 3,331,098,067.69 | 3,038,327,60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34,259,000.10 | 1,834,259,000.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3,383,212.05 | 106,508,948.1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0,734,258.02 | 170,734,258.02 | |
未分配利润 | 1,101,373,158.81 | 1,075,110,968.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92,623,977.98 | 5,199,487,523.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923,722,045.67 | 8,237,815,123.9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435,826,791.35 | 4,713,069,658.6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435,826,791.35 | 4,713,069,658.6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14,732,513.46 | 4,401,142,432.8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522,222,180.57 | 3,907,199,631.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847,547.88 | 16,062,066.09 |
销售费用 | 七、63 | 58,145,679.56 | 64,411,261.62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4,705,187.02 | 175,458,489.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5,280,570.06 | 176,678,177.95 |
财务费用 | 七、66 | 61,531,348.37 | 61,332,806.78 |
其中:利息费用 | 83,081,893.50 | 91,391,134.26 | |
利息收入 | 31,303,727.31 | 35,749,224.0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7,098,140.96 | 27,696,174.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33,731,194.89 | 2,467,598.62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613,545.26 | -7,169,017.3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9,920.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9,905,355.05 | -70,293,176.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04,361.94 | 3,418,418.5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87,198.54 | 3,194,288.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9,041,016.18 | 278,410,529.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305,866.46 | 7,789,167.4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93,634.45 | 1,167,451.0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4,753,248.19 | 285,032,245.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621,263.49 | 17,377,632.2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131,984.70 | 267,654,613.3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131,984.70 | 267,654,613.3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0,212,638.26 | 269,529,150.6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0,653.56 | -1,874,537.3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4,765,855.73 | -527,595.0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5,001,025.81 | -359,308.7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6,357,061.5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6,357,061.5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6,035.77 | -359,308.7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7,202.35 | -813,939.5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73,238.12 | 454,630.7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5,170.08 | -168,286.3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2,897,840.43 | 267,127,018.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5,213,664.07 | 269,169,841.8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15,823.64 | -2,042,823.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41 | 0.148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41 | 0.148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94,228,860.00 | 651,726,797.7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71,823,402.21 | 533,245,347.58 |
税金及附加 | 3,111,284.29 | 3,880,468.16 | |
销售费用 | 4,480,256.68 | 3,769,525.65 | |
管理费用 | 44,665,785.18 | 27,103,730.92 | |
研发费用 | 33,721,649.19 | 28,933,783.70 | |
财务费用 | 37,339,569.66 | 52,725,773.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65,607,776.54 | 82,152,520.56 | |
利息收入 | 30,818,638.88 | 31,668,013.14 | |
加:其他收益 | 2,901,790.36 | 5,234,590.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3,798,380.79 | -4,670,825.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980,731.16 | -11,451,831.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39,920.89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07,885.39 | -12,553,222.4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5,772.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1,153.97 | 197,202.7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542,193.44 | -9,724,087.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66,669.95 | 2,039,463.2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9,221.22 | 386,571.5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539,642.17 | -8,071,195.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22,548.61 | -1,670,734.2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62,190.78 | -6,400,461.0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62,190.78 | -6,400,461.0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262,190.78 | -6,400,461.0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44,808,816.34 | 5,002,499,930.0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717,775.93 | 13,558,724.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875,462.51 | 77,155,886.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46,402,054.78 | 5,093,214,541.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400,903,335.72 | 4,180,380,755.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3,825,107.16 | 366,600,543.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8,705,959.04 | 113,732,409.2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1,955,716.95 | 203,983,519.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5,390,118.87 | 4,864,697,228.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988,064.09 | 228,517,312.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5,135,417.2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76,804.41 | 6,78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80,532.31 | 172,438.67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 | 10,7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592,753.99 | 17,653,444.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057,762.66 | 33,899,740.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7,038,915.36 | 3,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2,546,6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9,643,278.02 | 36,899,740.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050,524.03 | -19,246,295.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88,447.8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39,810,000.00 | 1,141,526,222.0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9,810,000.00 | 1,142,914,669.9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25,840,585.73 | 1,173,794,116.1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576,145.55 | 71,823,299.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604,796.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8,021,527.47 | 1,245,617,415.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211,527.47 | -102,702,745.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2,748.70 | 17,924.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9,252,864.29 | 106,586,195.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9,180,795.07 | 523,163,440.7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9,927,930.78 | 629,749,635.8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2,627,676.50 | 781,770,187.2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44,530.50 | 27,083,414.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3,172,207.00 | 808,853,601.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8,169,545.93 | 447,397,661.7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802,117.63 | 55,144,523.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967,812.91 | 27,962,699.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15,812.94 | 22,800,274.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855,289.41 | 553,305,159.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316,917.59 | 255,548,442.2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5,135,417.2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76,804.41 | 6,78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00 | 18,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5,761,478.51 | 683,534,480.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3,813,700.19 | 690,333,586.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155,782.73 | 2,347,131.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4,220,023.10 | 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7,433,282.98 | 949,462,008.0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5,809,088.81 | 954,809,139.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995,388.62 | -264,475,552.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8,900,000.00 | 363,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900,000.00 | 363,9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3,450,000.00 | 433,0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08,442.90 | 13,588,631.0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058,442.90 | 446,678,631.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116,158,442.90 | -82,728,631.07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4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836,946.33 | -91,655,741.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563,191.04 | 211,105,071.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726,244.71 | 119,449,330.6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744,268,302.73 | 81,217,456.15 | 194,303,614.40 | 2,792,589,667.65 | 6,825,253,389.93 | 16,048,445.16 | 6,841,301,835.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6,991,620.00 | -11,152,000.65 | 35,839,619.35 | 35,839,619.35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2,874,349.00 | 1,791,259,922.73 | 81,217,456.15 | 194,303,614.40 | 2,781,437,667.00 | 6,861,093,009.28 | 16,048,445.16 | 6,877,141,454.4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2,546,600.00 | 365,001,025.81 | 330,212,638.26 | 572,667,064.07 | -2,315,823.64 | 570,351,240.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5,001,025.81 | 330,212,638.26 | 695,213,664.07 | -2,315,823.64 | 692,897,840.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 |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
2.本期使用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
(六)其他 | -122,546,600.00 | -122,546,600.00 | -122,546,6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668,713,322.73 | 446,218,481.96 | 194,303,614.40 | 3,111,650,305.26 | 7,433,760,073.35 | 13,732,621.52 | 7,447,492,694.8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956,760,828.18 | 99,074,889.95 | 165,967,849.12 | 2,231,682,898.83 | 5,263,931,666.08 | 18,975,807.98 | 5,282,907,474.0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8,299.24 | -17,030,348.78 | -17,228,648.02 | -17,228,648.0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6,991,620.00 | 46,991,620.00 | 46,991,620.00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1,003,752,448.18 | 99,074,889.95 | 165,769,549.88 | 2,214,652,550.05 | 5,293,694,638.06 | 18,975,807.98 | 5,312,670,446.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193,215.25 | -359,308.76 | 259,725,799.51 | 136,173,275.50 | -1,379,390.01 | 134,793,885.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308.76 | 270,204,067.78 | 269,844,759.02 | -1,874,537.34 | 267,970,221.68 | ||||||||||
(二 | 28,301.89 | 28,301.89 | 495,147. | 523,449.22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301.89 | 28,301.89 | 495,147.33 | 523,449.22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808,219.73 | 17,808,219.73 | 17,808,219.73 | ||||||||||||
2.本期使用 | 17,808,219.73 | 17,808,219.73 | 17,808,219.73 | ||||||||||||
(六)其他 | -123,221,517.14 | -10,478,268.27 | -133,699,785.41 | -133,699,785.4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880,559,232.93 | 98,715,581.19 | 165,769,549.88 | 2,474,378,349.56 | 5,429,867,913.56 | 17,596,417.97 | 5,447,464,331.5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106,508,948.12 | 170,734,258.02 | 1,075,110,968.03 | 5,199,487,523.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106,508,948.12 | 170,734,258.02 | 1,075,110,968.03 | 5,199,487,523.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874,263.93 | 26,262,190.78 | 393,136,454.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6,874,263.93 | 26,262,190.78 | 393,136,454.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433,607.42 | 3,433,607.42 | |||||||||
2.本期使用 | 3,433,607.42 | 3,433,607.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473,383,212.05 | 170,734,258.02 | 1,101,373,158.81 | 5,592,623,977.9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120,149,406.60 | 142,398,492.74 | 861,729,325.12 | 3,981,473,950.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9,776.58 | -1,617,989.19 | -1,797,765.7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120,149,406.60 | 142,218,716.16 | 860,111,335.93 | 3,979,676,184.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01.89 | -813,939.51 | -6,400,461.07 | -7,186,098.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3,939.51 | -6,400,461.07 | -7,214,400.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301.89 | 28,301.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301.89 | 28,301.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051,287.34 | 2,051,287.34 | |||||||||
2.本期使用 | 2,051,287.34 | 2,051,287.3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79,827.44 | 119,335,467.09 | 142,218,716.16 | 853,710,874.86 | 3,972,490,085.55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1公司概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精工钢构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11号文批准,由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六安市精工齿轮总厂、安徽强力新型模具总厂、六安市龙兴工业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22295,后本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91340000711774045Q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本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
2、浙江精工绿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住宅”);
3、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
4、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工”);
5、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6、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筑系统”);
7、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
8、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紧固件”);
9、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特”);
10、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
11、SINGAPORE JINGGONG STEEL STRUCTU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精工”);
12、Purple 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
13、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钢结构”);
14、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L.P.(以下简称“美建亚洲”);
15、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墙体”);
16、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
17、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工程”);
18、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亚洲建筑系统”);
19、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20、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筑”);
21、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
22、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工绿筑”);
23、绍兴绿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绿筑建材”);
24、精工钢结构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精工”);
25、精工钢结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精工”);
26、精工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工”);
27、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
28、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特精工”);
29、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
30、石河子市长江精工文体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精工”);
31、JINGGONG STEEL NEWZEALAND CO.,LTD(以下简称“新西兰精工”);
32、河北绿筑集成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筑”);
33、绍兴绿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绿杉”);
34、浙江诺派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诺派”);
35、INNOBRIDGE BOSTON LLC(以下简称“波士顿”);
36、绍兴精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筑”);
37、JINGGONG GONG YE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泰国”);
38、雄安绿筑智能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绿筑”);
39、浙江精筑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筑”);
(曾用名:浙江精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智”);
41、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树信息科技”);
42、精工钢结构贸易与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塔尔精工”);
43、上海精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捷建筑工程”);
44、绿筑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筑建筑设计”);
45、西安绿筑集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筑”);
46、比姆泰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姆泰客”);
47、精工钢结构(孟加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加拉”);
48、诺建新型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建新材”);
49、湖北绿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恒”);
50、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精工”);
51、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国际”);
52、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建”)。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所从事的活动拥有极大的自主性,故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6.6.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0.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0.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0.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
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按照10.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合同资产组合1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合同资产组合2 | 未到期质保金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长期应收工程款 |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0.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5.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7.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并综合考虑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1.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1.3.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1.3.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21.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21.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21.3.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10 | 4.5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10% | 9%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10% | 18%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期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软件、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技改费用、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性质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车改补贴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重钢技改费用 | 平均年限法 | 6-10年 |
宿舍楼租赁费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建筑总承包资质 | 平均年限法 | 40个月 |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8.1.1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8.1.2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8.1.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38.1.3.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38.1.3.2钢结构业务收入
公司提供的建造服务,由于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8.1.3.3资源许可收入
资源许可收入是指公司将品牌、现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授予客户在某特定地区使用而向客户收取的资源使用许可费。公司资源许可收入按履约义务区分为两个履约义务:技术资料的移交和后续服务期限内的服务。技术资料的移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约定技术资料移交给客户;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后续服务期限内的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服务期进行摊销。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9.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9.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0.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0.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0.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42.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3.1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43.2安全生产费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董事会决议 | 公司2021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选择简化处理方法,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9%;6%;3%【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3%;10%、12%;13%;15%; 16.5%;17%;20%;24%;25%;28%;32.5% |
教育附加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美建建筑、上海精锐、湖北建筑系统、紧固件、浙江绿筑、安徽精工、广东精工、巴西精工、湖北绿智、绍兴精工绿筑、浙江诺派 | 15.00 |
精工国际钢结构、香港精工、亚洲建筑系统、美建亚洲 | 16.50 |
新加坡精工 | 17.00 |
浙江绿筑住宅、湖北精工、诺派建筑、精工重钢、上海拜特、楚天墙体、绍兴绿筑建材、上海精工、精工投资、石河子精工、河北绿筑、绍兴绿杉、绍兴精筑、雄安绿筑、浙江精筑、量树信息科技、绿筑建筑设计、精捷建筑工程、西安绿筑、比姆泰客、诺建新材、湖北绿恒、江苏精工、浙江精工国际、湖北武建 | 25.00 |
澳门工程 | 12.00 |
精工工业泰国、沙特精工 | 20.00 |
马来西亚精工 | 24.00 |
新西兰精工 | 28.00 |
波士顿 | 5.30 |
开曼公司 | 13.00 |
卡塔尔精工 | 10.00 |
孟加拉 | 32.50 |
6、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湖北建筑系统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200012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7、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紧固件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111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8、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浙江绿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300662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9、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安徽精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212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公司2021年1-6月份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10、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湖北绿智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2001955,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公司2021年1-6月份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11、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广东精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049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绍兴精工绿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3005432,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浙江诺派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300177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99,145.85 | 692,765.84 |
银行存款 | 669,328,784.93 | 1,588,488,029.23 |
其他货币资金 | 1,555,409,746.50 | 1,546,333,884.75 |
合计 | 2,225,337,677.28 | 3,135,514,679.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111,660.67 | 29,097,855.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659,096.09 | 80,141,133.98 |
商业承兑票据 | 36,151,736.45 | 33,196,205.70 |
减:坏账准备 | -2,344,591.57 | -1,709,810.28 |
合计 | 125,466,240.97 | 111,627,529.40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659,096.0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91,659,096.09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6,755,693.87 | |
合计 | 6,755,693.87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810,832.54 | 100.00 | 2,344,591.57 | 1.83 | 125,466,240.97 | 113,337,339.68 | 100.00 | 1,709,810.28 | 1.51 | 111,627,529.40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151,736.45 | 28.29 | 2,344,591.57 | 6.49 | 33,807,144.88 | 33,196,205.70 | 29.29 | 1,709,810.28 | 5.15 | 31,486,395.42 | |
银行承兑汇票 | 91,659,096.09 | 71.71 | 91,659,096.09 | 80,141,133.98 | 70.71 | 80,141,133.98 | |||||
合计 | 127,810,832.54 | / | 2,344,591.57 | / | 125,466,240.97 | 113,337,339.68 | / | 1,709,810.28 | / | 111,627,529.4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151,736.45 | 2,344,591.57 | 6.49 |
合计 | 36,151,736.45 | 2,344,591.57 | 6.4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9,810.28 | 634,781.29 | 2,344,591.57 | ||
合计 | 1,709,810.28 | 634,781.29 | 2,344,591.57 |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30,925,080.18 |
1至2年 | 358,635,531.29 |
2至3年 | 287,562,577.4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4,281,435.79 |
4至5年 | 110,591,314.41 |
5年以上 | 354,443,710.98 |
合计 | 2,776,439,650.08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0,024,460.94 | 2.88 | 80,024,460.94 | 100.00 | 82,095,748.15 | 2.95 | 82,095,748.1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80,024,460.94 | 2.88 | 80,024,460.94 | 100.00 | 82,095,748.15 | 2.95 | 82,095,748.1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96,415,189.14 | 97.12 | 655,919,478.34 | 24.33 | 2,040,495,710.80 | 2,697,400,980.55 | 97.05 | 639,946,553.16 | 23.72 | 2,057,454,427.39 |
其中: | ||||||||||
组合1 | 2,696,415,189.14 | 97.12 | 655,919,478.34 | 24.33 | 2,040,495,710.80 | 2,697,400,980.55 | 97.05 | 639,946,553.16 | 23.72 | 2,057,454,427.39 |
合计 | 2,776,439,650.08 | / | 735,943,939.28 | / | 2,040,495,710.80 | 2,779,496,728.70 | / | 722,042,301.31 | / | 2,057,454,427.3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9,992,106.00 | 9,992,106.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三 | 6,756,240.55 | 6,756,240.5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四 | 5,151,511.00 | 5,151,511.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五 | 4,232,328.00 | 4,232,328.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六 | 631,500.00 | 631,5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七 | 7,542,750.00 | 7,542,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八 | 1,721,199.88 | 1,721,199.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九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 | 1,086,320.00 | 1,086,32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一 | 81,313.75 | 81,313.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二 | 612,750.00 | 612,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三 | 202,800.00 | 202,8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四 | 48,090.27 | 48,090.2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五 | 808,782.00 | 808,78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六 | 401,200.05 | 401,200.0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七 | 2,880,000.00 | 2,88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八 | 5,017,247.70 | 5,017,247.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十九 | 7,628,500.00 | 7,628,500.00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二十 | 1,765,112.77 | 1,765,112.77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二十一 | 8,067,227.46 | 8,067,227.46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二十二 | 2,857,692.48 | 2,857,692.48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二十三 | 288,000.00 | 288,000.00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二十四 | 4,271,789.03 | 4,271,789.03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合计 | 80,024,460.94 | 80,024,460.94 | 1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29,203,880.30 | 76,460,194.00 | 5.00 |
1至2年 | 345,084,781.29 | 34,508,478.14 | 10.00 |
2至3年 | 275,699,373.11 | 82,709,811.92 | 30.00 |
3至4年 | 126,305,351.83 | 63,152,675.95 | 50.00 |
4至5年 | 105,167,421.39 | 84,133,937.11 | 80.00 |
5年以上 | 314,954,381.22 | 314,954,381.22 | 100.00 |
合计 | 2,696,415,189.14 | 655,919,478.3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2,095,748.15 | 2,071,287.21 | 80,024,460.94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9,946,553.16 | 15,975,896.67 | 2,971.49 | 655,919,478.34 | ||
合计 | 722,042,301.31 | 15,975,896.67 | 2,071,287.21 | 2,971.49 | 735,943,939.28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71.4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第三方 | 122,502,426.73 | 9,001,100.24 | 4.41 |
第二名 | 第三方 | 106,124,463.72 | 5,661,583.54 | 3.82 |
第三名 | 第三方 | 89,107,240.13 | 4,477,888.83 | 3.21 |
第四名 | 第三方 | 82,106,665.39 | 76,971,315.13 | 2.96 |
第五名 | 第三方 | 60,299,977.95 | 23,926,155.62 | 2.17 |
合计 | 460,140,773.92 | 120,038,043.36 | 16.5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62,237.74 | 68,735,812.18 |
合计 | 34,462,237.74 | 68,735,812.18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47,611,659.74 |
合计 | 1,547,611,659.74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06,206,261.49 | 88.96 | 693,187,795.46 | 89.58 |
1至2年 | 47,317,619.52 | 5.22 | 29,942,488.87 | 3.87 |
2至3年 | 27,951,941.53 | 3.08 | 16,266,027.76 | 2.10 |
3年以上 | 24,732,361.66 | 2.73 | 34,451,619.92 | 4.45 |
合计 | 906,208,184.20 | 100.00 | 773,847,932.01 | 100.00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坏账准备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第三方 | 77,459,383.00 | 8.55 | |
第二名 | 第三方 | 56,000,500.00 | 6.18 | |
第三名 | 第三方 | 42,621,521.02 | 4.70 | |
第四名 | 第三方 | 34,847,992.92 | 3.85 | |
第五名 | 第三方 | 26,363,958.84 | 2.91 | |
合计 | 237,293,355.78 | 26.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02,648,786.85 | 348,054,419.80 |
合计 | 405,000,786.85 | 350,406,419.80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合计 | 2,352,000.00 | 2,352,000.00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5年以上 | 尚未结算 | 否 |
合计 | 2,352,000.00 | / | /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03,016,009.11 |
1至2年 | 58,705,669.56 |
2至3年 | 62,249,007.70 |
3年以上 |
3至4年 | 28,776,414.90 |
4至5年 | 19,929,813.63 |
5年以上 | 33,360,692.66 |
合计 | 506,037,607.56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41,358,622.45 | 119,915,055.46 |
单位往来 | 64,223,770.15 | 57,523,767.05 |
项目备用金 | 287,001,604.85 | 241,158,223.00 |
其他 | 13,453,610.11 | 17,824,133.40 |
合计 | 506,037,607.56 | 436,421,178.9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8,366,759.11 | 88,366,759.1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086,061.60 | 15,086,061.6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64,000.00 | 64,000.0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03,388,820.71 | 103,388,820.7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8,366,759.11 | 15,086,061.60 | 64,000.00 | 103,388,820.71 | ||
合计 | 88,366,759.11 | 15,086,061.60 | 64,000.00 | 103,388,820.71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4,0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项目备用金 | 17,115,457.72 | 1年以内 | 3.38 | 855,772.89 |
第二名 | 项目备用金 | 15,399,555.29 | 2年以内 | 3.04 | 1,332,105.79 |
第三名 | 项目备用金 | 14,897,620.02 | 5年以内 | 2.94 | 794,282.73 |
第四名 | 履约保证金 | 13,500,000.00 | 4-5年 | 2.67 | 10,800,000.00 |
第五名 | 项目备用金 | 10,025,046.43 | 3年以内 | 1.98 | 2,724,668.03 |
合计 | / | 70,937,679.46 | / | 14.01 | 16,506,829.4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8,903,471.72 | 686,608.15 | 528,216,863.57 | 419,454,171.65 | 686,608.15 | 418,767,563.50 |
在产品 | 292,842,930.89 | 292,842,930.89 | 221,439,076.83 | 221,439,076.83 | ||
库存商品 | 585,533,276.38 | 136,182.66 | 585,397,093.72 | 397,117,383.07 | 136,182.66 | 396,981,200.41 |
周转材料 | 470,839.63 | 470,839.63 | 449,809.65 | 449,809.6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48,815,335.22 | 233,195.43 | 48,582,139.79 | 50,453,744.90 | 233,195.43 | 50,220,549.47 |
合计 | 1,456,565,853.84 | 1,055,986.24 | 1,455,509,867.60 | 1,088,914,186.10 | 1,055,986.24 | 1,087,858,199.8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86,608.15 | 686,608.1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36,182.66 | 136,182.6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3,195.43 | 233,195.43 | ||||
合计 | 1,055,986.24 | 1,055,986.24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项目 | 5,225,481,701.49 | 26,127,408.52 | 5,199,354,292.97 | 4,696,742,860.32 | 23,483,714.31 | 4,673,259,146.01 |
未到期质保金 | 208,965,350.77 | 14,272,609.30 | 194,692,741.47 | 171,707,903.18 | 13,411,941.57 | 158,295,961.61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19,553,322.85 | -7,464,373.63 | -112,088,949.22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合计 | 5,314,893,729.41 | 32,935,644.19 | 5,281,958,085.22 | 4,800,450,723.61 | 31,726,784.05 | 4,768,723,939.56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在建项目 | 2,643,694.21 | |||
未到期质保金 | 1,434,834.07 | |||
合计 | 2,643,694.21 | 1,434,834.07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7,771,179.53 | 1,927,652.90 |
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2,389,595.26 | 1,683,953.57 |
应收大额存单利息 | 69,731,709.47 | 49,234,036.40 |
合计 | 89,892,484.26 | 52,845,642.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9,938,289.05 | 19,938,289.05 | 19,201,541.49 | 19,201,541.49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2,111,710.95 | -2,111,710.95 | -2,848,458.52 | -2,848,458.52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工程款 | 381,209,739.43 | 1,788,434.28 | 379,421,305.15 | 139,860,125.99 | 604,281.61 | 139,255,844.38 | 4.09%-4.97% |
合计 | 401,148,028.48 | 1,788,434.28 | 399,359,594.20 | 159,061,667.48 | 604,281.61 | 158,457,385.87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04,281.61 | 604,281.6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84,152.67 | 1,184,152.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788,434.28 | 1,788,434.28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40,902,208.33元,增加比例为152.03%,主要为本期末确认了信用期限超一年的应收工程款影响所致。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5)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1) | 15,411,076.12 | 252,381.89 | 15,663,458.01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2) | 40,396,820.36 | 1,439,341.27 | 517,202.35 | 42,353,363.98 |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3) | 258,676,282.40 | 8,413,116.90 | 267,089,399.30 | ||||||||
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注4)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6) | 417,212,304.21 | -2,920,673.93 | 414,291,630.28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7) | 14,652,898.50 | 1,450,000.00 | 13,202,898.50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 |
限公司(注8)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9) | 97,913,834.84 | 23,796,565.03 | 121,710,399.87 | ||||||||
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1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注11)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小计 | 857,263,216.43 | 1,450,000.00 | 30,980,731.16 | 517,202.35 | 887,311,149.94 | ||||||
合计 | 857,263,216.43 | 1,450,000.00 | 30,980,731.16 | 517,202.35 | 887,311,149.94 |
注6: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上海置业”)系公司于2017年5月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建信上海置业3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注7: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9%,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本期减少为转让部分股权;注8: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0%,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2021年将该投资处置;注9: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公司实际出资5,500万元,按照合伙协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委员会委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注10: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系公司于2020年3月与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占股15%,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注11: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元”)系公司于2020年11月与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占股10%,因对其形成实质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79,835,507.74 | 448,827,200.00 |
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合计 | 902,835,507.74 | 471,827,200.00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31,008,307.74元,增加比例为91.35%,主要为本期瑞丰银行上市成功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杭州绍滨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509,848.88 | 93,509,848.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3,509,848.88 | 93,509,848.8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500,979.59 | 52,500,979.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7,020.62 | 1,957,020.62 | ||
(1)计提或摊销 | 1,957,020.62 | 1,957,020.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4,458,000.21 | 54,458,000.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051,848.67 | 39,051,848.6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008,869.29 | 41,008,869.2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72,638,617.82 | 899,362,576.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72,638,617.82 | 899,362,576.74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1,197,848.35 | 688,674,997.06 | 34,046,868.59 | 73,185,001.61 | 1,857,104,715.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54,518.82 | 9,019,016.26 | 3,143,095.07 | 3,921,560.44 | 20,038,190.59 |
(1)购置 | 58,459.90 | 7,694,352.93 | 3,143,095.07 | 3,921,560.44 | 14,817,468.34 |
(2)在建工程转入 | 3,896,058.92 | 1,324,663.33 | 5,220,722.2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16,996.49 | 14,433,552.00 | 653,089.20 | 1,457,216.25 | 19,360,853.94 |
(1)处置或报废 | 2,816,996.49 | 14,433,552.00 | 653,089.20 | 1,457,216.25 | 19,360,853.94 |
4.期末余额 | 1,062,335,370.68 | 683,260,461.32 | 36,536,874.46 | 75,649,345.80 | 1,857,782,052.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 | 426,082,411.05 | 452,235,125.39 | 21,392,409.40 | 58,032,193.03 | 957,742,138.87 |
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94,237.48 | 16,240,416.04 | 1,377,311.21 | 2,213,908.00 | 43,325,872.73 |
(1)计提 | 23,494,237.48 | 16,240,416.04 | 1,377,311.21 | 2,213,908.00 | 43,325,872.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0,931.15 | 13,154,943.39 | 563,921.46 | 964,781.16 | 15,924,577.16 |
(1)处置或报废 | 1,240,931.15 | 13,154,943.39 | 563,921.46 | 964,781.16 | 15,924,577.16 |
4.期末余额 | 448,335,717.38 | 455,320,598.04 | 22,205,799.15 | 59,281,319.87 | 985,143,434.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3,999,653.30 | 227,939,863.28 | 14,331,075.31 | 16,368,025.93 | 872,638,617.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5,115,437.30 | 236,439,871.67 | 12,654,459.19 | 15,152,808.58 | 899,362,576.74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6,443,408.18 | 2,512,772.90 | 13,930,635.28 | ||
机器设备 | 11,512,628.91 | 6,184,875.44 | 5,327,753.47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17,295.99 | 203,074.77 | 14,221.22 | ||
合计 | 28,173,333.08 | 8,900,723.11 | 19,272,609.9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7,908,657.23 | 尚在办理当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9,270,069.15 | 154,695,481.5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19,270,069.15 | 154,695,481.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115,857,252.57 | 115,857,252.57 | 115,785,460.12 | 115,785,460.12 | ||
方管机器人焊接生产线 | 9,435,897.42 | 9,435,897.42 | 9,435,897.42 | 9,435,897.42 | ||
型钢用数控三维等离子加工机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
PEC钢混构件钢筋加工焊接智能预制生产线 | 7,155,172.20 | 7,155,172.20 | 7,155,172.20 | 7,155,172.20 |
六安智能制造产业园板材工厂 | 14,711,053.57 | 14,711,053.57 | 6,010,956.84 | 6,010,956.84 | ||
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 | 55,500,788.69 | 55,500,788.69 | ||||
其他零星工程 | 11,652,639.48 | 11,652,639.48 | 11,350,729.72 | 11,350,729.72 | ||
合计 | 219,270,069.15 | 219,270,069.15 | 154,695,481.52 | 154,695,481.52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115,785,460.12 | 71,792.45 | 115,857,252.57 | 100 | 部分配套设施尚在升级及调整 | 募集资金 | ||||||
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 | 55,500,788.69 | 55,500,788.69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15,785,460.12 | 55,572,581.14 | 171,358,041.26 | / | / | / | /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9,530,271.20 | 34,380,314.26 | 453,910,585.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984,303.48 | 1,460,680.96 | 35,444,984.44 | |
(1)购置 | 33,984,303.48 | 1,460,680.96 | 35,444,984.4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3,514,574.68 | 35,840,995.22 | 489,355,569.9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9,301,119.29 | 21,875,731.42 | 111,176,850.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3,808.33 | 1,990,921.61 | 6,824,729.94 | |
(1)计提 | 4,833,808.33 | 1,990,921.61 | 6,824,729.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134,927.62 | 23,866,653.03 | 118,001,580.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9,379,647.06 | 11,974,342.19 | 371,353,989.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0,229,151.91 | 12,504,582.84 | 342,733,734.75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智慧生产管理系统 | 665,196.47 | 665,196.47 | ||||||
BIM+项目管理系统 | 118,482.47 | 118,482.47 | ||||||
EPC项目管理系统 | 457,176.45 | 457,176.45 | ||||||
合计 | 1,240,855.39 | 1,240,855.39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湖北精工 | 2,923,049.70 | 2,923,049.70 | ||||
收购湖北建筑系统 | 845,736.86 | 845,736.86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335,575,703.23 | 335,575,703.23 | ||||
合计 | 339,344,489.79 | 339,344,489.7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收购湖北精工 | ||||||
收购湖北建筑系统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
合计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937,904.58 | 1,818,485.21 | 736,774.14 | 5,019,615.65 | |
重钢技改费用 | 10,508,407.99 | 88,839.93 | 1,297,466.87 | 9,299,781.05 | |
宿舍楼租赁费 | 4,081,666.04 | 149,329.26 | 3,932,336.78 | ||
CICInnovationServices,LLC服务费 | 2,479,218.80 | 214,524.40 | 2,264,694.40 | ||
其他零星待摊费用 | 1,877,241.86 | 1,305,559.26 | 377,127.21 | 2,805,673.91 | |
合计 | 22,884,439.27 | 3,212,884.40 | 2,775,221.88 | 23,322,101.7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49,821,570.71 | 112,355,284.45 | 729,231,055.93 | 109,540,492.6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17,464,485.61 | 2,622,136.61 | 6,645,936.32 | 1,003,855.23 |
合计 | 767,286,056.32 | 114,977,421.06 | 735,876,992.25 | 110,544,347.9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56,789,897.47 | 83,518,484.62 | 125,781,589.72 | 18,867,238.46 |
合计 | 556,789,897.47 | 83,518,484.62 | 125,781,589.72 | 18,867,238.46 |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119,553,322.85 | 7,464,373.63 | 112,088,949.22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合计 | 119,553,322.85 | 7,464,373.63 | 112,088,949.22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37,400,000.00 | 477,250,000.00 |
保证借款 | 515,080,000.00 | 538,599,999.37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838,800,000.00 | 760,000,000.00 |
信用证借款 | 5,500,000.00 | |
利息调整 | 3,150,530.18 | 2,762,203.54 |
合计 | 1,694,430,530.18 | 1,784,112,202.91 |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4,596,380.82 | 28,693,150.10 |
银行承兑汇票 | 1,986,099,602.58 | 1,794,823,963.98 |
国内信用证议付 | 634,860,000.00 | 518,860,000.00 |
合计 | 2,645,555,983.40 | 2,342,377,114.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766,119,246.64 | 2,593,180,112.33 |
1-2年 | 146,849,873.66 | 186,916,560.94 |
2-3年 | 47,020,003.30 | 62,193,730.96 |
3年以上 | 95,013,493.79 | 116,682,043.30 |
合计 | 3,055,002,617.39 | 2,958,972,447.5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杭州信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552,000.00 | 工程项目尚未结算 |
合计 | 6,552,000.0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42,182.44 | 500,000.00 |
1-2年 |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42,182.44 | 500,000.00 |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技术转让款 | 71,869,854.42 | 64,165,590.35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1,125,812,197.95 | 978,262,799.98 |
合计 | 1,197,682,052.37 | 1,042,428,390.3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3,719,366.38 | 399,353,126.46 | 428,378,227.38 | 94,694,265.4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700,578.95 | 39,750,348.97 | 35,446,879.78 | 10,004,048.14 |
三、辞退福利 | 356,509.47 | 356,509.4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9,419,945.33 | 439,459,984.90 | 464,181,616.63 | 104,698,313.6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1,922,003.19 | 349,843,640.61 | 377,105,563.45 | 44,660,080.35 |
二、职工福利费 | 94,265.49 | 9,590,576.74 | 9,591,706.74 | 93,135.49 |
三、社会保险费 | 6,457,702.64 | 21,386,320.65 | 26,867,845.66 | 976,177.6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59,313.23 | 19,713,437.69 | 25,127,703.02 | -154,952.10 |
工伤保险费 | 909,792.85 | 1,429,151.98 | 1,306,066.35 | 1,032,878.48 |
生育保险费 | 288,596.56 | 243,730.98 | 434,076.29 | 98,251.25 |
四、住房公积金 | 2,405,450.30 | 10,653,806.11 | 10,047,233.07 | 3,012,023.3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839,944.76 | 7,878,782.35 | 4,765,878.46 | 45,952,848.6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3,719,366.38 | 399,353,126.46 | 428,378,227.38 | 94,694,265.4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08,249.87 | 38,216,342.24 | 33,787,777.30 | 9,936,814.81 |
2、失业保险费 | 192,329.08 | 1,534,006.73 | 1,659,102.48 | 67,233.3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700,578.95 | 39,750,348.97 | 35,446,879.78 | 10,004,048.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1,056,274.49 | 155,564,751.6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4,336,945.50 | 44,126,273.51 |
个人所得税 | 835,893.94 | 791,098.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3,248.18 | 1,525,027.78 |
教育费附加 | 1,682,164.48 | 2,016,090.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35,183.64 | 1,233,683.35 |
水利建设基金 | ||
印花税 | 168,664.20 | 138,866.54 |
房产税 | 4,548,987.88 | 8,154,305.89 |
土地使用税 | 3,558,133.33 | 6,892,879.57 |
其他 | 196,187.21 | 297,269.80 |
合计 | 148,211,682.85 | 220,740,246.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53,876,706.14 | 250,183,746.16 |
合计 | 253,876,706.14 | 250,183,746.1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90,070,629.85 | 59,891,744.06 |
单位往来 | 114,010,905.87 | 135,132,191.13 |
其他 | 49,795,170.42 | 55,159,810.97 |
合计 | 253,876,706.14 | 250,183,746.1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6,502,177.10 | 202,330,812.09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66,502,177.10 | 202,330,812.0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资本金投资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应付融资租赁借款 | 124,347,593.15 | 164,719,096.2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845,416.05 | -12,388,284.11 |
合计 | 166,502,177.10 | 202,330,812.09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亏损项目计提 | 6,861,434.80 | 17,679,984.09 | 预计合同亏损 |
合计 | 6,861,434.80 | 17,679,984.09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专项补助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浙财建[2014]154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六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绍兴精工绿筑收到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1,000万元。截止2021年06月30日,该项目尚余部分配套设施在升级及调整。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82,103,641.97 | 122,546,600.00 | 1,659,557,041.97 | |
其他资本公积 | 9,156,280.76 | 9,156,280.76 | ||
合计 | 1,791,259,922.73 | 122,546,600.00 | 1,668,713,322.73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6,914,351.26 | 431,008,307.74 | 64,651,246.16 | 366,357,061.58 | 473,271,412.84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6,914,351.26 | 431,008,307.74 | 64,651,246.16 | 366,357,061.58 | 473,271,412.84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696,895.11 | -1,591,205.85 | -1,356,035.77 | -235,170.08 | -27,052,930.8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55,260.58 | 517,202.35 | 517,202.35 | 2,572,462.9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752,155.69 | -2,108,408.20 | -1,873,238.12 | -235,170.08 | -29,625,393.8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1,217,456.15 | 429,417,101.89 | 64,651,246.16 | 365,001,025.81 | -235,170.08 | 446,218,481.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
合计 | 36,858,985.73 | 36,858,985.7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4,303,614.40 | 194,303,614.40 | ||
任意盈余公积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4,303,614.40 | 194,303,614.40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2,589,667.65 | 2,231,682,898.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1,152,000.65 | -17,030,348.7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81,437,667.00 | 2,214,652,550.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0,212,638.26 | 648,111,426.7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534,064.5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640,244.61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减少 | 11,152,000.6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11,650,305.26 | 2,781,437,667.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48,643,147.13 | 5,500,140,352.62 | 4,651,577,015.84 | 3,889,447,125.18 |
其他业务 | 87,183,644.22 | 22,081,827.95 | 61,492,642.80 | 17,752,506.07 |
合计 | 6,435,826,791.35 | 5,522,222,180.57 | 4,713,069,658.64 | 3,907,199,631.25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钢结构行业 | 4,501,035,082.77 |
集成及EPC | 1,798,328,460.23 |
其他 | 49,279,604.1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地区 | 37,862,948.84 |
华北地区 | 320,538,851.25 |
华东地区 | 4,018,025,650.31 |
华南地区 | 648,356,068.57 |
华中地区 | 417,592,726.34 |
西北地区 | 318,910,685.95 |
西南地区 | 348,331,073.79 |
国外 | 239,025,142.07 |
合计 | 6,348,643,147.1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10,841.64 | 3,120,200.28 |
教育费附加 | 3,466,439.87 | 2,849,415.6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378,372.74 | 3,940,047.11 |
土地使用税 | -499,098.70 | 3,502,264.91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472,413.37 | 1,571,851.19 |
水利建设基金 | 802,944.50 | 878,679.12 |
其他 | 215,634.46 | 199,607.86 |
合计 | 12,847,547.88 | 16,062,066.0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13,060,271.18 |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31,939,456.16 | 30,636,490.63 |
业务招待费 | 9,244,265.15 | 6,289,016.24 |
差旅费 | 4,251,027.12 | 3,164,927.06 |
办公费 | 635,424.02 | 493,108.76 |
房租 | 2,899,939.84 | 2,767,213.13 |
广告宣传费 | 122,855.84 | 25,141.24 |
其他 | 9,052,711.43 | 7,975,093.38 |
合计 | 58,145,679.56 | 64,411,261.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84,313,944.10 | 76,936,225.10 |
社保及福利 | 33,875,004.62 | 27,112,032.11 |
折旧摊销 | 16,023,799.83 | 20,713,577.42 |
办公费 | 3,083,125.81 | 2,289,848.77 |
差旅费 | 6,357,440.73 | 2,992,818.67 |
业务招待费 | 12,799,570.36 | 9,875,260.40 |
房租及物业费 | 8,737,060.05 | 7,858,255.93 |
其他 | 29,515,241.52 | 27,680,470.73 |
合计 | 194,705,187.02 | 175,458,489.1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投入 | 177,626,623.68 | 109,657,116.34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79,024,167.22 | 59,208,552.35 |
折旧及摊销 | 5,112,125.76 | 4,284,440.05 |
委托研发 | 830,740.24 | 15,849.06 |
其他费用 | 2,686,913.16 | 3,512,220.15 |
合计 | 265,280,570.06 | 176,678,177.95 |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88,602,392.11元,增加比例为50.15%,主要为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3,081,893.50 | 91,391,134.26 |
减:利息收入 | -31,303,727.31 | -35,749,224.04 |
汇兑损益 | 3,469,825.73 | 830,994.35 |
其他 | 6,283,356.45 | 4,859,902.21 |
合计 | 61,531,348.37 | 61,332,806.7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实体经济支持奖 | 3,020,000.00 | 1,358,000.00 |
信息化奖励资金 | 1,700,000.00 | |
社保返还及稳岗补贴 | 1,618,133.19 | 6,487,436.66 |
创新驱动奖金 | 1,522,400.00 | |
“走出去”奖励 | 1,000,000.00 | |
2020年度市级5G政策发展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
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925,900.00 |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 892,700.00 | 2,000,000.00 |
设备有效投入奖励 | 2,615,300.00 | |
2018年度建筑业政策奖励资金 | 2,300,000.00 | |
招商优惠政策奖励 | 2,128,105.36 | |
激励企业复工复产奖励 | 1,225,296.11 | |
鼓励建筑业创强争优奖励资金 | 1,209,514.00 | |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 | 1,100,000.00 |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政策奖补 | 1,000,000.00 | |
传统产业改造奖励 | 964,000.00 | |
民营经济支持奖 | 900,000.00 | |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 | 4,419,007.77 | 4,408,522.32 |
合计 | 17,098,140.96 | 27,696,174.4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613,545.26 | -7,169,017.3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0,000.00 | 2,855,610.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1,005.8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17,649.63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3,731,194.89 | 2,467,598.62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920.8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39,920.8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34,781.29 | -1,509,368.6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000,359.50 | -57,362,849.4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086,061.59 | -11,189,842.7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84,152.67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31,115.66 | |
合计 | -29,905,355.05 | -70,293,176.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18,418.59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504,361.94 | |
合计 | -3,504,361.94 | 3,418,418.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87,198.54 | 194,288.14 |
其他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3,000,000.00 | |
合计 | 387,198.54 | 3,194,288.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8,055.19 | 54,245.35 | 248,055.1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8,055.19 | 54,245.35 | 248,055.1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1,060.00 | 1,571,000.00 | 31,060.00 |
赔偿金收入 | 213,276.95 | 45,898.88 | 213,276.95 |
违约金收入 | 49,000.00 | 941,265.86 | 49,000.00 |
罚款收入 | 6,421,931.95 | 3,907,150.50 | 6,421,931.95 |
其他 | 342,542.37 | 1,269,606.89 | 342,542.37 |
合计 | 7,305,866.46 | 7,789,167.48 | 7,305,866.46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外资引进奖励等 | 1,571,000.00 | ||
扶贫补助 | 31,060.00 | 31,06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39,813.69 | 345,316.65 | 1,139,813.6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39,813.69 | 345,316.65 | 1,139,813.6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10,000.00 | 30,000.00 |
赔偿款 | 8,522.63 | ||
其他 | 423,820.76 | 503,611.78 | 423,820.76 |
合计 | 1,593,634.45 | 1,167,451.06 | 1,593,634.45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 426,183.39元,增加比例为36.51%,主要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影响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054,336.63 | 23,877,315.2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33,073.14 | -6,499,683.01 |
合计 | 16,621,263.49 | 17,377,632.2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
收回保证金 | 20,884,220.79 | 14,918,255.47 |
财政补助 | 17,013,765.24 | 28,645,431.67 |
利息收入 | 10,186,306.00 | 16,775,082.03 |
罚款收入 | ||
违约金、赔偿金收入 | ||
收回备用金 | ||
其他 | 33,791,170.48 | 16,817,117.27 |
合计 | 81,875,462.51 | 77,155,886.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保证金 | 21,443,566.99 | |
运输费 | 13,060,271.18 | |
差旅费 | 10,608,467.85 | 6,157,745.73 |
业务招待费 | 22,043,835.51 | 16,164,276.64 |
支付的往来款 | 46,627,702.20 | 43,173,546.02 |
办公费 | 3,718,549.83 | 2,782,117.53 |
房租水电费 | 14,227,005.31 | 12,016,567.40 |
汽车费 | 2,079,242.74 | 1,475,010.52 |
手续费支出 | 9,753,182.18 | 5,690,218.69 |
支付的备用金 |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7,811,857.76 | 7,180,366.51 |
其他 | 73,642,306.58 | 96,283,399.63 |
合计 | 211,955,716.95 | 203,983,519.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融租赁还款 | 40,604,796.19 | |
合计 | 40,604,796.19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28,131,984.70 | 267,654,613.3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04,361.94 | -3,418,418.59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05,355.05 | 70,293,176.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282,893.35 | 45,812,819.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6,824,729.94 | 7,079,409.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75,221.88 | 8,888,432.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7,198.54 | -3,194,288.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1,964,472.19 | 72,417,670.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731,194.89 | -2,467,598.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33,073.14 | -6,499,683.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651,246.1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3,647,956.50 | -261,212,747.7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560,601.10 | -433,434,041.7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731,694.87 | 466,597,968.8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988,064.09 | 228,517,312.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9,927,930.78 | 629,749,635.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89,180,795.07 | 523,163,440.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9,252,864.29 | 106,586,195.19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69,927,930.78 | 1,589,180,795.07 |
其中:库存现金 | 599,145.85 | 692,765.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9,328,784.93 | 1,588,488,029.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9,927,930.78 | 1,589,180,795.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55,409,746.50 | 【注】 |
应收票据 | 91,659,096.09 | 【注】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05,820,200.61 | 【注】 |
无形资产 | 164,353,382.35 | 【注】 |
长期股权投资 | 414,291,630.28 | 【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0,390,000.00 | 【注】 |
合计 | 3,051,924,055.83 | / |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1重要承诺事项”。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796,511.41 | 6.4601 | 5,145,543.36 |
欧元 | 2,602.63 | 7.6862 | 20,004.33 |
港币 | 112,368.92 | 0.8321 | 93,499.93 |
新加坡元 | 114,580.57 | 4.8027 | 550,296.10 |
越南盾 | 800.00 | 0.0003 | 0.23 |
澳元 | 6,864.35 | 4.8528 | 33,311.32 |
马来西亚令吉 | 141,977.97 | 1.5560 | 220,915.45 |
沙特里亚尔 | 109,426.31 | 1.7223 | 188,467.89 |
泰铢 | 52,557,175.70 | 0.2015 | 10,588,956.97 |
新西兰元 | 303,632.83 | 4.5153 | 1,370,993.32 |
卡塔尔里亚尔 | 7,229.82 | 1.7551 | 12,688.74 |
孟加拉塔卡 | 1,847,271.00 | 0.0767 | 141,639.5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8,054,652.98 | 6.4601 | 116,634,863.69 |
越南盾 | 27,720.00 | 0.0003 | 7.82 |
澳元 | 63,892.79 | 4.8528 | 310,058.93 |
卡塔尔里亚尔 | 16,884,846.89 | 1.7551 | 29,633,851.85 |
沙特里亚尔 | 6,539,208.24 | 1.7223 | 11,262,654.91 |
新西兰元 | 2,941,511.79 | 4.5153 | 13,281,808.18 |
泰铢 | 204,814,359.02 | 0.2015 | 41,264,972.98 |
日元 | 90,125,546.22 | 0.0584 | 5,265,855.41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3,976.05 | 6.4601 | 930,099.68 |
沙特里亚尔 | 3,183.78 | 1.7223 | 5,483.51 |
卡塔尔里亚尔 | 880,643.95 | 1.7551 | 1,545,579.45 |
泰铢 | 81,159,176.62 | 0.2015 | 16,351,545.11 |
新西兰元 | 1,189,688.48 | 4.5153 | 5,371,800.39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实体经济支持奖 | 3,020,000.00 | 其他收益 | 3,020,000.00 |
信息化奖励资金 | 1,700,000.00 | 其他收益 | 1,700,000.00 |
社保返还及稳岗补贴 | 1,618,133.19 | 其他收益 | 1,618,133.19 |
创新驱动奖金 | 1,522,400.00 | 其他收益 | 1,522,400.00 |
“走出去”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0年度市级5G政策发展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925,900.00 | 其他收益 | 925,900.00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 892,700.00 | 其他收益 | 892,700.00 |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 | 4,303,572.05 | 其他收益 | 4,303,572.05 |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 | 31,060.00 | 营业外收入 | 31,060.00 |
合计 | 17,013,765.24 | 17,013,765.24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浙江精工国际 | 100% | 合并前后为同一实控人 | 2021年4月 | 实际取得控制权日 | -440,781.51 | -674,917.14 |
合并成本 | 浙江精工国际 |
--现金 | 122,546,6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浙江精工国际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36,015,364.84 | 36,250,637.35 |
货币资金 | 49,133.83 | 49,616.97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313,389.60 | 30,547,178.97 |
其他应收款 | 5,652,841.41 | 5,653,841.41 |
负债: | 616,527.00 | 411,018.00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应交税费 | 616,527.00 | 411,018.00 |
净资产 | 35,398,837.84 | 35,839,619.3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5,398,837.84 | 35,839,619.35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 4月29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分立所得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拥有其 1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于 2021 年5月出资设立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拥有其 100.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的子公司湖北绿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经核准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工工业建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75 | 25 | 设立 |
浙江绿筑住宅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香港精工 | 香港 | 香港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广东精工 | 佛山 | 佛山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新加坡精工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 | 设立 | |
澳门工程 | 澳门 | 澳门 | 销售、施工 | 100 | 设立 | |
绍兴精工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绍兴绿筑建材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 | 设立 | |
巴西精工 | 巴西 | 巴西 | 实业贸易、投资 | 100 | 设立 | |
马来西亚精工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上海精工 | 上海 | 上海 | 工程施工、咨询;贸易 | 100 | 设立 | |
沙特精工 | 沙特 | 沙特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精工钢结构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紧固件 | 六安 | 六安 | 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拜特 | 上海 | 上海 | 租赁、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楚天墙体 | 武汉 | 武汉 | 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重钢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精工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建筑系统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曼公司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建亚洲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建建筑 | 上海 | 上海 | 设计、生产、销售 | 56 | 4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洲建筑系统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精锐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 |
下企业合并 | ||||||
诺派建筑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精工 | 六安 | 六安 | 生产、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投资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咨询 | 100 | 设立 | |
石河子精工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 82.2 | 设立 | |
新西兰精工 | 新西兰 | 新西兰 | 承接钢结构工程项目,含设计、销售、安装钢结构 | 100 | 设立 | |
河北绿筑 | 河北 | 河北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波士顿(注1) | 美国 | 美国 | 孵化器运营与物业租赁 | 60 | 设立 | |
浙江诺派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绍兴精筑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 | 设立 | |
雄安绿筑 | 河北 | 河北 | 技术研发、推广 | 100 | 设立 | |
浙江精筑 | 绍兴 | 绍兴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100 | 设立 | |
精工工业泰国 | 泰国 | 泰国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绍兴绿杉 | 绍兴 | 绍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60.42 | 设立 | |
湖北绿智 | 湖北 | 湖北 | 设计、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量树信息科技(注2)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卡塔尔精工 | 卡塔尔 | 卡塔尔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捷建筑工程 | 上海 | 上海 | 建筑工程施工 | 100 | 设立 | |
绿筑建筑设计 | 上海 | 上海 | 建筑工程设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绿筑 | 西安 | 西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 | 设立 | |
比姆泰客 | 上海 | 上海 | 技术服务开发 | 100 | 设立 | |
孟加拉 | 孟加拉 | 孟加拉 | 建筑工程施工 | 100 | 设立 | |
诺建新材 | 上海 | 上海 | 制造、技术开发及转让 | 100 | 设立 | |
江苏精工 | 宿迁 | 宿迁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浙江精工国际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武建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1年06月30日,香港精工直接持有波士顿6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波士顿60%股权。
注2:截至2021年06月30日,比姆泰客直接持有量树信息科技6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量树信息科技65%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 30.00 | 权益法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 | 杭州 | 光伏电站投资、贸易 | 45.00 | 权益法 |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能源投资、股权投资等 | 23.70 | 权益法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 16.87 | 权益法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
流动资产 | 5,124.80 | 96,887.98 | 16,764.93 | 106,923.48 | 6,896.69 | 71,395.96 | 16,764.20 | 86,227.09 |
非流动资产 | 85,683.95 | 43,453.96 | 1,323.85 | 86,235.26 | 70,843.43 | 1,544.85 | ||
资产合计 | 90,808.75 | 140,341.94 | 18,088.78 | 106,923.48 | 93,131.95 | 142,239.39 | 18,309.05 | 86,227.09 |
流动负债 | 14,503.51 | 46,574.36 | 215.38 | 16,753.15 | 42,164.31 | 215.48 | 27.78 | |
非流动负债 | 55,200.00 | 24,290.20 | 54,300.00 | 36,777.70 | ||||
负债合计 | 69,703.51 | 70,864.56 | 215.38 | 71,053.15 | 78,942.01 | 215.48 | 27.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24.18 | 5,813.7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105.24 | 59,353.20 | 17,873.40 | 106,923.48 | 22,078.79 | 57,483.62 | 18,093.57 | 86,199.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331.57 | 26,708.94 | 4,236.00 | 12,274.82 | 6,623.64 | 25,867.63 | 4,288.18 | 9,897.85 |
调整事项 | 35,097.59 | -0.66 | -103.78 | 35,097.59 | -248.49 | -106.47 | ||
--商誉 | 35,110.26 | 35,110.2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2.67 | -0.66 | -103.78 | -12.67 | -248.49 | -106.47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1,429.16 | 26,708.94 | 4,235.34 | 12,171.04 | 41,721.23 | 25,867.63 | 4,039.68 | 9,791.3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090.71 | 17,704.86 | 1,264.01 | 8,025.48 | 66.38 | |||
净利润 | -515.13 | 2,609.96 | 0.83 | 20,724.16 | -524.30 | 55.51 | 0.01 | 4,274.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3.43 | |||||||
综合收益总额 | -515.13 | 2,609.96 | 0.83 | 20,724.16 | -524.30 | 55.51 | -343.43 | 4,274.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1,866,356.51 | 46,863,974.6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59,634.12 | 262,482.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59,634.12 | 262,482.61 |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16.57%(2020年12月31日:14.36%)源于前五大客户。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一致。
截止本年末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1.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项目保证金、备用金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94,430,530.18 | 1,694,430,530.18 | |||
应付票据 | 2,645,555,983.40 | 2,645,555,983.40 | |||
应付账款 | 3,055,002,617.39 | 3,055,002,617.39 | |||
其他应付款 | 253,876,706.14 | 253,876,706.1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784,112,202.91 | 1,784,112,202.91 | |||
应付票据 | 2,342,377,114.08 | 2,342,377,114.08 | |||
应付账款 | 2,958,972,447.53 | 2,958,972,447.53 | |||
其他应付款 | 250,183,746.16 | 250,183,746.16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3.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3.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本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行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进行合理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期限融资需求。
3.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3.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利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率监督资本风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为55.74%(2020年12月31日:56.72%)。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79,835,507.74 | 23,000,000.00 | 902,835,507.7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4,462,237.74 | 34,462,237.7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79,835,507.74 | 57,462,237.74 | 937,297,745.4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因被投资企业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因被投资企业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1) | 绍兴 | 生产、销售 | 35,556 | 11.78 | 11.78 |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任职董事的公司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任职董事的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职董事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商品、材料、劳务、水电、土地使用权 | 2,630.06 | 477.58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注2) | 商品 | 10.05 | 6.97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商品 | 15.37 | 13.54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注4) | 商品 | 53.32 | 14.29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5) | 劳务 | 8,602.75 | 1,163.78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6) | 劳务、土地使用权 | 965.08 | 12.31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注7) | 商品 | 250.01 | 107.37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8) | 材料、劳务 | 867.22 | 427.85 |
上海九仙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9) | 商品 | 33.99 | 12.62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10) | 商品 | 106.94 | 205.84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11) | 水电 | 28.58 | 26.76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12) | 水电 | 282.97 | 227.96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13) | 劳务 | 166.95 | 912.44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14) | 设备 | 102.88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5) | 劳务、设备、水电 | 38.40 | 127.82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6) | 材料、水电 | 318.64 | 26.67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注17) | 材料 | 375.31 | 2.37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18) | 商品 | 13.88 | 9.14 |
安徽佛子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商品 | 0.68 |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 | 66.15 | |
绍兴天建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劳务 | 298.02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19) | 商品、劳务 | 0.99 | 7.01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20) | 商品 | 132.74 | 0.13 |
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21) | 技术许可 | 95 | 95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22) | 劳务 | 0.75 | 4.86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23) | 技术许可 | 48.72 | 48.72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24) | 劳务 | 0.16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25) | 技术许可 | -600 | 1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26) | 劳务 | 32.99 |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注27) | 技术许可 | 50 |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28) | 商品、材料 | 15.15 | 7.92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29) | 商品 | 12.38 |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30) | 商品、劳务 | 1,654.25 | 165.27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1) | 劳务 | 114.57 | 314.63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32) | 商品 | 5.79 |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注33) | 材料 | 217.2 |
注20: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32.74万元。注21:浙江绿筑以市价向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95.00万元。注22: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75万元。注23:浙江绿筑以市价向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48.72万元。注24: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16万元。注25:浙江绿筑冲回以前年度向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许可600.00万元。注26: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2.99万元。注27:浙江绿筑以市价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50.00万元。注28: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4.98万元;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材料0.17万元。注29:精工重钢以市价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向销售商品12.38万元。注30:绍兴精工绿筑、紧固件、浙江绿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209.99万元;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44.26万元。注31: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14.57万元。注32: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79万元。注33: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销售材料217.20万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注1) | 厂房屋顶 | 214,777.98 |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2) | 厂房屋顶 | 42,656.40 | 42,656.40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1,724,205.72 | 1,707,939.62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1,674,691.44 | 1,795,037.36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1,762,068.60 | 1,762,068.60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1,709,640.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180,676.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709,640.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43,394.29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4) | 宿舍楼 | 305,424.00 | 72,960.0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4) | 宿舍楼 | 83,449.54 | 66,935.78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5) | 宿舍楼 | 149,329.26 | 149,329.26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建信上海置业(注1) | 195,000,000.00 | 2018.03.30 | 2025.11.30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工控股集团(注2) | 50,000,000.00 | 2020.5.18 | 2022.3.12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3) | 290,000,000.00 | 2020.8.18 | 2021.8.17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4) | 65,000,000.00 | 2019.9.18 | 2022.9.18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5) | 65,000,000.00 | 2020.4.16 | 2021.4.15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6) | 65,000,000.00 | 2019.10.23 | 2020.10.23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7) | 200,000,000.00 | 2020.12.23 | 2021.12.9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8) | 100,000,000.00 | 2020.7.31 | 2021.1.22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9) | 70,000,000.00 | 2020.7.23 | 2021.7.23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10) | 156,000,000.00 | 2020.4.23 | 2021.4.22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78.45 | 486.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3,326.10 | 898.75 | 3,700.50 | 981.45 |
应收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57.68 | 418.11 | 3,874.24 | 628.83 |
应收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1,467.21 | 437.04 | 1,452.55 | 436.31 |
应收账款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3.83 | 0.19 | 1,603.83 | 150.19 |
应收账款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4.10 | 871.1 | 1,024.10 | 871.1 |
应收账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4 | 1.15 | 101.95 | 39.7 |
应收账款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140.46 | 21.07 | 93.64 | 7.02 |
应收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298.24 | 14.91 | 320.42 | 22 |
应收账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2.79 | 0.14 | ||
应收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24 | 0.02 | ||
应收账款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0.44 | 0.02 | ||
预付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32.40 | 1,108.29 | ||
预付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146.24 | 785.33 | ||
预付账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4.02 | |||
预付账款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2.25 | 322.25 | ||
预付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320.62 | 320.62 | ||
预付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8 | |||
预付账款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 | 80.58 | |||
预付账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73.13 |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0.78 | 0.0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68.72 | 68.57 | 68.57 | 68.57 |
其他应收款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16 | 0.57 | 0.21 | 0.02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73.85 | 90.34 |
应付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95.13 | 1,291.39 |
应付账款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231.62 | 174.09 |
应付账款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1.77 | 81.67 |
应付账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286.66 | 340.37 |
应付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84.66 | 74.95 |
应付账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11 | 51.96 |
应付账款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9.95 | 9.74 |
应付账款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7 | 2.64 |
应付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69 | 1.17 |
应付账款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0.07 | 0.07 |
应付账款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39 | 7.26 |
应付账款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 | 119.36 | |
应付账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1.28 | |
应付账款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2.92 | |
应付账款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8 | |
合同负债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583.33 | 1,632.05 |
合同负债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3.39 | 13.39 |
合同负债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26 | 0.26 |
合同负债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807.73 | 667.73 |
合同负债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 | 933.33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582.03 | 3,582.03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95 | 27.43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177.6 | 29.31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62.15 | 51.09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39.93 | 43.5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26 | 16.26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1.64 | 1.8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0.79 | 0.79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
其他应付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455.33 | |
其他应付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18.43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3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中有279,785,495.52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881,334.87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52,860,000.00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403,000,000.00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保证。
2、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货币资金中有45,302,472.89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5,528,023.69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43,233,362.85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2,119,305.80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470,100,000.00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保证;活期存款11,363,591.47 元被诉讼保全。
3、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江绿筑货币资金中有3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信用证保证。
4、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工业建筑货币资金中有1,242,917.35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14,910,183.01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有7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保证,有1,615,995.86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有103,754.74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程项目承包资质保证金。
5、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建筑系统货币资金中有2,878,930.82 元作为汇票保证金,有183.07 元作为保函保证金。
6、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精锐货币资金中有1,230,000.00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3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
7、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西兰货币资金中有641.99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
8、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货币资金中有34,408,075.26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726,420.51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831,098.51 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19,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
9、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精工货币资金中有6,095,758.29 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重钢货币资金中有18,892,200.00 元作为保函保证金。
11、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sxkq201992500044,以原值131,990,559.38元、净值32,891,679.29元的工业厂房和原值21,900,000.00元、净值11,935,500.00元的工业用地为精工钢结构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签订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180,750,000.00元整的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余额为78,8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
12、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TC330657200ZGDB202100005,为精工钢结构在2021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28日签订的最高限额170,000,000.00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70,39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
13、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柯桥2018保0071,为精工钢结构在2018年8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307,000,000.00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精工重钢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柯桥2018抵0329,以原值146,048,527.70元、净值93,248,205.94元的房产和原值56,512,540.50元,净值43,999,385.03元的土地,为精工钢结构2018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199,99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200,000,000.00元,其中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25日。
14、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3310202001100001789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为精工钢结构在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3日金额30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绍兴精工绿筑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3310202001100001789号借款合同的抵押合同,以原值87,050,779.63元,净值81,174,851.60元的房屋和原值29,989,798.53元、净值25,741,243.63元的土地抵押。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0元,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下列计划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2021年10月23日100,000,000.00元,2021年11月23日200,000,000.00元。
15、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信用担保合同》,合同号为(2021)进出银(浙信合)字第2-015号,为精工钢结构提供信用担保,被担保债务包括贷款本金180,000,000.00元整、利息等全部债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精工工业建筑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20)进出银(浙信抵)字第2-001号》,以原值51,468,697.52元、净值22,091,233.42元的房屋,原值23,985,068.80元、净值为17,020,686.48元的土地提供抵押,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整。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8月20日。
16、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信用担保合同》,合同号为《(2020)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53号》,为精工钢结构提供信用担保,被担保债务包括贷款本金120,000,000.00元整、利息等全部债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4,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
17、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ZB8502201900000074,为精工钢结构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超过金额22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券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券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46,000,000.00元,其中借款金额31,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
年12月2日至2021年7月22日;借款金额1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7月22日。
18、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FWJLZZGBT20200009,为本公司不高于290,000,000.00元的被担保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59,900,000.00元,其中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0日;29,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5日。
19、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0636,以原值为87,274,813.14元,净值为46,673,539.97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 6,708,116.00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紧固件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1959,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4,004,735.90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 1,778,794.80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不超过31,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70001404,以原值为56,955,257.42元、净值为43,181,406.86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2,092,387.9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0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1日不超过130,17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6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
20、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0636,以原值为87,274,813.14元,净值为46,673,539.97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 6,708,116.00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1,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
21、截至2021年6月30日,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70001404,以原值为56,955,257.42元、净值为43,181,406.86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2,092,387.9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0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1日不超过130,17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
22、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综字20200420第001号,为本公司提供30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2日。并由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额抵字20190623第001号,期限从2019年6月27日到2029年6月26日。本公司以原值为3,871,484.61元,净值为1,988,070.72元的房屋建筑物为上述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807,681.00元,担保业务包括抵押期限内与甲方(银行)签订的所有授信额度合同及具体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10月22日。
23、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六中银抵字014号,以原值为74,226,415.60元,净值为29,148,926.53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8,995,747.50元,净值为 5,847,236.40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最高抵押担保额为110,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2021年3月8至2024年3月3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
24、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精工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六中银抵字008号,以原值为52,460,372.14元、净值为18,765,494.95元的房屋建
筑物及原值为13,694,341.00元、净值为 9,438,791.25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不超过8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49,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7日。
25、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信合银最保字第1973266A0228-a号,为本公司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18日内提供授信额度65,000,000.00元的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6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
26、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钢结构与建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sxkq201992500044,抵押其房产及土地为精工工业建筑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不超过48,200,000.00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9,9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7、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建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sxkq20189990043,为精工工业建筑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不超过56,000,000.00元的在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9,79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8、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668938_001,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提供授信额度20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其中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
29、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徐字第24021号,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日不高于97,78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40,000,000.00元,其中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6日、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16日。
30、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不高于5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发放日起6个月。
31、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编号为:(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0)第07779号,资产质押池融资额度最高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出质日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2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应收票据质押余额为75,771,403.09 元。
32、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601887-ws,为上海精锐自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日提供授信额度10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精锐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日。
33、截至2021年6月30日,精工工业建筑与浙商银行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票据池业务协议,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截止期末,质押应收票据余额为12,000,000.00元。
34、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绍兴精工绿筑融资租赁借款做担保,借款本金合计为206,000,000.00元,截止期末,质押的股权账面价值为420,390,000.00元。
35、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DB23217029605,为中建信上海置业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主合同为限。在上述担保合同
项下,公司将持有的中建信上海置业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被担保人进行担保。截止期末,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414,291,630.28元。
36、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浙江绿筑住宅分别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号投资合同的抵押合同),本公司以原值为16,393,960.63元、净值为9,710,564.07元的房屋及原值为4,435,227.58元、净值为 3,319,028.03 元的土地,浙江绿筑住宅以原值为10,371,952.19元、净值为3,702,074.26元的房屋及原值为12,108,127.50元、净值为8,382,549.54元的土地,为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的投资合同及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001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变更协议》提供抵押担保。使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绍兴精工绿筑增资50,000,000.00元,投资期限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本公司在投资期限到期后,对股权进行回购。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业务仍在约定投资期限内。
37、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绿智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DLQY202008040011B01),以原值为37,931,080.65元、净值为19,239,417.10元的房屋及原值为11,907,916.47元、净值为8,089,663.21元的土地,为美建建筑与该行签订主合同(编号为DLQY202008040011)的金额不超过120,000,000.00元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建建筑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编号为SHKZ200031的信用证,金额为133,000,000.00元。
38、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绿智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DLQY202008110025B02),以原值为37,931,080.65元、净值为19,239,417.10元的房屋及原值为11,907,916.47元、净值为8,089,663.21元的土地,为上海精锐与该行签订主合同(编号为DLQY202008110025)的金额不超过30,000,000.00元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精锐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编号为SHKZ200043的信用证,金额为33,000,000.00元。
39、截至2021年6月30日,湖北精工与中信银行武汉竹叶山支行签订《2020年鄂银最权质》合同,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截止期末,质押应收票据余额为 3,887,693.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判决的重要未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189.37万元,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了相应信用损失。
本公司作为被告形成的重要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为788.04万元。本公司牵涉数项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管理层根据其判断及在考虑法律意见后能合理估计诉讼结果时,对诉讼中可能蒙受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如诉讼的结果不能合理估计或管理层相信不会造成资源流出时,则不会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截止2021年06月30日,管理层就未决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02,114,423.17 |
1至2年 | 62,325,683.34 |
2至3年 | 73,143,188.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280,271.10 |
4至5年 | 49,653,663.97 |
5年以上 | 74,269,059.42 |
合计 | 600,786,289.97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827,635.43 | 7.30 | 43,827,635.43 | 100.00 | 43,827,635.43 | 9.10 | 43,827,635.4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6,958,654.54 | 92.70 | 154,267,165.19 | 27.70 | 402,691,489.35 | 437,976,094.32 | 90.90 | 142,387,506.67 | 32.51 | 295,588,587.65 |
其中: | ||||||||||
组合1合并范围外 | 456,481,369.16 | 75.98 | 154,267,165.19 | 33.79 | 302,214,203.97 | 428,101,703.60 | 88.85 | 142,387,506.67 | 33.26 | 285,714,196.93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00,477,285.38 | 16.72 | 100,477,285.38 | 9,874,390.72 | 2.05 | 9,874,390.72 | ||||
合计 | 600,786,289.97 | / | 198,094,800.62 | / | 402,691,489.35 | 481,803,729.75 | / | 186,215,142.10 | / | 295,588,587.6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9,992,106.00 | 9,992,10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三 | 6,756,240.55 | 6,756,240.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四 | 5,151,511.00 | 5,151,51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五 | 4,232,328.00 | 4,232,32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六 | 631,500.00 | 631,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七 | 7,542,750.00 | 7,542,7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八 | 1,721,199.88 | 1,721,199.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3,827,635.43 | 43,827,635.43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9,915,937.91 | 9,995,796.89 | 5.00 |
1-2年 | 48,774,933.34 | 4,877,493.34 | 10.00 |
2-3年 | 61,279,984.65 | 18,383,995.39 | 30.00 |
3-4年 | 31,304,187.14 | 15,652,093.58 | 50.00 |
4-5年 | 49,242,700.65 | 39,394,160.52 | 80.00 |
5年以上 | 65,963,625.47 | 65,963,625.47 | 100.00 |
合计 | 456,481,369.16 | 154,267,165.1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精工钢结构 | 34,419,744.11 | ||
美建建筑 | 5,554,956.60 | ||
绍兴绿筑建材 | 6,725.00 |
安徽精工 | 60,495,859.67 | ||
合计 | 100,477,285.3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86,215,142.10 | 11,879,658.52 | 198,094,800.62 | |||
合计 | 186,215,142.10 | 11,879,658.52 | 198,094,800.62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0,495,859.67 | 10.07 | |
第二名 | 第三方 | 40,381,043.59 | 16,919,263.56 | 6.72 |
第三名 | 第三方 | 31,301,574.30 | 25,650,787.15 | 5.21 |
第四名 | 第三方 | 31,181,061.71 | 1,764,061.43 | 5.19 |
第五名 | 第三方 | 25,920,000.63 | 3,185,989.63 | 4.31 |
合计 | 189,279,539.90 | 47,520,101.77 | 31.51 |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953,296,830.15 | 1,701,020,457.47 |
合计 | 1,955,648,830.15 | 1,703,372,457.47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合计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40,509,385.50 |
1至2年 | 608,556,681.35 |
2至3年 | 548,089.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574,128.56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250,376.03 |
合计 | 1,961,438,660.9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1,922,037,325.33 | 1,664,623,234.27 |
备用金 | 13,981,667.27 | 26,500,018.37 |
保证金 | 15,325,617.80 | 17,133,871.86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9,975,865.50 | 2,184,217.28 |
其他 | 118,185.00 | 133,735.80 |
合计 | 1,961,438,660.90 | 1,710,575,077.5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554,620.11 | 9,554,620.1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412,789.36 | 1,412,789.3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8,141,830.75 | 8,141,830.7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554,620.11 | 1,412,789.36 | 8,141,830.75 | |||
合计 | 9,554,620.11 | 1,412,789.36 | 8,141,830.75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子公司往来款 | 723,758,100.89 | 1年以内 | 36.90 | |
浙江绿筑 | 子公司往来款 | 392,474,738.12 | 2年以内 | 20.01 | |
精工工业建筑 | 子公司往来款 | 342,634,668.04 | 2年以内 | 17.47 | |
香港精工 | 子公司往来款 | 214,304,743.66 | 2年以内 | 10.93 | |
安徽精工 | 子公司往来款 | 69,459,409.78 | 1年以内 | 3.54 | |
合计 | / | 1,742,631,660.49 | / | 88.85 |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57,093,629.44 | 2,757,093,629.44 | 2,757,093,629.44 | 2,757,093,629.4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4,108,251.45 | 864,108,251.45 | 832,610,317.94 | 832,610,317.94 | ||
合计 | 3,621,201,880.89 | 3,621,201,880.89 | 3,589,703,947.38 | 3,589,703,947.38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1,067,130,616.21 | 1,067,130,616.21 | ||||
精工工业建筑 | 184,891,532.93 | 184,891,532.93 | ||||
浙江绿筑住宅 | 51,176,386.00 | 51,176,386.00 | ||||
精工重钢 | 79,215,451.13 | 79,215,451.13 | ||||
上海拜特 | 37,488,749.48 | 37,488,749.48 | ||||
香港精工 | 664,431,977.47 | 664,431,977.47 | ||||
紧固件 | 13,439,704.44 | 13,439,704.44 | ||||
精工国际 | 69,374,646.80 | 69,374,646.80 | ||||
浙江绿筑 | 194,747,441.96 | 194,747,441.96 | ||||
安徽精工 | 83,250,500.00 | 83,250,500.00 | ||||
楚天墙体 | 23,804,589.95 | 23,804,589.95 | ||||
石河子精工 | 22,162,300.00 | 22,162,300.00 | ||||
绍兴绿杉 | 11,600,000.00 | 11,600,000.00 | ||||
绍兴精工绿筑 | 188,090,981.15 | 188,090,981.15 | ||||
河北绿筑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诺派建筑 | 660,893.00 | 660,893.00 | ||||
湖北绿智 | 51,627,858.92 | 51,627,858.92 | ||||
合计 | 2,757,093,629.44 | 2,757,093,629.4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 | 0.00 | 0.00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 | 15,411,076.12 | 252,381.89 | 15,663,458.01 | ||||||||
苏州中节新能 | 40,396,820.36 | 1,439,341.27 | 517,202.35 | 42,353,363.98 | |||||||
浙江精工能源 | 258,676,282.41 | 8,413,116.90 | 267,089,399.31 | ||||||||
中建信上海置业 | 417,212,304.21 | -2,920,673.93 | 414,291,630.28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97,913,834.84 | 23,796,565.03 | 121,710,399.87 | ||||||||
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小计 | 832,610,317.94 | 30,980,731.16 | 517,202.35 | 864,108,251.45 |
合计 | 832,610,317.94 | 30,980,731.16 | 517,202.35 | 864,108,251.4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83,366,157.86 | 570,000,239.35 | 595,099,625.08 | 484,930,181.54 |
其他业务 | 10,862,702.14 | 1,823,162.86 | 56,627,172.64 | 48,315,166.04 |
合计 | 694,228,860.00 | 571,823,402.21 | 651,726,797.72 | 533,245,347.58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钢结构业务 | 683,366,157.8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30,057,843.98 |
华北 | 41,801,026.50 |
华东 | 393,537,030.74 |
华南 | 35,769,860.34 |
华中 | 135,717,734.01 |
西北 | 41,471,330.47 |
西南 | 5,011,331.82 |
合计 | 683,366,157.86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建筑业务尚在履约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建造合同的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建造服务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980,731.16 | -11,451,831.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1,005.8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17,599.63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3,798,380.79 | -4,670,825.58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7,405.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013,765.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40,781.51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57,570.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91,212.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97,242.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991.00 | |
合计 | 22,213,126.61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2 | 0.1641 | 0.16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1 | 0.1530 | 0.153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方朝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