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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BUILDING (GROUP) CO.,LTD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 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8. 审议《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公司下属企业日常工程承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围绕五五战略规划,以年度经营思路落地,走高质量增长之路为主要任务,实现订单、利润的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实现业务合同187.6亿元,同比增长10.7%;累计实现钢结构销量11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0.2%。实现业务收入156.18亿元,同比增长3.15%,实现归母净利润7.06亿元,同比增长2.81%。同时,报告期公司顺利完成20亿元的可转债的发行工作,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提供资本助力。

此外,2023年2月,中建信取得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精工控股45.90%股权,至此,公司控股股东之少数股东尘埃落定,中建信成为精工控股的100%控股股东,优化了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推动公司更加稳定有序发展。

(一) 强化竞争优势,主业逆势增长,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1. 夯实高端客户基础与高端市场,钢结构分包业务稳步增长

报告期,公司实现业务合同187.6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公司新签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合同金额15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

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中,新签工业建筑类项目金额86.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2%,亿元以上合同累计24项,累计金额33.6亿元,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8.8%。报告期,公司继续深化工业建筑细分领域产品研发,优化新兴产业布局,新兴产业客户达70%以上,拓展了天能电池、美的集团、欧莱雅、农夫山泉、顺丰等战略龙头客户,其中,来源于老客户的订单占比达 57%,客户复购粘性良好。

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中,公共建筑业务新签合同7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9%。新承建了多项“新机建”如香港国际机场、西安咸阳机场、西宁曹家堡机

场等;以及诸如杭州的新科技地标性建筑——vivo全球AI研发中心项目、腾讯全球总部——“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地块DY01-04街坊项目、杭州护航亚运项目——杭州钱塘健康驿站项目、新西兰基督城市中心地标——新西兰TE KAHA体育场等多项地标项目。

2. 稳步落实EPC项目实施,持续推进EPC业务订单承接报告期,公司持续提高EPC的市场份额,新签EPC及装配式项目合同金额28.5亿元,包括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总承包项目、绍兴拔茅职工之家建设工程项目等。其中,绍兴拔茅职工之家建设工程项目应用了公司的PEC住宅产品体系,这也是该产品体系首次运用在保障房项目上。

与此同时,公司稳步推进EPC项目的圆满实施:官渡3号地块二期A区2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杭州亚运会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项目(A地块) 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安徽省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主体完成……这些项目的完成,为公司积累了越来越多的EPC项目业绩,有助于提升EPC项目的市场开拓及业务承接。

3. 专利加盟逆势发展,逐步与加盟商的一体化服务战略

报告期,公司加盟团队克服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了1.2亿元的业务额,新拓展了河南省开封市、江西省赣州市、陕西省渭南市等地区。现已在国内东北、华东、华北等六大区域的16个地区发展了技术加盟合作伙伴,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一直将技术加盟方定位为区域全面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装配式技术的合作方,并希望在加盟地通过合作伙伴的资源配合,承接更多的钢结构业务。报告期,新承接此类钢结构项目3.5亿元,是这一战略思想的执行落地。

(二) 管理创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1. 技术持续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报告期,公司坚持 “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平台公司”的战略定位,继续加大自主创新科技力度,积极推动技术创新研发,着力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投入研发费用5.97亿元。

报告期,由公司作为联合主编单位起草的《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

构技术规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项规程是浙江省首个PEC规范,填补了行业内PEC结构体系技术空白。

报告期公司荣获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8项、省级工法7项、发明专利授权41项、受理62项;公司旗下浙江省绿色低碳集成建筑研究院获评“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本年度浙江省建筑业唯一)、下属子公司美建建筑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A级评定。

2. 创优夺杯,提升精工品牌美誉度

公司多年坚守“建一个项目,树一座丰碑”的初心,不断提升品牌建设,构建品牌竞争力。报告期,公司获得鲁班奖4项,詹天佑奖1项,中国钢结构金奖15项,15座项目入围“中国新时代百大建筑”。随着2022卡塔尔世界杯的召开,由公司承建的世界杯“金碗”——卡塔尔卢赛尔体育馆在中国制造中大放异彩,进一步加深了精工品牌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3. 推动人才梯队建设,创新激励制度,实现员工和企业“双赢”

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人才培养计划,加速后备人才成长。公司持续推动50*500精鹰计划,从优质的应届生中精选50名为精英人才,建立高素质人才库。出台四级人才梯队建设,对现有人才进行盘点,按照雏鹰预备队、雏鹰梯队、金鹰梯队、翔鹰梯队”的四级人才梯队进行培养,加快中、基层高潜后备人才成长。

2021年,公司创新团队激励方法,通过“事业合伙人”的形式实现员工从雇员向股东的身份转换,将个人薪酬与公司收益挂钩,共享增长收益,2022年,公司将合伙人激励机制从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扩大到工业建筑板块下属三家公司。

(三) 打造低碳、智慧的绿色建筑,增量与存量发展并行

1. 光储战略布局实施提速,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

报告期,公司面对国家“双碳”战略的市场机遇,依托在钢结构、屋面、BIPV等方面的综合专业能力以及在工业建筑领域丰富的屋面资源,推进公司光储业务战略,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厚公司主业。

(1)技术研发出成果,BIPV产品“精昇”推出。报告期,公司推出BIPV屋顶产品“精昇”,解决了市场上同类产品存在的组件不可踩踏等技术问题,提升了装机容量。此外,公司先后与光伏组价龙头企业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

限公司、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就技术研发、采购等方面开展了战略合作。

(2)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展开合作,打通光储产业链上的资金端和资产端,业务进程提速。2023年初,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浙江分公司(资产端优势)、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端优势)实现战略合作,设立合资公司,以“开发+投资+建造+转让”的形式推进BIPV新能源领域的发展。2023年3月,公司与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敏实集团开展12.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实现公司在 BIPV业务上的新突破。同时公司将提供绿色建筑的链条延伸至绿色能源使用,与熔盐储(热)能方面的专业公司山东爱能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开展工商业领域发展用户侧储能业务。

2. 数字化转型“加速度”,项目端应用及成果显效

报告期,公司数字化业务新签合同21项,累计金额共计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

数字化产品迭代推出。报告期数字化业务取得了发明专利受理6项,申报7项软著;确定了为行业提供工具型SaaS产品+业务型SaaS化服务的基本方针,制定了钢结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解决方案,梳理并规划“4321”的产品体系,产品范围覆盖EPC、专业分包、制造加工项目领域。完成BIM+项目管理系统(V8.0)、智慧工地管理系统(V2.0)、生产管理系统(V2.0)3大核心系统的升级改造。

值得一提的是,智慧工地管理系统(V2.0)通过AI的运用,相比传统的管理,数据分析效率提高95%以上;可视化进度管理,全过程100%可追溯;项目资料协同管理,信息归档100%无纸化,实时掌握进度情况,管理效率提高85%以上。

应用成果屡获嘉奖。报告期,公司“基于BIM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应用”荣获中国建筑金属协会科学技术二等奖,公司“BIM+项目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荣获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二等奖,“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BIM技术及智慧平台数字化应用”等2项项目荣获第七届国际BIM大奖银奖等奖项。

3. 合营连锁实现零突破,提升工业市场占有率

根据公司五五战略规划,在“自营自建”之外,公司以连锁店的方式在非自营区域扩张工业建筑业务。具体做法为:公司与当地优秀的建筑团队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本公司控股,当地合伙人为少数股东。公司的品牌、技术与合伙人在当地的资源相结合,快速推进公司工业建筑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推广,提升公司的市占率。报告期,公司在工业板块的合营连锁业务上实现了零的突破,新签项目合同金额1.5亿元,开启了良好的开端。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决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会议14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各项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2年,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充分、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披露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 行业趋势:加快建筑智能化与工业化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为有效解决传统建设方式生产效率低下、过度依赖人力、资源浪费、高污染的弊端,提高建筑物质量与安全性,扭转传统建筑高能耗、高碳排的局面,建筑业未来将持续通过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造、低碳技术等手段来进行转型升级以实现真正高质量的发展,从而保证完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社会实现“碳达峰”的目标任务。具体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包括鼓励学校、医院等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

2) 加快数字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 BIM 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进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在建筑项目管理、

智慧工地等方面的应用。

3)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广工程总承包。

4) 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造方式。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将聚焦零碳建筑及零碳社区、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重点领域。

2. 行业竞争格局:钢结构建筑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调整政策及行业趋严监管,一些缺乏创新、缺少资质及工程案例业绩、管理运营效率低下、资金实力欠缺的中小钢结构企业在竞争中将被逐步淘汰,而拥有技术、规模和品牌优势,综合实力更为雄厚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强做大,起到促进行业整合的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第五个五年(2021-2025)战略规划(简称“五五战略”),公司明确了打造“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践行绿色建筑、共创美好未来”的公司使命,公司将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条整合、组织模式变革,中期向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转变,并逐步建立钢结构建筑全产业链生态圈,打造引领钢结构建筑发展的平台公司。

(三)经营计划

2023年是践行“五五战略”第三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新签订单同比增长20%以上。全年公司总体经营思路是“稳质提效抓突破,交付满意靠变革,红线底线控风险,动力活力强组织。”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可详见网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6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的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公司月度会计报表,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一年来公司财务运作正常,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真实、公允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完整、合规、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信息披露充分,无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表决中有关人员及关联方进行了回避,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对投资者回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在充分分析了公司经营实际发展情况下,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规划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充分重视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规划。

八、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的项目、营销、财务、采购等关键部门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后,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8日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就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618,196,933.1115,141,359,771.88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089,902.77686,807,088.65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5,738,661.84634,212,959.61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158,281.94-242,599,848.2829.86%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80,139,045.657,519,238,004.766.13
总资产21,908,723,535.4518,356,609,300.8519.3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80.34122.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940.3412-3.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570.3151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39.56减少0.5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48.83减少0.19个百分点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357,316.183,165,338.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230,565.8737,738,446.6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40,781.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500,000.003,656,165.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060,956.9218,554,458.71
减:所得税影响额6955022.1310,073,948.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7,943.555,550.64
合计30,351,240.9352,594,129.0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2,012,882,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22,766,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644,181.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99,988,60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2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1,632,783.7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3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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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

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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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

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2022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年薪(万元,税前)
1方朝阳董事长、总裁208.32
2孙关富执行董事长、执行总裁138.02
3裘建华董事、联席总裁129.40
4陈国栋董事17.95
5李栋联席总裁60.84
6洪国松高级副总裁76.88
7潘吉人高级副总裁75.16
8张泉谷高级副总裁134.34
9王爱民高级副总裁182.08
10刘中华副总裁、总工程师117.37
11*陈水福副总裁73.14
12沈月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48
13张磊副总裁48
14齐三六副总裁、财务总监45

备注:陈水福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于2023年3月6日辞去副总裁职务。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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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2022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2022年岗位/职务年薪(万元)
1黄幼仙监事、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43.24
2俞荣华监事、战略支持中心总监54.03
3庚利监事13.0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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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

51.32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37.82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13.5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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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拟被担保企业债权人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期限担保内容备注
1精工工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中支行19,5001年,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年。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新增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建筑劳务分包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63%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05,862.48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3,857.14万元人民币 (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精工工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5,344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4,84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93%。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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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在开展钢结构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及EPC业务中对铝板、幕墙等建筑装饰产品的需求,以及公司开展日常经营、办公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企业一直开展必要的采购商品及租赁业务。

由于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主要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控股集团”)及下属企业,故为便于日常经营的开展及关联交易的规范,公司根据2022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公司预计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为17,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6%。具体金额和类别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主要采购内容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金额 (万元)增加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中建信控股集团及下属企业主要向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铝板等建材、向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向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等4,3503,304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所需采购商品及服务等增加
主要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幕墙建设工程服务、劳务等10,0007,400
主要向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采购礼品等其他用品800792--
主要向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大虹桥办公楼、向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租赁宿舍楼等2,0801,958主要因经营需要增加了租房面积
合计(未含税)17,23013,45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备注: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开展了采购铝板建材、进行幕墙等建筑服务业务的专项预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朝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8层2801室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总资产354.97 亿元,净资产90.05亿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总资产 464.77亿元,净资产155.6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信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公司拟与之发生交易的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

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购买产品、房屋租赁等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签订协议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三)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具体约定执行。

(四)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交易协议,以及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是业务发展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也是正常、合理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该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中建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提名张小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张小英:女,汉族,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现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张小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8日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日常工程承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快速获得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升公司竞争力,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了精工建设工程100%股权。精工建设工程于日前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精工建设工程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总承包资质,主要专业从事建筑土建等总承包业务。在上述收购前,2022年3月精工建设工程与浙江佳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年产7万吨废纺资源化高品质绿色循环再生聚酯和3.5万吨耐火材料用改性工程树脂项目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2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精工建设工程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9亿元人民币。由精工建设工程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总承包建筑服务。

由于浙江佳人新材料、建信佳人新材料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精工建设工程的承接的工程事项由非关联交易被动成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佳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17室。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国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020.66万元,净资产8,633.46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8,740.47万元,净资产8,502.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与西二路交叉口以东。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国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85%股权,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724.91万元,净资产3,526.91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7,480.34万元,净资产4,487.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由于浙江佳人新材料、建信佳人新材料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精工建设工程承建浙江佳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废纺资源化高品质绿色循环再生聚酯和3.5万吨耐火材料用改性工程树脂项目”,合同金额为

1.2亿元人民币。

2、精工建设工程承建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合同金额2.9亿元人民币。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年产7万吨废纺资源化高品质绿色循环再生聚酯和3.5万吨耐火材料用改性工程树脂项目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浙江佳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含动力车间、热媒站、分拣投料车间、树脂车间等车间、仓库等、办公楼及综合楼等与总包施工有关的工程范

围。

3、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人地块。

4、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0天。

5、合同金额:预估价12,000万元人民币

6、定价原则:以浙江省工程建设计价依据(浙江省定额)按工料单价法计价,工程量按实计算,结合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

7、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及监理人审定确认工程量后按进度支付进度款。

8、双方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等。

承包人的义务:按照合同、规范要求保证项目现场正常施工开展,并提供维护、质量保证等一般责任和义务;按要求的时间、形式提供竣工资料等。

(二)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包含动力车间、热媒站、1#2#分拣投料车间、树脂车间、1#2#3#丙类仓库等仓库、综合楼、研发楼、监测中心等与总包施工有关的工程范围。

3、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产业园建信佳人地块。

4、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0天。

5、合同金额:预估价29,000万元人民币

6、定价原则:以浙江省工程建设计价依据(浙江省定额)按工料单价法计价,工程量按实计算,结合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

7、结算方式:项目分三期实施,每一期由发包人及监理人审定确认工程量后按进度支付进度款。

8、双方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等。

承包人的义务:按照合同、规范要求保证项目现场正常施工开展,并提供维

护、质量保证等一般责任和义务;按要求的时间、形式提供竣工资料等。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精工建设工程的正常工程承建行为,精工建设工程具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交易价格以浙江省工程建设计价为依据结合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日常工程承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就此次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此次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精工建设工程的正常工程承建行为,精工建设工程具备承接该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交易价格以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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