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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铅、锌、白银、黄金和铜的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生产原材料和相关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公司应严格落实套期保值相关风险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市场研判能力,严格防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各项风险。

二、对《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相关部门的评审和保荐机构的核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0kt/a废旧铅酸电池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该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运作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此次调整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同时建议公司在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的因素下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陈旭东郑新业王榆森李富昌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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