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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驰宏锌锗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王榆森先生、李富昌先生和董事孙成余先生、陈青先生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全部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公司2019年年报重点沟通事项的专项汇报。

2.2020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3.2020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0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收购会泽安第斯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5.2020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0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0年1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信永中和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充分评估并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阅并批准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内审工作要对标先进模式和做法,继续以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水平为重点,以保证资产安全和合理投资收益为目标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公司内审

部门沟通交流,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确保内审工作能够以优质、科学、高效的工作质量服务公司发展。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通过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得到高效执行,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等沟通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审

查作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履行相关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财务规范、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控、内外部审计及公司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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