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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驰宏锌锗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司代码:600497 公司简称:驰宏锌锗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分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矿业分公司、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怡盛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鑫湖矿业有限公司、驰宏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新林区云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西藏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赫章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卢森堡有限责任公司、塞尔温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驰宏(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D铜矿股份有限公司、扬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玻利维亚亚马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担保管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工程管理、业务外包、期货管理、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等,共计30个业务流程、2374个检查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矿产资源、期货业务、投资业务、筹资业务、资金运营、疫情防控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铜业2021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安排》,结合公司《2021年度内控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1%0.2%≤错报<1%错报<0.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或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500万元≤金额<1000万元10万元≤金额<5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经营状况等事项,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并因此出现资产质押、索偿等不利事件;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重要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造成损失; ③关键岗位人员缺失或失职; 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内部审计部门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0个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个。公司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驰宏”) 于2021年8月16日19时10分左右发生四名员工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呼伦贝尔驰宏停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2021年11月17日,呼伦贝尔驰宏收到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呼)应急复查〔2021〕002号),同意呼伦贝尔驰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11月18日,呼伦贝尔驰宏逐步恢复生产。目前已正常生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28户企业开展期中、期末自评价(含分支机构、所属四级、五级企业)以及10户企业开展独立监督检查,全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平稳、执行有效,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2022年,公司将全面有机融合内控、风险及合规业务,按照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分层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风险、重要风险监控,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及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 冲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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