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曾军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同意聘任曾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本届经营班子。
独立董事:田志龙、王雄元、郭月梅、陈真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