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1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9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郭任刚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蕊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韩冰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任刚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12至 目前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7.6至 目前 |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 项目合伙人 |
2021.12至 目前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 复核合伙人 |
2021.12至 目前 |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 复核合伙人 |
2021.12至 目前 | 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 复核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蕊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12至 目前 |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项目经理 |
2020.1至2020.3 |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项目经理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11至2019.12 |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项目经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含税价93万元。2022年度,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协商的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含税价90万元。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要求,公司根据自身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改聘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已确认就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大华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含税价9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