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陶瓷机械设备销售及日常采购瓷砖用品,属于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合理,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郝吉明 骆建华 陈雄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