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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0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佛山市科达陶瓷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向佛山市力都贸易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科达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科技”)51%股权,根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陶瓷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32,102.92万元,评估值为38,195.15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陶瓷科技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9,560.50万元。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转让子公司51%的股权,是基于“三旧”改造的项目背景之下,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价值、增加资金储备,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 环 骆建华 陈雄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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