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原名: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科达制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推进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科达制造的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拟申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牵头的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项目贷款,授信期限7年,蓝科锂业将以该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并申请股东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和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鉴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青海科达锂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力”)持有蓝科锂业48.58%的股权,本次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48,580万元的保证担保;盐湖股份将以其持股比例51.42%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51,42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同时,青海威力少数股东钟永晖、钟永亮将其持有的青海威力46.38%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提供保障。
蓝科锂业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鉴于公司董事边程在蓝科锂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蓝科锂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前期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增资事宜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蓝科
锂业未进行其他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法定代表人:何永平注册资本:34,332.2666万元(增资手续办理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即为51,797.0554万元)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成立日期:2007年3月22日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美合金等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放、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股权结构: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钟永晖
钟永亮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科达锂业
有限公司
青海威力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
股份有限公司
53.62%
23.19%
23.19%
37.80%10.78%
10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4.48%
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6.94%
100%
注:蓝科锂业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以上为其当前的股权结构情况。蓝科锂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44,009.97 | 204,255.53 |
负债总额 | 120,498.24 | 82,470.90 |
银行贷款总额 | 15,100.00 | 19,1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6,024.29 | 67,692.45 |
净资产 | 123,511.73 | 121,784 .63 |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4,760.34 | 49,894.61 |
净利润 | 1,469.61 | 5,658.37 |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旨在支持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蓝科锂业的项目建设,有利于蓝科锂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在本次担保中,相关方将采取质押及保证反担保等方式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438.8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5,484.80万元,其中“担保总额”指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上述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35%、61.38%。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9,243.22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129.40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79%、26.26%,无逾期担保。
六、关联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蓝科锂业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有利于蓝科锂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公司及盐湖股份按持股比例对蓝科锂业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在担保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蓝科锂业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关联担保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贷款及担保金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边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主要是基于蓝科锂业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有利于增强蓝科锂业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公司投资回报,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杜元灿 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