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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1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生洪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公司的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拟申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牵头的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项目贷款,授信期限7年,蓝科锂业将以该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并申请股东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和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鉴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青海科达锂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力”)持有蓝科锂业48.58%的股权,本次同意公司以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48,580万元的保证担保;盐湖股份亦将以其持股比例51.42%为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51,42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同时,青海威力少数股东钟永晖、钟永亮将其持有的青海威力46.38%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提供保障。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蓝科锂业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建设及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蓝科锂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该项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相关方均将采取一定措施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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