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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公司代码:600499 公司简称:科达制造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内: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广东科达液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液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阿盖特科技有限公司、东洋液压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达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科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芜湖科达新铭丰机电有限公司、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科达洁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科达锂业有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科达铂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普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达科能售电有限公司、常州科达售电有限公司、当涂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涂县科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升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世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德科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科达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滨湖科达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科茂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鲁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科达电力有限公司、昆山博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郎溪科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科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科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科达慈高新能源有限公司、马鞍山科谷新能源有限公司、马鞍山科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县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科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科达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宿州科达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横望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华东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达陶瓷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科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达锂电装备有限公司、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安徽科达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科达机电(香港)有限公司、韶关市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卡米材料有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国外:Kami Colourcera Private Limited、Keda Industrial(India) Limited、Keda International Company S.a'r.l.、Keda Europe S.R.L、Keda Turkey MakineTicaret Limited Sirketi、I.C.F.& WELKO S.P.A、Wibe S.L.、Keda Holding (Mauritius) Limited、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Keda (Kenya) Ceramics CompanyLimited、Keda (Ghan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Keda (Tanzania) Ceramics CompanyLimited、Keda (Sn)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Keda Zambi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Keda Ceramics Interational Company Limited、Keda Cameroon Ceramics Limite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研发技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募集资金、套期保值、担保管理、对外信息披露、重大交易、关联方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管理、募集资金、套期保值、担保管理、对外信息披露、重大交易、关联方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业务国际化。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潜在错报≥净资产的 1%净资产的 0.2%≤潜在错 报<净资产的 1%潜在错报<净资产的 0.2%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控制环境无效; 5. 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 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1.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外,其他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不一致的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潜在错报≥净资产的 1%净资产的 0.2%≤潜在错报 <净资产的 1%潜在错报<净资产的 0.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法规: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 3 天及以上; 声誉: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安全: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环境:达到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情形之一的
重要缺陷法规:违规并被处罚; 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 2 天以内; 声誉: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安全: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环境:达到较大环境事件(Ⅲ级)情形之一的。
一般缺陷法规: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运营: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声誉: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安全: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环境:达到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情形之一的。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自评的一般缺陷,相关公司及部门已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截至本次自评报告基准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边程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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