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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监事季文博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监事向开满先生、袁辉先生、罗彩云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企业发展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运作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坚持从严管理不放松,正视困难抓生产,强化降本增效和经营管控,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进度计划,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业绩。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事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能充分利用当地采煤塌陷区和公司自身的优势,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符合绿色、清洁、低碳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司转型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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