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项目 | 2022年 半年度 | 2021年 半年度 | 变动比例 (%) |
一、原煤产量(万吨) | 418.09 | 385.05 | 8.58 |
二、洗精煤产量(万吨) | 253.90 | 218.95 | 15.96 |
三、商品煤产量 | 334.48 | 336.26 | -0.53 |
四、商品煤销量(万吨) | 333.16 | 335.38 | -0.66 |
其中:1、外销量(万吨) | 301.15 | 283.72 | 6.14 |
2、自用量(万吨) | 32.01 | 51.66 | -38.04 |
五、商品煤销售收入(万元) | 480,204.80 | 227,836.43 | 110.77 |
六、商品煤销售成本(万元) | 176,961.36 | 146,482.80 | 20.81 |
七、商品煤销售毛利(万元) | 303,243.44 | 81,353.63 | 272.75 |
注:以上销售成本基于公司2021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将有关运输费用、港杂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对2021 年半年度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