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1年1月14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发电及输变电工程部分设备设施,按回租的方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超过4.60%。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