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黑牡丹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根据Wind每日行情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前30个交易日成交量不大,换手率较低,股票交易活跃度不高;而2020年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及换手率均远高于平时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对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有充分认识和理性预期,谨慎投资,避免暴涨暴跌。

现对公司相关风险及事项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e互动相关回复事项的说明

公司关注到近期上证e互动有部分投资者问及公司所投资的宁波中车新能源相关情况。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创投”)持有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车新能源”)8.46%股权,宁波中车新能源仅为公司投资参股的企业,故公司对其情况了解不多;公司在上证e互动上有关回复是基于宁波中车新能源提供的相关资料,未经公司亲自核实。若由于该等未经亲自核实的答复引起投资者误读,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向广大投资者做出以下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城镇化建设、纺织服装和IDC基础设施制造(产业投资),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牡丹创投持有宁波中车新能源8.46%股权,宁波中车新能源仅为公司投资参股的企业,其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该部分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仅分红或股权退出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公司自投资该项目以来至2018年年末,既未获得分红亦未退出,未获得投资收益。

2020年1月,宁波中车新能源完成对其原母公司浙江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车新能源”)的反向吸收合并,浙江中车新能源2018年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1.58亿元,净利润631万元,总资产7.94亿元,净资产2.70亿元。宁波中车新能源所处行业不会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其发展及业绩情况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二、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小、项目区域相对集中及行业宏观政策的风险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整体较小,2018年房地产行业收入37.6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5.72%;2019年1-9月房地产行业收入40.0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65.58%,2018年年末公司持有待开发土地共7块。公司为区域性地产公司,项目所在区域相对集中,受区域政策影响较大。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及相关监管标准依旧严格,根据2020年1月3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商誉减值风险

2019年12月6日,公司收购IDC基础设施制造行业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75%股权,形成了约8亿元商誉,占公司2019年9月30日归母净资产比例约为9.69%,公司2019年1-9月归母净利润为6.41亿元(未经审计)。若艾特网能未来业绩增长无法达到盈利预测水平,公司将可能面临大额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5%以上股东减持风险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综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先生已于前期多次披露减持计划,目前仍处于减持期间。截至2020年2月12日,其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1,28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5%,仍持有公司股票90,227,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70%。

公司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对市场出现的传闻、热点等审慎分析判断,防范投资风险;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