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常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50、2020-051、2020-052。
近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常国资〔2021〕12号),常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