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及金额: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自筹资金4,235万元人民币收购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中”、“标的公司”)29.6154%股权,并对成都亚中进行增资,以4,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成都亚中新增注册资本279.72万元。本次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共计8,235万元人民币。
?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战略考虑及充分协商,于2019年9月5日与肖官文、刘义贵、刘申、肖国庆、陈发荣、肖娜、曾荣冕签订了关于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中”、“标的公司”)的《投资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4,235万元人民币收购成都亚中29.6154%股权,并对成都亚中进行增资,以4,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成都亚中新增注册资本279.7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成都亚中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279.72万元,公司将持有成都亚中45%股权。
2、审议情况
2019年9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无反对和弃权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已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肖官文,男,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任职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肖国庆,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2012年9月至今任职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娜,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现任职于成都新思维教育彭州校区总经理。
陈发荣,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2002年至今任职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人。
刘义贵,男,194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现任职于成都泰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刘申,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现任职成都泰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荣冕,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现任职于四川彭州金瑞阳光大酒店财务经理。
3、以上各协议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代光龙注册地址: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原料药生产、销售;黄姜种植、销售;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股东:
1、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实际股东与工商登记不同,存在股权代持情况,陈发荣所持股权系为肖官文代持,曾荣冕所持股权系为肖国庆代持,肖娜所持的部分股权系为肖官文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 实际股权比例 |
1. | 肖官文 | / | |
2. | 刘义贵 | 30% | 30% |
3. | 肖国庆 | / | 10% |
4. | 陈发荣 | 30% | / |
5. | 肖娜 | 30% | 14.0769% |
6. | 曾荣冕 | 10% | / |
总计 | 100% | 100% |
其中,肖官文系肖国庆、肖娜之父。在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之前,以上股权代持情况将还原至实际情况。
2、经各方协商同意,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亚中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3034号评估报告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600万元人民币为参考,确定成都亚中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筹资金4,235万元人民币收购成都亚中29.6154%股权。同时肖官文将其持有的成都亚中140.769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肖国庆,刘义贵将其持有的成都亚中211.154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刘申(刘申系刘义贵之女)。
3、经各方协商同意,根据成都亚中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成都亚中进行增资,以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成都亚中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279.72万元,,剩余的计入资本公积。原股东放弃对新增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5.874 | 45.00 |
2. | 肖国庆 | 211.154 | 16.50 |
3. | 刘申 | 211.154 | 16.50 |
4. | 肖官文 | 140.769 | 11.00 |
5. | 肖娜 | 140.769 | 11.00 |
总计 | 1,279.72 | 100 |
(二)标的公司概况
成都亚中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植物提取,化学合成的医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地奥司明(用于治疗静脉疾病的口服全血药物,包括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腿部肿胀(水肿),淤滞性皮炎和静脉溃疡。它也被用作痔疾病(HD)的独立或手术辅助治疗。有广泛的临床试验显示地奥司明改善静脉疾病的各个阶段,包括静脉溃疡,并提高生活质量),于2014年4月2日注册,药品标准编号为:YBH01272014,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43088,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9年4月1日。并于2018年11月27日再注册,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1月26日。
成都亚中拥有先进完善的工艺设备和一流的质量检测手段,于2015年2月28取得了地奥司明生产车间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SC20140104,有效期至2020年2月27日,并与多家国家级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
(三)标的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5月31日 |
流动资产 | 2,841.71 | 2,671.88 | 4,331.91 | 3,925.38 |
非流动资产 | 2,483.47 | 2,142.16 | 2,071.54 | 2,088.94 |
资产合计 | 5,325.19 | 4,814.03 | 6,403.45 | 6,014.32 |
流动负债 | 3,075.55 | 3,009.21 | 3,005.28 | 1,421.69 |
非流动负债 | 804.00 | - | 22.31 | 17.83 |
负债合计 | 3,879.55 | 3,009.21 | 3,027.58 | 1,439.51 |
股东权益合计 | 1,445.63 | 1,804.83 | 3,375.87 | 4,574.81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1-5月 |
营业收入 | 4,352.22 | 5,500.32 | 8,553.42 | 4,969.44 |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1-5月 |
营业利润 | 731.67 | 462.57 | 1,840.90 | 1,335.88 |
利润总额 | 789.52 | 396.78 | 1,865.59 | 1,418.99 |
净利润 | 789.52 | 359.19 | 1,571.04 | 1,198.94 |
上述2016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17年至2019年5月数据为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数据。
成都亚中主要产品原料药地奥司明于2015年2月28取得生产车间药品GMP证书,于2016年1月开始销售。
(四)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3034号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成都亚中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6,014.32万元,总负债1,439.51万元,净资产4,574.81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0,716.79万元,总负债1,439.51万元,净资产为9,277.28万元,净资产增值4,702.48万元,增值率102.79%。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3,925.38 | 4,260.57 | 335.20 | 8.54% |
非流动资产 | 2,088.94 | 6,456.22 | 4,367.28 | 209.07% |
其中: 固定资产 | 1,585.61 | 2,714.46 | 1,128.85 | 71.19% |
无形资产 | 373.56 | 3,683.68 | 3,310.12 | 886.09% |
长期待摊费用 | 71.69 | -71.69 | -1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08 | 58.08 | ||
资产总计 | 6,014.32 | 10,716.79 | 4,702.48 | 78.19% |
流动负债 | 1,421.69 | 1,421.69 | ||
非流动负债 | 17.83 | 17.83 | ||
负债合计 | 1,439.51 | 1,439.5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574.81 | 9,277.28 | 4,702.48 | 102.79% |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在企业持续经营及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都亚中账面净资产4,574.81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成都亚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600.00万元,评估增值10,025.19万元,增值率219.14%。
3、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价值为14,600.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价值为9,277.28万元,两者相差5,322.72万元,差异率为57.37%。
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出发点,将构成企业的表内外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收益法考虑企业价值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评估人员难以单独准确地对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人才优势、管理能力等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单独一一进行量化估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涵盖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完全价值。
成都亚中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植物提取,化学合成的医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其拥有一支专注于化学合成的生产技术团队,在生产管理、成本控制、工艺优化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除此成都亚中熟悉国外原料药注册及其法律法规,拥有一定的产品客户和销售经验。故收益法评估结果能更合理反映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4,600.00万元(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万元整)。
(五)权属状况说明:在转让过户前,拟转让交易标的产权清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七)原股东的任何一方确认:在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同意该等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对相应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八)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亚中以2019年5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3034号评估报告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600万元人民币为参考,确定成都亚中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筹资金4,235万元人民币收购成都亚中
29.6154%股权,并对成都亚中进行增资,以4,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成都亚中新增注册资本279.72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简称“联环股份“”)与肖官文、刘义贵、刘申、肖国庆、陈发荣、肖娜、曾荣冕就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中简称“目标公司”)共同签订了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肖官文、刘义贵、肖国庆、肖娜以下合称“实际股东”;陈发荣、曾荣冕以下合称“代持股东”;代持股东与实际股东以下合称“原股东”;联环股份、原股东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协议签署之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工商登记股权比例 | 实际股权比例 |
1 | 肖官文 | / | |
2 | 刘义贵 | 30% | 30% |
3 | 肖国庆 | / | 10% |
4 | 陈发荣 | 30% | / |
5 | 肖娜 | 30% | 14.0769% |
6 | 曾荣冕 | 10% | / |
总计 | 100% | 100% |
(一)本次股权转让
1、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还原,解除代持关系。代持股权还原后,目标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肖官文 | 459.231 | |
刘义贵 | 300 | 30 |
肖国庆 | 100 | 10 |
肖娜 | 140.769 | 14.0769 |
合计 | 1,000 | 100 |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4,600万元。协议各方协商同意,代持还原之后,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参考,确定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4,300万元,
联环股份以人民币4,235万元收购目标公司29.6154%的股权(协议所涉股权比例及注册资本均为四舍五入计算)。联环股份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价款收取方 | 所涉注册资本(万元) | 所涉股权比例(%) | 金额(万元) |
1 | 肖官文 | 177.693 | 17.7693 | 2541 |
2 | 刘义贵 | 88.846 | 8.8846 | 1270.5 |
3 | 肖国庆 | 29.615 | 2.9615 | 423.5 |
合计 | 296.154 | 29.6154 | 4235 |
3、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肖官文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40.769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肖国庆,刘义贵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1.154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刘申。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联环股份 | 296.154 | 29.6154 |
肖国庆 | 211.154 | 21.1154 |
刘申 | 211.154 | 21.1154 |
肖官文 | 140.769 | 14.0769 |
肖娜 | 140.769 | 14.0769 |
合计 | 1,000 | 100 |
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将由联环股份以现金方式分期向实际股东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如下:
(1)在本协议生效后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20%,即人民币847万元。
(2)在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还原,并向联环股份提供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关于股权代持还原的股权转让协议、修改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以及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股权代持还原所涉股权转让的通知书的复印件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30% ,即人民币1,270.5万元。
(3)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目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并向联环股份提供更新的营业执照(如有更新)、经备案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以及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本次股权转让变更以及董监高、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备案的通知书的复印件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40%,即人民币1,694万元。
(4)目标公司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向联环股份提供更新的营业执照、经备案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以及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本次增资的通知书的复印件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423.5万元。
(二)本次增资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4,600万元。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参考,确定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4,300万元。联环股份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以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279.72万元,,剩余的计入资本公积。原股东放弃对前述新增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联环股份 | 575.874 | 45.00 |
2 | 肖国庆 | 211.154 | 16.50 |
3 | 刘申 | 211.154 | 16.50 |
4 | 肖官文 | 140.769 | 11.00 |
5 | 肖娜 | 140.769 | 11.00 |
总计 | 1,279.72 | 100 |
2、增资款项的支付。
本次增资的增资款项为一次性支付。在目标公司完成代持股权还原、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向联环股份提供因本次增资更新的营业执照、经备案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本次增资的通知书的复印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增资款项的100%,即人民币4,000万元。
(三)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营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共五(5)人,设董事长一(1)人,且董事长为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且联环股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联环股份可以推荐三(3)名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承诺人(指肖官文、刘义贵、肖国庆、肖娜、刘申)可以推荐二(2)名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是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且联环股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联环股份及承诺人同意且承诺应促使其委派董事
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促使董事长由联环股份推荐的人员担任。
2、目标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共三(3)人,由联环股份和承诺人分别推荐一(1)名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但是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且联环股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联环股份及承诺人同意且承诺应促使其委派监事在监事会上投赞成票,促使监事会主席由联环股份推荐的人员担任。
3、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且联环股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实际股东同意对联环股份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之时投赞成票;联环股份同意对承诺人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之时投赞成票。
4、目标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但各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且联环股份作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财务负责人由联环股份推荐,总经理由承诺人推荐,副总经理由联环股份与承诺人共同推荐。
(四)股权转让限制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承诺人同意,本次增资交割日后五(5)年内,除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及代持股权还原情况外,未经联环股份书面同意,其不得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不得在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上创设或允许存在任何请求权或任何担保负担。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诺人、管理运营团队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或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竞争性业务以及其他有损于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业绩承诺
承诺人承诺目标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总和不低于5,556万元(“承诺利润总和”)。如未达到上述业绩承诺,则承诺人应对联环股份进行补偿。
联环股份每年聘请审计机构确定目标公司实际利润,若目标公司未完成承诺利润总和,则补偿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承诺利润总和—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合计的实际利
润。
(六)违约责任
各方应遵守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各项承诺、陈述与保证以及其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保证不会由于违反其承诺、陈述或保证及本协议的行为而对其他当事人造成任何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该当事人应全面、充分地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协议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生效,以最迟完成条件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
1、协议经各方签署;
2、联环股份董事会批准。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和协同,增强盈利能力
成都亚中为原料药生产企业,拥有先进完善的工艺设备和一流的质量检测手段,取得了地奥司明生产车间药品GMP证书,并与多个国家级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市场风险和原料供应商信用风险,提高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公司上下游产业整合步伐,稳固市场地位。从长远来看有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二)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实施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未来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营业收入及利润贡献。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未来在成都亚中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运营管理风险、行业政策风险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公司将谨慎对待风险,并会采取措
施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投资协议》;
(三)北京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3034号评估报告;
(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2271号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9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