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231人,行权数量为28,219,110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人数为392人,解锁数量为49,570,810股。董事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何忠华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方大炭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方
大炭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