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认真阅读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半年度报告编制全过程进行审查,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