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党锡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尔琴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受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方大炭素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集团 | 指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上半年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方大炭素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党锡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安民 | 张爱艳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277号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277号 |
电话 | 0931-6239106 | 0931-6239195 |
传真 | 0931-6239221 | 0931-6239221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 .com | fdts730084@fangdacarbon .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27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84 |
公司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2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84 |
公司网址 | http://www.fdtsgs.com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 .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方大炭素 | 600516 | ST方大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董曦明、郭宇辉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938,964,421.88 | 6,082,676,850.15 | -3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8,091,399.27 | 3,166,560,550.60 | -5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5,139,983.49 | 3,163,305,520.42 | -56.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563,956.30 | 2,359,926,419.34 | 34.3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183,177,799.56 | 12,625,994,927.11 | 12.33 |
总资产 | 17,951,882,534.33 | 16,091,379,185.05 | 11.5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78 | 1.7702 | -69.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78 | 1.7702 | -69.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70 | 1.7684 | -7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0 | 28.06 | 减少17.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8 | 28.03 | 减少17.8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降低35.24%,主要原因:报告期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54.27%,主要原因:报告期炭素产品毛利相比于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加34.35%,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6,409.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00,037.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232,616.06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6,114.8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172.6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68,798.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240,377.16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898,537.35 | |
合计 | 82,951,415.78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石墨电极、高炉炭砖、炭素新材料和炭素用原料。主导产品有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高炉用超微孔、微孔、石墨质、半石墨质、高导热炭砖,铝用普通阴极、大截面半石墨质阴极,石墨化阴极和镁电解用石墨阳极以及各种矿热炉用内衬炭砖、高档炭糊;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材料(高温气冷堆炭堆内构件)、生物炭制品、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和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公司已发展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国内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 公司炭素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生物等行业和高科技领域,产品畅销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欧美、俄罗斯、东南亚、中东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依法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独立享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生产经营方面,结合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的变化,优化产品的品种结构,由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生产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按照工艺流程,下达至各生产分厂,细分至车间、班组;销售管理方面,划分业务区域,产品配货、售后服务分解至业务经理,细化到每个客户,根据业务经理反馈的市场需求,统筹安排发货,力争保障客户需求;采购管理方面,通过询比价、电子招标等方式优化并扩展原材料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增加透明度,完善价格、质量综合对比体系,择优采购。 报告期,炭素行业内石墨电极产量持续增长,行业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石墨电极市场价格相比于上年同期总体呈现下滑。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04.35%,主要原因:报告期票据到期托收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30.16%,主要原因:报告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额增加所致;应收票据:较上年减少66.81%,主要原因:报告期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到账及部分票据贴现所致;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34.15%,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114.64%,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成熟的产品质量体系优势。公司基于多年炭素制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历史,建立和健全了与炭素制品研发与生产特点相适宜的研发、生产、质量、设备、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在核心
关键技术方面依法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独立享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已经取得了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军标体系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公司整体工艺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用炭/石墨材料的研究和生产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核电重大专项“炭堆内构件制造技术研究”通过国家能源局的正式验收,形成了一系列课题成果和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是国内高温气冷堆唯一炭素材料供货商。
2.先进的设备优势。公司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炭素制品生产设备。先后从美国、日本、德国引进了电热混捏机、二次焙烧隧道窑、电极清理机、高压浸渍、振动成型机等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性设备,特别是从日本引进的全自动配料、40MN立捣卧式压机设备,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大规格电极生产装备,还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内串石墨化炉和20000KVA直流石墨化炉。新建了一条大规格电极和接头生产线、核级炭/石墨材料生产线,装备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一流、世界领先,产能达到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3.完整的产品体系优势。公司拥有多家炭素生产子公司与原料生产加工公司,区位布局合理,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按照各子公司设备和技术水平,规范生产,分工协作,可生产国内外客户所需的各品种、规格的炭素制品和特种石墨制品。产品分为4大系列,38个品种,126种规格,生产的高中低档产品可以在市场上形成互补。
4.前沿的研发体系优势。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炭素行业唯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甘肃省炭素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认可实验室、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园区(甘肃省炭素材料军民结合产业园区),成立了“清华大学·方大炭素核石墨研究中心”、“中科院山西煤化所·方大炭素研发中心”、“中科院上海物理应用研究所·方大炭素研发中心”、“北京科技大学·方大炭素高炉炭砖联合研究中心”4个联合研究中心,为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甘肃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兰州市基地的龙头企业,为甘肃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炭素新材料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攻坚战骨干企业。试验研发体系完整,具备持续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的条件。
5. 世界一流的生产技术水平优势。2018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研制”项目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Φ700mm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获甘肃省优秀工业新产品唯一项特等奖。工业应用表明,Φ700mmUHP石墨电极与世界著名UHP石墨电极生产企业德国的SGT炭素公司、美国UCAR集团炭素公司和日本NCK炭素公司同类产品质量相当。另外,部分产品出口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用户反映良好,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我国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术跨入了世界一流水平行列,带动了我国炭素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了我国高端炭素产品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助力我国冶金等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了我国由炭素大国向炭素强国的转型升级步伐。
6.精细化管理优势。公司具有多年的炭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优势。通过对生产经营管理的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新的管理机制,将“精细化管理”贯穿于采购、生产、质量、销售、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提高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产品品牌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践行“变、干、实”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市场为导向,细化产销衔接,协同组织和安排生产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增产保需,按价配货。不断推进成本核算、质量管控、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精细化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生产石墨炭素制品
9.4万吨(其中:石墨电极8.2万吨,炭砖0.9万吨),生产铁精粉27万吨。
2019年上半年,受行业内石墨电极产能释放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国内石墨电极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下滑。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393,896万元,同比减少35.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09万元,同比减少54.2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38,964,421.88 | 6,082,676,850.15 | -35.24 |
营业成本 | 1,951,869,849.03 | 1,151,951,822.71 | 69.44 |
销售费用 | 132,813,249.23 | 80,729,611.79 | 64.52 |
管理费用 | 282,118,079.79 | 633,833,383.85 | -55.49 |
财务费用 | -68,207,494.95 | -27,428,566.9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0,845,272.49 | 10,200,077.89 | 10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563,956.30 | 2,359,926,419.34 | 34.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097,671.40 | 1,499,485,217.2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933,371.13 | -3,624,818,697.6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5.24%,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9.44%,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量及产品结构和生产成本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52%,主要系报告期销量增加运输费用及包装费用同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5.49%,主要系报告期股权激励摊销成本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4.36%,主要系报告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3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6,436,095,765.17 | 35.85 | 3,149,558,151.26 | 19.57 | 104.3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22,238,938.74 | 7.37 | 307,385,613.46 | 1.91 | 330.16 |
应收票据 | 781,449,969.30 | 4.35 | 2,354,303,640.93 | 14.63 | -66.81 |
应收账款 | 488,982,949.77 | 2.72 | 742,603,187.81 | 4.61 | -34.15 |
预付款项 | 269,891,851.87 | 1.50 | 125,742,992.08 | 0.78 | 114.64 |
预收款项 | 611,197,716.27 | 3.40 | 277,128,969.36 | 1.72 | 120.55 |
应付职工薪酬 | 52,335,180.27 | 0.29 | 208,316,267.73 | 1.29 | -74.88 |
应交税费 | 160,469,638.01 | 0.89 | 311,993,825.72 | 1.94 | -48.57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04.35%,主要原因:报告期票据到期托收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30.16%,主要原因:报告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额增加所致;应收票据:较上年减少66.81%,主要原因:报告期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到账及部分票据贴现所致;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34.15%,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114.64%,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减少74.88%,主要原因:报告期发放上年度效益奖励金,使应付职工薪酬减少;应交税费:较上年减少48.57%,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收入减少,计提的各项税费减少。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7,609,038.03 | 冻结,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73,810,227.31 | 质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0,981,086.77 | 抵押 |
合计 | 402,400,352.11 | /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司法拍卖和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20,208,776股,占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25%,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司法拍卖和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20,208,776股,占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25%,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6月11日、6月12日和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7,385,613.46 | 1,322,238,938.74 | 1,014,853,325.28 | 59,138,334.25 |
合计 | 307,385,613.46 | 1,322,238,938.74 | 1,014,853,325.28 | 59,138,334.25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企业 | 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资产的购并、重组、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等销售,咨询服务 | 6,000.00 | 133,262.49 | 754.04 | - | 4,440.18 | 5,240.63 |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石墨制品、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 160 | 71.57 | 50.79 | - | -0.80 | -0.80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设计 | 6,326.00 | 151,368.90 | 133,208.30 | 37,413.33 | 4,393.08 | 2,663.36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5,000.00 | 84,078.83 | 78,173.89 | 20,182.10 | 4,046.08 | 3,492.14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厂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业务 | 10,000.00 | 133,418.01 | 103,067.46 | 19,648.20 | 3,916.90 | 3,017.53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铁矿采选(除金银)、尾矿砂开发、铁矿粉加工,普通机械(除锅炉、电梯)加工,钢材销售,普通货运 | 2,198.94 | 126,428.04 | 111,275.22 | 40,681.06 | 26,437.68 | 19,799.39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煅后焦、针状焦制造、销售,石油焦销售,工业用水销售,供热 | 5,000.00 | 17,070.17 | 14,126.65 | 21,637.44 | 1,040.27 | 785.93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碳素制品科研开发等 | 31,570.00 | 128,430.30 | 88,942.08 | 11,200.55 | 4,275.66 | 3,909.76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新型炭材料、石油焦化产品、化学纤维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及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 18,000.00 | 56,656.06 | 8,458.66 | - | -1,418.45 | -1,084.4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下游行业需求萎缩,如电弧炉开工率下降等因素导致炭素制品需求量下滑;行业内企业盲目低水
平复产、扩产或将形成部分品种产能过剩;石油焦、煤沥青、针状焦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的持续上升或将增加产品的制造成本;在产品研发、技术研发、工艺流程等方面不能够持续创新或改进,或将降低影响企业竞争力。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刘一男先生和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党锡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解聘江国利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8日和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1月25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4月17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4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5月18日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5月28日 |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7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7月18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敖新华先生、杨光先生不在担任公司董事,改选举刘一男先生、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龙科技(现已更名为方大炭素)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的石墨炭素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海龙科技,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海龙科技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海龙科技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海龙科技进行充分赔偿。” | 2006年 | 否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 | 2006年 | 是 | 否 | 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1.合肥炭素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47.89%股权,合肥炭素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炭素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拟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 2.蓉光炭素成立于1992年,2011年6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研究方大集团在蓉项目技改扩能和调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蓉光炭素将整体搬迁,待搬迁工作完成后,统一办理蓉光炭素土地使用权 |
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至今,企业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属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蓉光炭素已于政府就搬迁进程和搬迁补偿等内容签订合同,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3.抚顺炭素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抚顺炭素搬迁事宜尚无进展。 |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1、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海龙科技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辽宁方大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与海龙科技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海龙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 2006年 | 否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龙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项概述及类型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由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并分期出资的,2008年12月12日取得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202000000356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1月8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和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7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给公司。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2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7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7)京民终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爱建信托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依法均不成立,依法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6,300.00元,由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如收回赔偿损失人民币13,4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开展后续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5.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000股限制性股票,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000份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5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8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共 13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90,0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5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423,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
10.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230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599,000份;同意 3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34,563,000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23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34,563,000股;2018年12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18,599,000份。
12.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为5.0604元/股(价格调整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为1.88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300份,同意回购注销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2,126,23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28,219,110份;同意39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49,570,810股。
15.2019年7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流通49,570,810股;2019年8月,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28,219,110份。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4,165.52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抚顺炭素和合肥炭素等向辽宁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石油焦等(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4730.3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辽宁方大国贸采购煤沥青等(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145.5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和蓉光炭素分别向北京方大和方大喜科墨采购针状焦等原料(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与北京方大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25,289.11万元,与方大喜科墨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27,401.21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5,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15,000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5,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1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15,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5,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5,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15,000万元,占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1%。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精神,为推动东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以产业扶贫的方式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人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公司与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000万元,出资占比为40%,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占比30%,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占比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废水、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厂区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COD≤100mg/L、氨氮≤15mg/L;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上半年,公司废水、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等对待、同等管理,报告期,公司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稳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完善了现有环境风险的防控和应急措施,确保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故扩大,减小事故损失,降低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危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要求,公司编制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环境自测工作。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始终坚持“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要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保”的环保理念,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大力推进花园式工厂创建工作。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所属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约束性目标,按照各级政府指示要求,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紧紧围绕“科学、环保、发展”的生产模式,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要求,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9年5月9日, 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 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刘一男先生和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党锡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解聘江国利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8日和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联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根据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规划,为扩展业务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拟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1亿元,分2期实施。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4.报告期,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司法拍卖和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20,208,776股,占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5%,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6月11日、6月12日和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5. 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
6.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实际以2019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数1,807,018,378股为基数实施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2019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7月1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071,000 | 1.94 | 17,001,040 | -375,000 | 16,626,040 | 51,697,040 | 1.92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1,697,04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071,000 | 1.94 | 17,001,040 | -375,000 | 16,626,040 | 51,697,040 | 1.9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72,322,378 | 98.06 | 868,437,965 | 868,437,965 | 2,640,760,343 | 98.0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72,322,378 | 98.06 | 868,437,965 | 868,437,965 | 2,640,760,343 | 98.0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07,393,378 | 100 | 885,439,005 | -375,000 | 885,064,005 | 2,692,457,383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
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885,622,7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93,016,133股;不分红,不送红股。实施利润分配时,如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2019年6月24日,公司发布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7 月1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9Q0股(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为5.0604元/股(价格调整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1.49Q0股(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为1.8859元/股。
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28,219,110份;同意39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49,570,810股。
2019年7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流通49,570,810股;2019年8月,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28,219,110份。
因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引起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将相应的减少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35,071,000 | 0 | 17,001,040 | 51,697,040 | 限售期内 | 2019年7月26日 |
合计 | 35,071,000 | 0 | 17,001,040 | 51,697,040 | / | / |
报告期初,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持有限售股35,071,000股,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回购注销后剩余限售股34,696,000股,利润分配转增股票限售股增加17,001,040股,报告期末限售股为51,697,040股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9,381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358,083,666 | 1,088,866,658 | 40.44 | 0 | 质押 | 291,324,8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321,058 | 34,425,258 | 1.30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225,386 | 30,190,320 | 1.14 | 0 | 未知 | 未知 | ||
芜湖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5,252 | 5,095,800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19,679 | 4,805,979 | 0.18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43,590 | 0.14 | 0 | 未知 | 未知 | |||
张雪峰 | 1,093,943 | 3,675,383 | 0.14 | 0 | 未知 | 未知 | ||
叶亚君 | 3,665,501 | 0.14 | 0 | 未知 | 未知 | |||
方威 | 1,176,000 | 3,576,000 | 0.1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74,140 | 0.13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088,866,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8,866,65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425,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25,25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190,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0,320 |
芜湖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9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95,8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05,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5,979 |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43,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3,590 |
张雪峰 | 3,675,3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5,383 |
叶亚君 | 3,665,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5,501 |
方威 | 3,5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6,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74,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4,14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党锡江 | 董事 | 128.09 | 190.8541 | 62.7641 | 资本公积转增 |
闫奎兴 | 董事 | 135 | 201.15 | 66.15 | 资本公积转增 |
何忠华 | 董事 | 139.32 | 207.5868 | 68.2668 | 资本公积转增 |
刘一男 | 董事 | 0 | 0 | 0 | |
张天军 | 董事 | 50 | 74.5 | 24.5 | 资本公积转增 |
舒文波 | 董事 | 95 | 129.63 | 34.63 | 减持期内减持、资本公积转增 |
杨远继 | 董事 | 87 | 114.73 | 27.73 | 减持期内减持、资本公积转增 |
侍乐媛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李晓慧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魏彦珩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吴粒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李新 | 监事 | 0 | 0 | 0 | |
石晋华 | 监事 | 0 | 0 | 0 | |
芦璐 | 监事 | 0 | 0 | 0 | |
宗海军 | 监事 | 0 | 0 | 0 | |
苟艳丽 | 监事 | 0 | 0 | 0 | |
徐鹏 | 高管 | 23 | 34.27 | 11.27 | 资本公积转增 |
孙宝安 | 高管 | 95 | 126.65 | 31.65 | 减持期内减持、资本公积转增 |
李晶 | 高管 | 93 | 131.12 | 38.12 | 减持期内减持、资本公积转增 |
胡建忠 | 高管 | 115 | 150.8625 | 35.8625 | 减持期内减持、资本公积转增 |
李小勇 | 高管 | 0 | 0 | 0 | |
安民 | 高管 | 5.7 | 8.493 | 2.793 | 资本公积转增 |
陈立勤(已离任) | 89 | 132.61 | 43.61 | 资本公积转增 | |
邱宗元(已离任) | 95 | 141.55 | 46.55 | 资本公积转增 | |
杨光(已离任) | 180 | 268.2 | 88.2 | 资本公积转增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江国利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邱宗元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安民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马杰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李小勇 | 副总经理 | 聘任 |
邱宗元 | 财务总监 | 离任 |
陈立勤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黄隽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彭淑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侍乐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李晓慧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工作调整,敖新华先生和杨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一男先生和张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党锡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江国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 经2019年1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工作调整,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3. 经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工作调整,聘任李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邱宗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4. 经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个人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侍乐媛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提名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 经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陈立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436,095,765.17 | 3,149,558,151.2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22,238,938.74 | 307,385,613.4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1,449,969.30 | 2,354,303,640.93 | |
应收账款 | 488,982,949.77 | 742,603,187.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69,891,851.87 | 125,742,992.0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7,451,419.11 | 73,113,791.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08,754,592.59 | 2,187,317,921.1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06,462,147.36 | 3,913,721,702.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01,327,633.91 | 12,853,747,001.0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543,503.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559,223,243.32 | 546,919,786.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96,836.4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90,094,815.79 | 1,639,096,009.83 | |
在建工程 | 420,746,846.30 | 433,037,718.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9,734,600.89 | 417,095,205.9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3,420.51 | 1,490,893.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001,484.16 | 58,792,396.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603,652.97 | 115,656,669.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50,554,900.42 | 3,237,632,184.04 | |
资产总计 | 17,951,882,534.33 | 16,091,379,185.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9,981,086.77 | 669,930,172.1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6,510,009.80 | 151,426,915.18 | |
应付账款 | 385,161,239.78 | 341,655,630.35 | |
预收款项 | 611,197,716.27 | 277,128,969.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335,180.27 | 208,316,267.73 | |
应交税费 | 160,469,638.01 | 311,993,825.72 | |
其他应付款 | 289,972,608.09 | 266,003,874.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11,231,013.26 | 10,254,601.72 | |
应付股利 | 1,967,198.15 | 1,967,198.1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6,694.48 | 1,713,393.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81,387.9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6,565,561.46 | 2,228,169,047.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4,224,212.86 | 249,831,879.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50,758.02 | 10,006,096.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7,590,000.00 | 9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2,364,970.88 | 349,837,976.08 | |
负债合计 | 2,858,930,532.34 | 2,578,007,024.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92,457,383.00 | 1,807,393,37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83,040,259.13 | 2,678,628,024.13 | |
减:库存股 | 97,495,760.00 | 97,835,7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7,255,832.93 | 27,980,609.75 | |
盈余公积 | 959,187,715.17 | 959,187,715.1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698,732,369.33 | 7,250,640,970.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83,177,799.56 | 12,625,994,927.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9,774,202.43 | 887,377,23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092,952,001.99 | 13,513,372,161.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951,882,534.33 | 16,091,379,185.05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13,973,366.44 | 2,312,243,179.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0,049.87 | 439,578.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4,950,563.71 | 1,538,629,568.17 | |
应收账款 | 305,851,417.87 | 486,938,844.4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64,799,117.22 | 84,045,246.55 | |
其他应收款 | 1,867,460,249.56 | 950,899,234.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
存货 | 1,060,835,927.32 | 1,065,753,947.9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5,000,000.00 | 2,710,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53,330,691.99 | 9,148,949,600.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543,503.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20,573,574.40 | 1,808,270,117.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96,836.4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59,525,067.27 | 994,863,140.74 | |
在建工程 | 4,708,871.47 | 2,532,524.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7,421,087.22 | 119,478,743.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432,720.93 | 52,432,720.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74,758,157.77 | 3,003,120,750.29 | |
资产总计 | 14,628,088,849.76 | 12,152,070,350.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9,000,000.00 | 549,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652,000.00 | 28,393,142.01 | |
应付账款 | 148,514,863.66 | 159,382,347.89 | |
预收款项 | 542,793,153.39 | 264,500,505.20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938,156.21 | 181,583,980.16 | |
应交税费 | 106,225,798.08 | 224,075,721.18 | |
其他应付款 | 2,176,710,410.32 | 898,536,671.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2,691,666.67 | 663,941.67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9,388.81 | 1,298,777.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9,869,101.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73,352,871.80 | 2,306,771,145.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512,987.02 | 11,512,987.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12,987.02 | 11,512,987.02 | |
负债合计 | 3,584,865,858.82 | 2,318,284,132.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92,457,383.00 | 1,807,393,37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99,826,510.37 | 3,095,414,275.37 | |
减:库存股 | 97,495,760.00 | 97,835,7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999,509.25 | 7,813,594.27 | |
盈余公积 | 928,398,563.80 | 928,398,563.80 | |
未分配利润 | 5,206,036,784.52 | 4,092,602,176.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043,222,990.94 | 9,833,786,218.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28,088,849.76 | 12,152,070,350.84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938,964,421.88 | 6,082,676,850.15 | |
其中:营业收入 | 3,938,964,421.88 | 6,082,676,850.1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2,390,672,704.63 | 1,956,617,495.19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51,869,849.03 | 1,151,951,822.7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1,233,749.04 | 107,331,165.85 | |
销售费用 | 132,813,249.23 | 80,729,611.79 | |
管理费用 | 282,118,079.79 | 633,833,383.85 | |
研发费用 | 20,845,272.49 | 10,200,077.89 | |
财务费用 | -68,207,494.95 | -27,428,566.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542,624.52 | 22,750,869.73 | |
利息收入 | 111,211,529.78 | 59,682,730.67 | |
加:其他收益 | 5,428,972.11 | 5,616,911.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815,758.72 | 78,811,218.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138,334.25 | -73,059,043.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3,395.12 | -22,149,198.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6,409.02 | -8,015,011.4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4,771,768.43 | 4,107,264,231.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8,812,108.08 | 8,963,049.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886,129.57 | 777,415.4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2,697,746.94 | 4,115,449,866.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2,209,379.17 | 729,133,958.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70,488,367.77 | 3,386,315,908.1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8,091,399.27 | 3,166,560,550.6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22,396,968.50 | 219,755,357.59 |
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70,488,367.77 | 3,386,315,908.1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48,091,399.27 | 3,166,560,550.6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396,968.50 | 219,755,357.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78 | 1.77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78 | 1.7702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63,041,189.84 | 4,551,406,176.96 | |
减:营业成本 | 1,326,686,857.67 | 957,948,577.02 | |
税金及附加 | 37,222,102.46 | 74,111,163.16 | |
销售费用 | 83,755,700.77 | 59,515,683.07 | |
管理费用 | 176,094,960.72 | 434,541,396.81 | |
研发费用 | 17,872,978.23 | 9,829,918.61 | |
财务费用 | -69,461,686.30 | -5,627,854.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541,381.39 | 13,170,316.74 |
利息收入 | 105,079,964.00 | 28,894,247.75 | |
加:其他收益 | 2,190,696.10 | 2,078,635.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322,547.87 | 58,059,693.5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861.0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778,896.9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9.35 | -8,748,752.3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62,396,892.00 | 3,050,697,972.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6,642,263.98 | 5,531,150.4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99,274.23 | 394,147.3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67,839,881.75 | 3,055,834,975.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405,274.06 | 473,923,097.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3,434,607.69 | 2,581,911,878.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3,434,607.69 | 2,581,911,878.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13,434,607.69 | 2,581,911,878.7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55,836,822.15 | 6,670,645,373.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77,920.24 | 1,435,844.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477,346.05 | 86,212,661.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2,892,088.44 | 6,758,293,879.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0,720,083.13 | 1,516,958,862.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2,912,428.82 | 790,161,595.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1,248,437.70 | 1,982,953,562.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447,182.49 | 108,293,439.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92,328,132.14 | 4,398,367,459.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563,956.30 | 2,359,926,419.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867,926.10 | 237,209,596.3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728,914.59 | 95,576,375.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40,000,000.00 | 4,45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79,596,840.69 | 4,785,799,572.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540,092.90 | 56,915,575.7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154,419.19 | 279,398,779.0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41,000,000.00 | 2,9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80,694,512.09 | 3,286,314,354.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097,671.40 | 1,499,485,217.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5,837,591.75 | 527,750,358.65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546,880.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0,384,472.54 | 527,750,358.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5,786,677.17 | 737,522,286.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664,424.24 | 3,415,046,770.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451,101.41 | 4,152,569,056.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933,371.13 | -3,624,818,697.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390,856.24 | 11,286,512.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09,790,512.27 | 245,879,451.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8,696,214.87 | 1,572,465,931.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98,486,727.14 | 1,818,345,382.58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67,172,862.18 | 5,143,036,172.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41,307.28 | 1,429,246.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1,609,029.67 | 181,191,174.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0,023,199.13 | 5,325,656,593.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2,788,975.28 | 1,278,760,587.6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8,659,854.45 | 538,158,464.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2,506,379.95 | 1,341,854,522.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2,785,026.36 | 130,094,856.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6,740,236.04 | 3,288,868,431.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3,282,963.09 | 2,036,788,161.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46,666.66 | 2,173,216.4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173,917.80 | 57,165,463.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0,000,000.00 | 2,57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5,620,584.46 | 2,634,338,680.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429,012.71 | 39,409,003.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5,000,000.00 | 1,13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37,429,012.71 | 1,174,409,003.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8,191,571.75 | 1,459,929,676.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399,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0 | 39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64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73,779.17 | 3,412,972,750.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173,779.17 | 4,061,972,750.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3,779.17 | -3,662,972,750.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587,015.85 | 11,297,933.0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03,887,771.52 | -154,956,978.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4,637,584.66 | 868,328,023.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8,525,356.18 | 713,371,045.26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7,393,378.00 | 2,678,628,024.13 | 97,835,770.00 | 27,980,609.75 | 959,187,715.17 | 7,250,640,970.06 | 12,625,994,927.11 | 887,377,233.93 | 13,513,372,161.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
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7,393,378.00 | 2,678,628,024.13 | 97,835,770.00 | 27,980,609.75 | 959,187,715.17 | 7,250,640,970.06 | 12,625,994,927.11 | 887,377,233.93 | 13,513,372,161.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5,064,005.00 | -795,587,765.00 | -340,010.00 | 19,275,223.18 | 1,448,091,399.27 | 1,557,182,872.45 | 22,396,968.50 | 1,579,579,840.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8,091,399.27 | 1,448,091,399.27 | 22,396,968.50 | 1,470,488,367.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5,000.00 | 89,851,240.00 | -340,010.00 | 89,816,250.00 | 89,816,250.00 | ||||||||||
1.所有者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5,000.00 | 89,851,240.00 | -340,010.00 | 89,816,250.00 | 89,816,25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85,439,005.00 | -885,439,00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85,439,005.00 | -885,439,005.00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19,275,223.18 | 19,275,223.18 | 19,275,223.18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7,193,650.75 | 27,193,650.75 | 27,193,650.75 | ||||||||||||
2.本期使用 | 7,918,427.57 | 7,918,427.57 | 7,918,427.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92,457,383.00 | 1,883,040,259.13 | 97,495,760.00 | 47,255,832.93 | 959,187,715.17 | 8,698,732,369.33 | 14,183,177,799.56 | 909,774,202.43 | 15,092,952,001.99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8,794,378.00 | 2,200,741,283.05 | 327,976,140.00 | 25,323,027.40 | 519,122,454.30 | 5,496,606,452.28 | 491,080,360.05 | 10,193,691,815.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 |
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8,794,378.00 | 2,200,741,283.05 | 327,976,140.00 | 25,323,027.40 | 519,122,454.30 | 5,496,606,452.28 | 491,080,360.05 | 10,193,691,815.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870,000.00 | -132,304,600.00 | 11,048,767.69 | -232,148,767.60 | 219,755,357.59 | 319,829,957.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66,560,550.60 | 219,755,357.59 | 3,386,315,908.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8,870,000.00 | 188,87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8,870,000.00 | 188,87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2,304,600.00 | -3,398,709,318.20 | -3,266,404,718.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2,304,600.00 | -3,398,709,318.20 | -3,266,404,718.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048,767.69 | 11,048,767.69 | |||||||||||||
1.本期提取 | 17,219,932.57 | 17,219,932.57 | |||||||||||||
2.本期使用 | 6,171,164.88 | 6,171,164.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8,794,378.00 | 2,389,611,283.05 | 195,671,540.00 | 36,371,795.09 | 519,122,454.30 | 5,264,457,684.68 | 710,835,717.64 | 10,513,521,772.76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7,393,378.00 | 3,095,414,275.37 | 97,835,770.00 | 7,813,594.27 | 928,398,563.80 | 4,092,602,176.83 | 9,833,786,21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7,393,378.00 | 3,095,414,275.37 | 97,835,770.00 | 7,813,594.27 | 928,398,563.80 | 4,092,602,176.83 | 9,833,786,21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5,064,005.00 | -795,587,765.00 | -340,010.00 | 6,185,914.98 | - | 1,113,434,607.69 | 1,209,436,772.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13,434,607.69 | 1,113,434,607.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5,000.00 | 89,851,240.00 | -340,010.00 | 89,816,25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5,000.00 | 89,851,240.00 | -340,010.00 | 89,816,25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85,439,005.00 | -885,439,00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85,439,005.00 | -885,439,00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85,914.98 | 6,185,914.98 | |||||||||
1.本期提取 | 8,802,713.76 | 8,802,713.76 | |||||||||
2.本期使用 | 2,616,798.78 | 2,616,798.7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92,457,383.00 | 2,299,826,510.37 | 97,495,760.00 | 13,999,509.25 | 928,398,563.80 | 5,206,036,784.52 | 11,043,222,990.94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8,794,378.00 | 2,617,527,534.29 | 327,976,140.00 | 5,276,023.44 | 488,333,302.93 | 3,530,724,147.24 | 8,102,679,245.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8,794,378.00 | 2,617,527,534.29 | 327,976,140.00 | 5,276,023.44 | 488,333,302.93 | 3,530,724,147.24 | 8,102,679,245.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870,000.00 | -132,304,600.00 | 9,580,430.47 | -816,797,439.41 | -486,042,408.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81,911,878.79 | 2,581,911,878.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8,870,000.00 | 188,87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8,870,000.00 | 188,87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2,304,600.00 | -3,398,709,318.20 | -3,266,404,718.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2,304,600.00 | -3,398,709,318.20 | -3,266,404,718.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580,430.47 | 9,580,430.47 | |||||||||
1.本期提取 | 12,011,728.98 | 12,011,728.98 | |||||||||
2.本期使用 | 2,431,298.51 | 2,431,298.5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8,794,378.00 | 2,806,397,534.29 | 195,671,540.00 | 14,856,453.91 | 488,333,302.93 | 2,713,926,707.83 | 7,616,636,836.96 |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锡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尔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原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1998年12月1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87号及1998年12月24日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甘体改发[1998]76号文件批准,由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窑街矿务局、太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石炭井矿务局整体改制)、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并于200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龙科技(现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交易代码:600516。
公司的母公司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88,866,658股,持股比例为40.44%,最终控制人为方威先生。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0000710375560A;法定代表人:党锡江;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277号。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2019年8月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 | 新设 |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生产企业 | 85 | 新设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1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生产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5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吉林 | 吉林 | 生产企业 | 7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 | 新设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文(2014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
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
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投资,其分类取决于本公司持有该项投资的商业模式;权益工具投资,其分类取决 于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是否作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不可撤销的选择。 本公司只有在改变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负债划分为以下两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
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 计提损失准备。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有: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的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5 | 5.00 | 2.11-3.8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00 | 6.33-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5.00 | 5.28-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00 | 7.92-11.88 |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采矿权 | 6-10 |
征林征地 | 8.75 |
特许权使用费 | 5 |
电脑软件 | 3 |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社区房屋改造、租赁办公场所装修费、林地租金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
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
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
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其他说明。 |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9年5月9日, 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 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93,082,545.53 | 187,775,489.90 | ||
应付票据 | 151,426,915.18 | 28,393,142.01 |
应付账款 | 341,655,630.35 | 159,382,347.8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49,558,151.26 | 3,149,558,151.2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7,385,613.46 | 307,385,613.4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54,303,640.93 | 2,354,303,640.93 | |
应收账款 | 742,603,187.81 | 742,603,187.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5,742,992.08 | 125,742,992.0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3,113,791.63 | 73,113,791.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87,317,921.15 | 2,187,317,921.1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13,721,702.69 | 3,913,721,702.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853,747,001.01 | 12,853,747,001.0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543,503.14 | -25,543,503.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6,919,786.79 | 546,919,786.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543,503.14 | 25,543,503.1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39,096,009.83 | 1,639,096,009.83 | |
在建工程 | 433,037,718.71 | 433,037,718.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17,095,205.92 | 417,095,205.9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0,893.59 | 1,490,893.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792,396.58 | 58,792,396.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5,656,669.48 | 115,656,669.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37,632,184.04 | 3,237,632,184.04 | |
资产总计 | 16,091,379,185.05 | 16,091,379,185.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69,930,172.19 | 669,930,172.1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1,426,915.18 | 151,426,915.18 | |
应付账款 | 341,655,630.35 | 341,655,630.35 | |
预收款项 | 277,128,969.36 | 277,128,969.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316,267.73 | 208,316,267.73 | |
应交税费 | 311,993,825.72 | 311,993,825.72 | |
其他应付款 | 266,003,874.39 | 266,003,874.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254,601.72 | 10,254,601.72 | |
应付股利 | 1,967,198.15 | 1,967,198.1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13,393.01 | 1,713,393.01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28,169,047.93 | 2,228,169,047.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9,831,879.16 | 249,831,879.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06,096.92 | 10,006,096.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9,837,976.08 | 349,837,976.08 | |
负债合计 | 2,578,007,024.01 | 2,578,007,024.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07,393,378.00 | 1,807,393,37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78,628,024.13 | 2,678,628,024.13 | |
减:库存股 | 97,835,770.00 | 97,835,7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7,980,609.75 | 27,980,609.75 | |
盈余公积 | 959,187,715.17 | 959,187,715.1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250,640,970.06 | 7,250,640,970.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625,994,927.11 | 12,625,994,927.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7,377,233.93 | 887,377,23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513,372,161.04 | 13,513,372,161.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91,379,185.05 | 16,091,379,185.0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填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分类调整至报表列表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12,243,179.98 | 2,312,243,179.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9,578.78 | 439,578.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38,629,568.17 | 1,538,629,568.17 | |
应收账款 | 486,938,844.49 | 486,938,844.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4,045,246.55 | 84,045,246.55 | |
其他应收款 | 950,899,234.64 | 950,899,234.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
存货 | 1,065,753,947.94 | 1,065,753,947.9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10,000,000.00 | 2,710,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9,148,949,600.55 | 9,148,949,600.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543,503.14 | -25,543,503.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8,270,117.87 | 1,808,270,117.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543,503.14 | 25,543,503.1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4,863,140.74 | 994,863,140.74 | |
在建工程 | 2,532,524.43 | 2,532,524.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9,478,743.18 | 119,478,743.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432,720.93 | 52,432,720.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3,120,750.29 | 3,003,120,750.29 |
资产总计 | 12,152,070,350.84 | 12,152,070,350.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9,000,000.00 | 549,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393,142.01 | 28,393,142.01 | |
应付账款 | 159,382,347.89 | 159,382,347.89 | |
预收款项 | 264,500,505.20 | 264,500,505.20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583,980.16 | 181,583,980.16 | |
应交税费 | 224,075,721.18 | 224,075,721.18 | |
其他应付款 | 898,536,671.48 | 898,536,671.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663,941.67 | 663,941.6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98,777.63 | 1,298,777.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06,771,145.55 | 2,306,771,145.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512,987.02 | 11,512,987.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12,987.02 | 11,512,987.02 | |
负债合计 | 2,318,284,132.57 | 2,318,284,132.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07,393,378.00 | 1,807,393,37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95,414,275.37 | 3,095,414,275.37 | |
减:库存股 | 97,835,770.00 | 97,835,7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813,594.27 | 7,813,594.27 |
盈余公积 | 928,398,563.80 | 928,398,563.80 | |
未分配利润 | 4,092,602,176.83 | 4,092,602,176.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33,786,218.27 | 9,833,786,218.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152,070,350.84 | 12,152,070,350.8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填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分类调整至报表列表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6%、10%、13%、1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1%、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及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房产租金收入 | 12% |
房产税 | 自有房产固定资产原值的7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3.00-10.50元/平方米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的,按产品销售额计缴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本期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且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可以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业务未发生改变,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9,582.24 | 97,338.59 |
银行存款 | 6,310,038,686.48 | 3,088,594,848.24 |
其他货币资金 | 125,997,496.45 | 60,865,964.43 |
合计 | 6,436,095,765.17 | 3,149,558,151.26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由于冻结造成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 276,942.4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6,879,543.45 |
信用证保证金 | 10,452,552.09 |
合计 | 137,609,038.0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1,449,969.30 | 2,354,303,640.9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81,449,969.30 | 2,354,303,640.9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3,810,227.3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3,810,227.31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3,367,959.3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43,367,959.3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488,590,345.40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488,590,345.40 |
1年以内小计 | 488,590,345.40 |
1至2年 | 26,732,121.49 |
2至3年 | 8,440,673.99 |
3年以上 | 127,833,734.94 |
合计 | 651,596,875.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134,283.57 | 17.21 | 112,134,283.57 | 100 | 113,235,583.54 | 12.50 | 113,235,583.54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188,919.64 | 4.94 | 32,188,919.64 | 100 | 32,188,919.64 | 3.55 | 32,188,919.64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945,363.93 | 12.27 | 79,945,363.93 | 100 | 81,046,663.90 | 8.95 | 81,046,663.9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9,462,592.25 | 82.79 | 50,479,642.48 | 9.36 | 488,982,949.77 | 792,752,332.12 | 87.50 | 50,149,144.31 | 6.33 | 742,603,187.81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9,462,592.25 | 82.79 | 50,479,642.48 | 9.36 | 488,982,949.77 | 792,752,332.12 | 87.50 | 50,149,144.31 | 6.33 | 742,603,187.81 |
合计 | 651,596,875.82 | / | 162,613,926.05 | / | 488,982,949.77 | 905,987,915.66 | / | 163,384,727.85 | / | 742,603,187.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188,919.64 | 32,188,919.64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945,363.93 | 79,945,363.93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112,134,283.57 | 112,134,283.5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对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无法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组合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以前年度应收款项损失率确认减值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8,590,345.40 | 37,424,502.44 | 8 |
1至2年 | 26,732,121.49 | 2,673,212.15 | 10 |
2至3年 | 8,440,673.99 | 2,532,202.2 | 30 |
3年以上 | 15,699,451.37 | 7,849,725.69 | 50 |
合计 | 539,462,592.25 | 50,479,642.48 | 9.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历史经验确定按照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账龄对其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采用账龄分析法。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3,384,727.85 | 770,801.80 | 162,613,926.05 | ||
合计 | 163,384,727.85 | 770,801.80 | 162,613,926.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1 | 非关联方 | 20,459,764.71 | 1年以内 | 3.14 |
2 | 非关联方 | 17,913,656.35 | 1年以内 | 2.75 |
3 | 非关联方 | 17,609,643.58 | 1年以内 | 2.70 |
4 | 非关联方 | 15,420,868.74 | 1年以内 | 2.37 |
5 | 非关联方 | 15,146,919.49 | 1年以内 | 2.32 |
合计 | 86,550,852.87 | 13.2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9,181,540.62 | 99.74 | 124,568,046.46 | 99.07 |
1至2年 | ||||
2至3年 | 20,300.00 | 0.00 | 20,300.00 | 0.02 |
3年以上 | 690,011.25 | 0.26 | 1,154,645.62 | 0.92 |
合计 | 269,891,851.87 | 100.00 | 125,742,992.0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1 | 关联方 | 156,026,886.00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2 | 非关联方 | 29,320,547.13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3 | 非关联方 | 8,858,991.84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4 | 非关联方 | 5,342,868.00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5 | 非关联方 | 5,224,429.64 | 1年以内 | 未结算 |
合计 | 204,773,722.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7,451,419.11 | 73,113,791.63 |
合计 | 87,451,419.11 | 73,113,791.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23,478,135.22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3,478,135.22 |
1至2年 | 1,110,900.00 |
2至3年 | 503,962.34 |
3年以上 | 181,237,359.04 |
合计 | 206,330,356.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78,022,474.94 | 166,566,011.20 |
保证金 | 19,287,283.32 | 17,258,024.32 |
备用金 | 4,236,938.74 | 3,938,943.04 |
其他 | 4,783,659.60 | 4,216,139.81 |
合计 | 206,330,356.60 | 191,979,118.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18,865,326.74 | 118,865,326.74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18,865,326.74 | 118,865,326.74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610.75 | 13,610.7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118,878,937.49 | 118,878,937.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8,815,434.97 | 98,815,434.9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49,891.77 | 13,610.75 | 20,063,502.52 | ||
合计 | 118,865,326.74 | 13,610.75 | 118,878,937.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非关联方 | 75,516,706.33 | 3年以上 | 36.60 | |
2 | 非关联方 | 17,521,606.79 | 3年以上 | 8.49 | |
3 | 非关联方 | 12,000,000.00 | 3年以上 | 5.82 | |
4 | 非关联方 | 10,068,251.18 | 3年以上 | 4.88 | |
5 | 非关联方 | 5,000,000.00 | 3年以上 | 2.42 | |
合计 | 120,106,564.30 | 58.2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8,058,323.73 | 525,557.50 | 297,532,766.23 | 373,139,785.66 | 525,557.50 | 372,614,228.16 |
在产品 | 1,116,756,014.39 | 1,116,756,014.39 | 1,153,325,263.39 | 1,153,325,263.39 | ||
库存商品 | 190,101,252.47 | 620,123.51 | 189,481,128.96 | 348,472,127.44 | 566,327.58 | 347,905,799.86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1,898,675.26 | 1,898,675.26 | 5,514,169.91 | 5,514,169.91 | ||
委托加工物资 | 359,840,729.36 | 359,840,729.36 | 306,685,306.07 | 306,685,306.07 | ||
发出商品 | 42,854,875.78 | 42,854,875.78 | 1,273,153.76 | 1,273,153.76 | ||
在途物资 | 390,402.61 | 390,402.61 | ||||
合计 | 2,009,900,273.60 | 1,145,681.01 | 2,008,754,592.59 | 2,188,409,806.23 | 1,091,885.08 | 2,187,317,921.1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25,557.50 | 525,557.5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66,327.58 | 53,795.93 | 620,123.5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91,885.08 | 53,795.93 | 1,145,681.0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款 | 5,313,511.15 | |
理财产品 | 3,190,230,000.00 | 3,240,000,000.00 |
应交增值税期末留抵数额 | 16,232,147.36 | 19,178,191.54 |
结构性存款 | 649,230,000.00 | |
合计 | 3,206,462,147.36 | 3,913,721,702.69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整 | 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52,498,191.95 | 12,289,939.88 | 264,788,131.83 | ||||||||
小计 | 252,498,191.95 | 12,289,939.88 | 264,788,131.83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4,421,594.84 | 13,516.65 | 294,435,111.49 | ||||||||
小计 | 294,421,594.84 | 13,516.65 | 294,435,111.49 | ||||||||
合计 | 546,919,786.79 | 12,303,456.53 | 559,223,243.32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96,836.48 | 25,543,503.14 |
合计 | 20,096,836.48 | 25,543,503.14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90,094,815.79 | 1,639,096,009.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90,094,815.79 | 1,639,096,009.83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6,710,635.82 | 1,681,883,766.91 | 65,809,904.13 | 748,835,486.43 | 3,523,239,79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152,774.70 | 131,921,485.97 | 1,591,237.92 | 11,925,433.33 | 224,590,931.92 |
(1)购置 | 1,591,237.92 | 1,591,237.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9,152,774.70 | 131,921,485.97 | 11,925,433.33 | 222,999,694.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78,063.93 | 4,937,104.92 | 646,934.61 | 4,838,275.23 | 13,000,378.69 |
(1)处置或报废 | 2,578,063.93 | 4,937,104.92 | 646,934.61 | 4,838,275.23 | 13,000,378.69 |
4.期末余额 | 1,103,285,346.59 | 1,808,868,147.96 | 66,754,207.44 | 755,922,644.53 | 3,734,830,346.5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8,629,284.34 | 1,048,595,019.62 | 39,541,317.41 | 316,041,723.97 | 1,862,807,345.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09,662.14 | 42,250,528.03 | 3,625,150.61 | 9,046,233.14 | 68,131,573.92 |
(1)计提 | 13,209,662.14 | 42,250,528.03 | 3,625,150.61 | 9,046,233.14 | 68,131,573.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159.66 | 4,726,249.59 | 531,654.02 | 2,214,763.38 | 7,539,826.65 |
(1)处置或报废 | 67,159.66 | 4,726,249.59 | 531,654.02 | 2,214,763.38 | 7,539,826.65 |
4.期末余额 | 471,771,786.82 | 1,086,119,298.06 | 42,634,814.00 | 322,873,193.73 | 1,923,399,092.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336,438.12 | 21,336,438.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1,336,438.12 | 21,336,438.1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0,177,121.65 | 722,748,849.90 | 24,119,393.44 | 433,049,450.80 | 1,790,094,815.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6,744,913.36 | 633,288,747.29 | 26,268,586.72 | 432,793,762.46 | 1,639,096,009.8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86,141.15 | 6,489,225.77 | 3,896,915.38 | ||
专用设备 | 19,519,704.40 | 13,140,371.96 | 6,379,332.44 | ||
运输设备 | 1,913,162.55 | 1,381,327.61 | 531,834.94 | ||
通用设备 | 14,802,776.44 | 7,939,675.10 | 6,863,101.34 | ||
合计 | 46,621,784.54 | 28,950,600.44 | 0.00 | 17,671,184.1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908,787.49 | 改制前建筑物,一直未办理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7,820,539.61 | 2002年改制,在改制之前由于已经抵押给银行、政府,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新建的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75,221,320.65 | 新建厂房,待其他厂房建成后统一办理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3,489,689.02 | 因一直处于改建状态,无法办理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304,517.78 | 无土地证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336,058.42 | 政府统一办理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642,655.39 | 因市政规划未能办理 |
合计 | 191,723,568.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0,332,542.76 | 432,646,870.93 |
工程物资 | 414,303.54 | 390,847.78 |
合计 | 420,746,846.30 | 433,037,718.71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18,957,399.35 | 218,957,399.35 | 218,957,399.35 | 218,957,399.35 |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63,635,868.51 | 63,635,868.51 | 199,120,440.50 | 199,120,440.50 | ||
产供销一体化及MES系统项目 | 1,957,264.99 | 1,957,264.99 | 1,957,264.99 | 1,957,264.99 | ||
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326,453.00 | 326,453.00 | 326,453.00 | 326,453.00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10,556,128.91 | 110,556,128.91 | 11,039,165.92 | 11,039,165.92 | ||
其他 | 24,899,428.00 | 24,899,428.00 | 1,246,147.17 | 1,246,147.17 | ||
合计 | 420,332,542.76 | 0.00 | 420,332,542.76 | 432,646,870.93 | 0.00 | 432,646,870.9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2,101,911,700.00 | 199,120,440.50 | 68,598,454.65 | 204,083,026.64 | 63,635,868.51 | 募集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1,470,000,000.00 | 218,957,399.35 | 218,957,399.35 | 自筹 | ||||||||
环保节能智能化石墨电极项目 | 390,843,800.00 | 414,150.93 | 414,150.93 | 自筹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99,955,000.00 | 11,039,165.92 | 99,516,962.99 | 110,556,128.91 | 自筹 | |||||||
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121,770,000.00 | 326,453.00 | 326,453.00 | 自筹 | ||||||||
25/35立捣卧推式石墨电极挤压机 | 39,180,000.00 | 20,265,517.24 | 20,265,517.24 | 自筹 | ||||||||
其他 | 2,052,192.26 | 11,365,772.31 | 7,240,939.75 | 6,177,024.82 | 自筹 | |||||||
合计 | 4,323,660,500.00 | 431,909,801.96 | 199,746,707.19 | 211,323,966.39 | 420,332,542.76 | / | / | / | 自筹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714,803.54 | 300,500.00 | 414,303.54 | 691,347.78 | 300,500.00 | 390,847.78 |
合计 | 714,803.54 | 300,500.00 | 414,303.54 | 691,347.78 | 300,500.00 | 390,847.78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计算机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商标 | 特许权 | 征林征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359.84 | 569,031,075.94 | 78,973,821.58 | 12,523,132.00 | 50,000.00 | 116,433,093.74 | 777,036,483.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359.84 | 569,031,075.94 | 78,973,821.58 | 12,523,132.00 | 50,000.00 | 116,433,093.74 | 777,036,483.1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359.84 | 151,935,870.02 | 78,973,821.58 | 12,523,132.00 | 50,000.00 | 116,433,093.74 | 359,941,277.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359.84 | 151,935,870.02 | 78,973,821.58 | 12,523,132.00 | 50,000.00 | 116,433,093.74 | 359,941,277.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 |
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409,734,600.89 | 0.00 | 0.00 | 0.00 | 0.00 | 409,734,600.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0.00 | 417,095,205.92 | 0.00 | 0.00 | 0.00 | 0.00 | 417,095,205.9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 10,888,951.50 | 搬入吉林市经济开发园区,新区要求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尚未取得土地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无形资产摊销额7,360,605.03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2,865,824.29 | 2,865,824.29 | ||
合计 | 24,955,563.85 | 24,955,563.8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2,865,824.29 | 2,865,824.29 | ||
合计 | 24,955,563.85 | 24,955,563.8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林地租金 | 296,723.65 | 16,393.80 | 280,329.85 | ||
探矿费 | 1,194,169.94 | 421,079.28 | 773,090.66 | ||
合计 | 1,490,893.59 | 437,473.08 | 1,053,420.5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567,366.44 | 282,211,733.49 | 53,043,965.42 | 276,118,129.3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存货未实现利润 | 421,045.57 | 2,793,058.59 | 1,094,378.98 | 7,295,859.87 |
政府补助 | 4,380,564.70 | 29,203,764.64 | 4,380,564.70 | 29,203,764.64 |
未发放的工资 | 214,348.27 | 857,393.06 | 214,348.27 | 857,393.06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6,418,159.18 | 25,830,341.22 | 59,139.21 | 394,261.38 |
合计 | 66,001,484.16 | 340,896,291.00 | 58,792,396.58 | 313,869,408.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156,833.50 | 40,627,334.00 | 9,612,172.40 | 38,448,689.6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 | 393,924.52 | 2,626,163.47 | 393,924.52 | 2,626,163.47 |
合计 | 10,550,758.02 | 43,253,497.47 | 10,006,096.92 | 41,074,853.0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9,118,463.95 | 139,118,463.95 |
可抵扣亏损 | 369,238,071.70 | 369,238,071.70 |
合计 | 508,356,535.65 | 508,356,535.6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 | |||
2020年 | 171,034,775.84 | 171,034,775.84 | |
2021年 | 46,465,611.34 | 46,465,611.34 | |
2022年 | 43,218,546.27 | 43,218,546.27 | |
2023年 | 108,519,138.25 | 108,519,138.25 | |
合计 | 369,238,071.70 | 369,238,071.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99,000,000.00 | 299,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90,981,086.77 | 120,930,172.19 |
保证借款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计 | 739,981,086.77 | 669,930,172.1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
单位名称 | 借款金额 | 质押物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红古支行 | 399,000,000.00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
合计 | 399,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单位名称 | 借款金额 | 抵押物 |
国元证券大连黄河路证券 | 190,981,086.77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190,981,086.77 |
保证借款: | ||
单位名称 | 借款金额 | 保证人 |
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 150,000,000.00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150,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6,510,009.80 | 151,426,915.18 |
合计 | 176,510,009.80 | 151,426,915.18 |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57,926,087.85 | 254,666,933.99 |
应付工程款 | 99,359,519.89 | 56,570,592.17 |
应付设备款 | 12,584,377.48 | 12,807,250.22 |
应付运费 | 15,291,254.56 | 17,610,853.97 |
合计 | 385,161,239.78 | 341,655,630.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7,803,630.40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2 | 6,900,000.00 | 对方未追偿 |
3 | 3,852,473.00 | 子公司资金不足 |
4 | 3,427,040.24 | 对方未催收 |
5 | 3,372,843.50 | 对方未催收 |
6 | 2,990,810.06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7 | 2,129,092.40 | 采购制作机器制作工期长 |
8 | 2,125,824.87 | 未最终结算 |
9 | 2,030,183.14 | 对方未追偿 |
10 | 1,894,758.00 | 对方未催收 |
11 | 1,888,717.93 | 对方未催收 |
12 | 1,446,191.32 | 对方未催收 |
13 | 1,390,000.00 | 未最终结算 |
14 | 1,362,450.28 | 未最终结算 |
合计 | 42,614,015.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支付的原料款及设备款。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01,017,157.10 | 266,948,410.19 |
1至2年 | 3,861,470.42 | 3,861,470.42 |
2至3年 | 344,965.35 | 344,965.35 |
3年以上 | 5,974,123.40 | 5,974,123.40 |
合计 | 611,197,716.27 | 277,128,969.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1,455,580.00 | 未结算 |
合计 | 1,455,58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9,769,522.41 | 303,674,465.33 | 459,271,321.07 | 34,172,666.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546,745.32 | 38,106,095.43 | 38,490,327.15 | 18,162,513.6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8,316,267.73 | 341,780,560.76 | 497,761,648.22 | 52,335,180.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2,961,832.40 | 227,856,606.59 | 389,959,895.76 | 20,858,543.23 |
二、职工福利费 | 149,532.55 | 31,806,379.78 | 27,221,836.02 | 4,734,076.31 |
三、社会保险费 | 1,808,511.92 | 17,825,006.99 | 17,930,567.55 | 1,702,951.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07,775.63 | 14,287,623.79 | 14,393,184.07 | 1,702,215.35 |
工伤保险费 | 542.53 | 2,319,847.28 | 2,319,847.49 | 542.32 |
生育保险费 | 193.76 | 1,217,535.92 | 1,217,535.99 | 193.69 |
四、住房公积金 | 2,395,188.20 | 22,232,113.04 | 22,221,970.84 | 2,405,330.4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54,457.34 | 3,954,358.93 | 1,937,050.90 | 4,471,765.3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89,769,522.41 | 303,674,465.33 | 459,271,321.07 | 34,172,666.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331,514.03 | 37,002,726.55 | 37,386,958.20 | 15,947,282.38 |
2、失业保险费 | 2,215,231.29 | 1,103,368.88 | 1,103,368.95 | 2,215,231.2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8,546,745.32 | 38,106,095.43 | 38,490,327.15 | 18,162,513.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225,107.38 | 48,622,618.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92,944,875.35 | 234,908,373.00 |
个人所得税 | 14,355,795.63 | 17,394,734.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93,257.99 | 3,420,030.84 |
房产税 | 3,051,626.91 | 252,922.12 |
教育费附加 | 2,402,406.27 | 2,406,462.59 |
土地使用税 | 2,918,582.91 | 1,008,322.40 |
资源税 | 5,682,467.65 | 29,371.28 |
其他 | 795,517.92 | 3,950,990.12 |
合计 | 160,469,638.01 | 311,993,825.72 |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1,231,013.26 | 10,254,601.72 |
应付股利 | 1,967,198.15 | 1,967,198.15 |
其他应付款 | 276,774,396.68 | 253,782,074.52 |
合计 | 289,972,608.09 | 266,003,874.3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231,013.26 | 10,254,601.72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1,231,013.26 | 10,254,601.7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967,198.15 | 1,967,198.15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967,198.15 | 1,967,198.1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对方未催收。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7,822,143.44 | 4,403,267.03 |
应付往来款 | 99,874,539.96 | 82,874,841.84 |
应付保证金款 | 13,931,587.43 | 27,291,679.86 |
应付运费 | 16,134,931.57 | 3,309,736.66 |
应付劳务款 | 459,787.62 | 6,731,686.50 |
应付其他款项 | 40,743,386.66 | 31,335,092.63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7,808,020.00 | 97,835,770.00 |
合计 | 276,774,396.68 | 253,782,074.5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12,280,100.00 | 子公司资金不足 |
2 | 8,991,588.29 | 转制前形成 |
3 | 8,554,773.54 | 子公司资金不足 |
4 | 2,891,140.00 | 转制前形成 |
5 | 2,000,000.00 | 转制前形成 |
6 | 1,302,685.94 | 对方未催收 |
合计 | 36,020,287.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246,016,161.78 | 223,023,839.62 |
1至2年 | 6,560,356.92 | 6,560,356.92 |
2至3年 | 676,301.02 | 676,301.02 |
3年以上 | 23,521,576.96 | 23,521,576.96 |
合计 | 276,774,396.68 | 253,782,074.52 |
40、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1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856,694.48 | 1,713,393.01 |
合计 | 856,694.48 | 1,713,393.01 |
43、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49,831,879.16 | 27,723,300.00 | 3,330,966.30 | 274,224,212.86 | |
合计 | 249,831,879.16 | 27,723,300.00 | 3,330,966.30 | 274,224,212.8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500吨碳纤维工程项目 | 1,061,538.48 | 1,061,538.48 | 与资产相关 | ||||
碳纤维预浸料及编织产品研制生产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00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2,240,000.00 | 2,2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无人机科研 | 11,480,000.00 | 11,4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碳纤维LED背板及支架系列产品技术转化生产项目 | 650,000.00 | 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生产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 2,415,337.68 | 2,415,337.6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温气冷堆拨款 | 2,846,492.32 | 2,846,492.32 | 与资产相关 | ||||
负极材料拨款 | 649,999.76 | 649,999.76 | 与资产相关 | ||||
天然气锅炉拨款 | 3,111,111.03 | 3,111,111.03 | 与资产相关 | ||||
东西排污口款 | 40,046.35 | 40,046.35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电极接头线项目 | 2,449,999.88 | 2,449,999.88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项目投资奖励 | 13,037,683.93 | 27,723,300.00 | 40,760,983.93 | 与资产相关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930,000.00 | 14,9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万吨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16,392,000.00 | 16,39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100吨碳纤维生产项目科技经费 | 127,697,669.73 | 3,330,966.30 | 124,366,703.43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49,831,879.16 | 27,723,300.00 | 3,330,966.30 | 274,224,21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搬迁补偿 | 147,590,000.00 | 90,000,000.00 |
合计 | 147,590,000.00 | 90,000,000.00 |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07,393,378.00 | -375,000.00 | 885,439,005.00 | 885,064,005.00 | 2,692,457,383.00 |
其他说明:
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 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共计转增885,622,7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93,016,133股;不分红,不送红股。实施利润分配时,如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2019年6月24日,公司发
布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7 月1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79,604,558.43 | 885,439,005.00 | 1,494,165,553.4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9,023,465.70 | 89,851,240.00 | 388,874,705.70 | |
合计 | 2,678,628,024.13 | 89,851,240.00 | 885,439,005.00 | 1,883,040,259.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89,851,240.00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减少资本公积885,439,005.00元。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7,835,770.00 | 340,010.00 | 97,495,760.00 | |
合计 | 97,835,770.00 | 340,010.00 | 97,495,76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注销回购股份库存股等因素调整变化。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7,980,609.75 | 27,193,650.75 | 7,918,427.57 | 47,255,832.93 |
合计 | 27,980,609.75 | 27,193,650.75 | 7,918,427.57 | 47,255,832.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7,193,650.75元,支付费用性安全生产费7,918,427.57元。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59,187,715.17 | 959,187,715.1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959,187,715.17 | 959,187,715.1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没有发生变化。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50,640,970.06 | 5,496,606,452.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250,640,970.06 | 5,496,606,452.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48,091,399.27 | 3,166,560,550.6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98,709,318.2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98,732,369.33 | 5,264,457,684.68 |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87,767,304.27 | 1,935,983,617.31 | 6,015,278,442.06 | 1,115,814,991.90 |
其他业务 | 51,197,117.61 | 15,886,231.72 | 67,398,408.09 | 36,136,830.81 |
合计 | 3,938,964,421.88 | 1,951,869,849.03 | 6,082,676,850.15 | 1,151,951,822.7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107,558.3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90,896.86 | 53,486,822.02 |
教育费附加 | 11,463,945.63 | 38,442,419.79 |
资源税 | 13,643,457.47 | 378,220.89 |
房产税 | 7,723,336.21 | 4,054,577.92 |
土地使用税 | 10,656,304.01 | 9,472,179.45 |
车船使用税 | 16,078.72 | 17,514.36 |
印花税 | 1,011,098.89 | 1,344,125.26 |
环境保护税 | 6,095,014.67 | 135,306.16 |
其他 | 26,058.21 | |
合计 | 71,233,749.04 | 107,331,165.85 |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费用 | 27,567,940.41 | 26,269,357.89 |
办公费 | 930,846.03 | 608,500.01 |
差旅费 | 3,496,018.95 | 2,999,715.02 |
业务招待费 | 3,499,912.84 | 3,116,488.62 |
运输费 | 57,239,964.68 | 32,430,219.75 |
装卸费 | 161,145.55 | 137,546.50 |
包装费 | 12,662,248.43 | 9,315,087.55 |
展览费 | 270,582.63 | 296,148.10 |
销售服务费 | 618,806.43 | 19,842.57 |
经营开拓及投招标费 | 391,497.52 | 210,406.89 |
港杂费 | 4,389,075.67 | 3,737,755.77 |
其他 | 21,585,210.09 | 1,588,543.12 |
合计 | 132,813,249.23 | 80,729,611.79 |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227,810.28 | 345,561,078.87 |
折旧费 | 19,096,767.27 | 18,745,676.99 |
无形资产摊销 | 5,904,785.69 | 31,694,968.63 |
水电费(能源) | 6,642,942.76 | 6,046,787.15 |
业务招待费 | 2,419,732.61 | 2,633,717.55 |
差旅费 | 3,019,149.95 | 3,992,043.00 |
办公费 | 1,050,973.01 | 1,624,308.02 |
排污费 | 469,587.20 | 746,499.16 |
修理费 | 321,483.07 | 1,315,442.43 |
安全生产费 | 14,387,872.54 | 5,053,534.69 |
税费 | 100,000.00 | |
保险费 | 1,685,564.38 | 102,724.37 |
材料费 | 1,486,119.59 | 1,183,791.87 |
取暖费 | 1,875,711.66 | 1,315,747.75 |
清欠提成 | 576,424.67 | 8,638,535.27 |
服务费 | 1,433,961.28 | 1,876,696.32 |
诉讼费 | 102,416.0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38,053.08 | 1,542,129.60 |
股权激励摊销 | 90,870,000.00 | 188,870,000.00 |
其他 | 26,211,140.75 | 12,687,286.18 |
合计 | 282,118,079.79 | 633,833,383.85 |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34,385.03 | 4,476,920.57 |
折旧费 | 1,637,517.65 | 1,469,704.57 |
厂外劳务 | 12,189.32 | 1,719,728.86 |
材料费 | 246,167.76 | 864,325.01 |
安全生产费用 | 638,920.56 | 946,295.33 |
原料 | 295,726.70 | 133,415.40 |
差旅费 | 178,111.27 | 119,133.77 |
办公费 | 108,151.47 | 98,008.30 |
厂内劳务 | 14,264.47 | 69,047.22 |
能源 | 166,699.31 | 89,338.30 |
会议费 | 89,181.88 | |
招待费 | 327.30 | 39,697.09 |
专家咨询费 | 32,000.00 | |
电话费 | 11,437.48 | 11,719.42 |
其他 | 280,192.29 | 162,744.05 |
合计 | 20,845,272.49 | 10,200,077.89 |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202,747.33 | 22,750,869.73 |
减:利息收入 | -111,211,529.78 | -59,682,730.67 |
汇兑收益 | 11,475,347.83 | 9,453,872.44 |
手续费 | 616,105.89 | 1,060,305.70 |
其他 | 14,709,833.78 | -1,010,884.10 |
合计 | -68,207,494.95 | -27,428,566.90 |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温气冷堆 | 230,796.66 | 230,796.66 |
电极接头线项目 | 175,000.02 | 175,000.02 |
东西排污项目 | 1,388.88 | 1,388.88 |
负极材料项目 | 100,000.03 | 100,000.02 |
天然气锅炉项目 | 111,111.12 | 111,111.12 |
土地使用权补偿 | 31,092.12 | 31,092.12 |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退税款 | 1,241,307.28 | 1,429,246.81 |
环保烟尘治理 | 115,002.00 | 115,002.00 |
3100吨碳纤维生产项目科技经费 | 3,330,966.29 | 3,330,966.29 |
500吨碳纤维工程项目 | 92,307.71 | 92,307.69 |
合计 | 5,428,972.11 | 5,616,911.61 |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03,456.5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720,313.87 | 4,099,567.9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37,655.86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95,232,616.06 | 68,773,994.85 |
合计 | 101,815,758.72 | 78,811,218.63 |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138,334.25 | -73,059,043.52 |
合计 | 59,138,334.25 | -73,059,043.52 |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757,191.05 | -22,996,777.14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3,795.93 | 847,578.55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703,395.12 | -22,149,198.59 |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93,198.21 | 2,225,709.01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699,607.23 | -10,240,720.46 |
合计 | -606,409.02 | -8,015,01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186,114.82 | 1,757,230.03 | 186,114.82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912,372.54 | 4,143,018.88 | 3,912,372.54 |
罚款收入 | 3,136,850.60 | 240,722.95 | 3,136,850.60 |
其他 | 1,576,770.12 | 2,822,078.11 | 1,576,770.12 |
合计 | 8,812,108.08 | 8,963,049.97 | 8,812,108.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兰州市非公企业补助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国外运甘肃公司中亚班列补贴 | 54,000.00 | 3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外贸稳定增长调结构拨款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外贸稳增长及贸易救济和法律援助服务费 | 100,300.00 | 2,16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港车辆报废政府补助款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税收奖励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转型发展专项拨款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奖励金 | 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学进步奖 | 40,0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四川省模具工业协会展览会补贴资金 | 2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 | 28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信局特殊贡献奖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返失业险补贴 | 32,394.44 | 53,538.88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第一批科技经费拨款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费返还 | 185,678.10 | 与收益相关 | |
电力奖励 | 1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912,372.54 | 4,143,018.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305,175.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0 | 500,000.00 | |
罚没支出 | 2,492.96 | 158,617.47 | 2,492.96 |
其他 | 383,636.61 | 313,622.93 | 383,636.61 |
合计 | 886,129.57 | 777,415.40 | 886,129.57 |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4,295,222.21 | 717,465,744.2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42,085,843.04 | 11,668,213.79 |
合计 | 252,209,379.17 | 729,133,958.0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22,697,746.9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0,674,436.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6,379,214.5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9,009,978.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075,864.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09,087.58 |
所得税费用 | 252,209,379.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11,211,529.78 | 59,682,730.67 |
罚没等收入 | 3,136,850.60 | 240,722.95 |
政府补助 | 90,466,979.82 | 8,903,231.98 |
其他 | 661,985.85 | 17,385,975.56 |
合计 | 205,477,346.05 | 86,212,661.1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10,498,177.83 | 11,129,231.34 |
营业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70,379,043.87 | 65,193,847.52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现金 | 386,129.57 | 472,240.40 |
支付的手续费 | 616,105.89 | 1,060,305.70 |
支付的往来款及备用金 | 45,067,725.33 | 30,437,814.57 |
营业外支出支付捐赠款 | 500,000.00 | |
合计 | 127,447,182.49 | 108,293,439.5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 | 6,540,000,000.00 | 4,453,000,000.00 |
合计 | 6,540,000,000.00 | 4,453,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5,841,000,000.00 | 2,950,000,000.00 |
合计 | 5,841,000,000.00 | 2,950,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70,488,367.77 | 3,386,315,908.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03,395.12 | 22,149,198.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8,131,573.92 | 58,216,229.12 |
无形资产摊销 | 7,360,605.03 | 32,507,075.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37,473.08 | 1,542,129.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6,409.0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 8,015,011.45 |
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138,334.25 | 73,059,043.5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202,747.33 | 22,750,869.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815,758.72 | -78,811,218.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09,087.58 | -19,189,243.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4,661.10 | 163,146.2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563,328.56 | -494,819,559.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67,987,422.40 | -126,181,313.8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9,120,909.49 | -557,914,577.30 |
其他 | -191,419,755.97 | 32,123,71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563,956.30 | 2,359,926,419.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298,486,727.14 | 1,818,345,382.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88,696,214.87 | 1,572,465,931.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09,790,512.27 | 245,879,451.3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298,486,727.14 | 3,088,696,214.87 |
其中:库存现金 | 59,582.24 | 97,338.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98,427,144.90 | 3,088,592,735.6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6,140.59 |
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98,486,727.14 | 3,088,696,214.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7,609,038.03 | 冻结,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73,810,227.31 | 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0,981,086.77 | 抵押 |
合计 | 402,400,352.11 | / |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484,112.23 | 32,628,886.29 | |
其中:美元 | 2,571,812.57 | 6.8747 | 17,680,439.85 |
欧元 | 1,912,299.66 | 7.8170 | 14,948,446.44 |
港币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8,132,389.46 | 57,364,963.96 | |
其中:美元 | 6,585,932.77 | 6.8747 | 45,276,312.01 |
欧元 | 1,546,456.69 | 7.8170 | 12,088,651.95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外币核算-预收账款 | 43,865,133.21 | 335,327,396.67 | |
美元 | 8,029,660.04 | 6.8747 | 55,201,502.90 |
欧元 | 35,835,473.17 | 7.8170 | 280,125,893.77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3,912,372.54 | 营业外收入 | 3,912,372.54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274,224,212.86 | 递延收益 | 3,330,966.3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5,428,972.11 | 其他收益 | 5,428,972.11 |
合计 | 283,565,557.51 | / | /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 | 新设 | |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生产企业 | 85 | 新设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1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 | 安徽 | 生产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59 | 非同一控制 |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吉林 | 吉林 | 生产企业 | 7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 | 新设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3,143,738.58 | 56,506,596.62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01 | 3,979,678.12 | 22,366,318.83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4.46 | 9,177,947.58 | 459,035,814.63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41.00 | 12,371,885.16 | 422,576,598.94 |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30.00 | -6,104,537.02 | -62,763,540.3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660,935.73 | 70,040,810.80 | 170,701,746.53 | 29,435,254.97 | 29,435,254.97 | 92,440,100.22 | 72,940,992.95 | 165,381,093.17 | 31,973,948.07 | 31,973,948.07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 | 1,100,979,564.79 | 163,300,801.13 | 1,264,280,365.92 | 151,528,185.21 | 151,528,185.21 | 792,046,015.43 | 168,900,678.39 | 960,946,693.82 | 52,882,908.73 | 52,882,908.73 |
司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431,631,826.23 | 82,057,204.55 | 1,513,689,030.78 | 181,260,995.56 | 344,998.00 | 181,605,993.56 | 1,436,233,975.39 | 73,956,507.91 | 1,510,190,483.30 | 205,444,397.69 | 460,000.00 | 205,904,397.69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1,196,215,623.45 | 137,964,468.13 | 1,334,180,091.58 | 115,154,476.09 | 188,350,983.93 | 303,505,460.02 | 1,139,800,254.43 | 48,260,070.37 | 1,188,060,324.80 | 86,335,988.25 | 103,037,683.93 | 189,373,672.18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 | 2,321,372.42 | 149,384,343.64 | 151,705,716.06 | 344,885,978.82 | 16,031,538.48 | 360,917,517.30 | 18,102,648.78 | 157,746,642.16 | 175,849,290.94 | 348,773,768.04 | 16,031,538.48 | 364,805,306.52 |
维有限公司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6,374,365.71 | 7,859,346.46 | 7,859,346.46 | -19,307,443.24 | 405,897,508.07 | 6,801,376.65 | 6,801,376.65 | -1,891,813.60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406,810,555.56 | 197,993,936.14 | 197,993,936.14 | 72,558,144.65 | 11,457,156.92 | -8,975,608.25 | -8,975,608.25 | -50,159,958.61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74,133,348.95 | 26,633,626.18 | 26,633,626.18 | 15,995,891.77 | 713,744,792.06 | 359,875,734.97 | 359,875,734.97 | 4,136,059.48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196,482,009.41 | 30,175,329.65 | 30,175,329.65 | 137,036,417.81 | 431,509,678.54 | 242,671,286.65 | 242,671,286.65 | 61,338,015.11 |
吉林方大江城 | 16,742,092.73 | -20,348,456.73 | -20,348,456.73 | 104,096.16 | 20,688,874.30 | -20,404,686.95 | -20,404,686.95 | -149,164.1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邳州市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平果西路 | 生产企业 | 51.00 | 权益法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 生产企业 | 49.00 | 权益法 |
注:根据《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约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和少数股东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且重要决议事项须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因此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共同控制,公司对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四人,公司推荐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355,442,193.15 | 306,604,531.46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269,386,873.94 | 286,720,750.09 | ||
资产合计 | 624,829,067.09 | 593,325,281.55 | ||
流动负债 | 110,525,901.01 | 104,023,993.68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10,525,901.01 | 104,023,993.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4,303,166.08 | 489,301,287.87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12,796,016.87 | 319,422,114.12 | ||
财务费用 | -390,434.69 | -249,222.03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净利润 | 24,097,921.33 | 21,630,660.2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097,921.33 | 21,630,660.26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426,180,462.31 | 404,712,344.92 | ||
非流动资产 | 218,743,548.20 | 196,670,771.41 | ||
资产合计 | 644,924,010.51 | 601,383,116.33 | ||
流动负债 | 44,036,027.87 | 522,718.69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44,036,027.87 | 522,718.6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27,585.00 | -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585.0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约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和少数股东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且重要决议事项须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因此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株式会社煤炭化学共同控制,公司对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宝钢化工推荐四人,公司推荐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宝钢化工和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其他计息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1.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6,436,095,765.17 | 6,436,095,765.17 | 3,149,558,151.26 | 3,149,558,151.2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22,238,938.74 | 1,322,238,938.74 | 307,385,613.46 | 307,385,613.46 | ||||||
应收票据 | 781,449,969.30 | 781,449,969.30 | 2,354,303,640.93 | 2,354,303,640.93 | ||||||
应收账款 | 488,982,949.77 | 488,982,949.77 | 742,603,187.81 | 742,603,187.81 | ||||||
其他应收款 | 87,451,419.11 | 87,451,419.11 | 73,113,791.63 | 73,113,791.63 | ||||||
其他流动资 | 3,206,462,147.36 | 3,206,462,147.36 | 3,913,721,702. | 3,913,721,702.69 |
产 | 69 | |||||||||
其他权益性投资工具 | 20,096,836.48 | 20,096,836.48 | 25,543,503.14 | 25,543,503.14 | ||||||
合计 | 4,528,701,086.10 | 0 | 7,793,980,103.35 | 20,096,836.48 | 12,342,778,025.93 | 4,221,107,316.15 | 0 | 6,319,578,771.63 | 25,543,503.14 | 10,566,229,590.92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负债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39,981,086.77 | 739,981,086.77 | 669,930,172.19 | 669,930,172.19 | ||
应付票据 | 176,510,009.80 | 176,510,009.80 | 151,426,915.18 | 151,426,915.18 | ||
应付账款 | 385,161,239.78 | 385,161,239.78 | 341,655,630.35 | 341,655,630.35 | ||
应付利息 | 11,231,013.26 | 11,231,013.26 | 10,254,601.72 | 10,254,601.72 | ||
其他应付款 | 276,774,396.68 | 276,774,396.68 | 253,782,074.52 | 253,782,074.52 | ||
长期借款 | 0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6,694.48 | 856,694.48 | 1,713,393.01 | 1,713,393.01 | ||
合计 | 1,590,514,440.77 | 1,590,514,440.77 | 1,428,762,786.97 | 1,428,762,786.97 |
金融工具不包括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等。
2.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尚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通过运用票据结算等融资手段,保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公司的应付债券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有关的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有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公司及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5.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2019年6月30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本收益率(%) | 31.65 | 124.67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22,238,938.74 | 1,322,238,938.7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22,238,938.74 | 1,322,238,938.7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322,238,938.74 | 1,322,238,938.7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22,238,938.74 | 1,322,238,938.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不以公允价值作为后续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和应付债券。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 | 40.44 | 40.44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威其他说明:
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由730,782,992股变更为1,088,86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4%。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抚顺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亚盛世康实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上海水波祥龙餐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79,939.36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2,891,140.80 | 136,334,675.43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904,288.19 | 42,651,519.95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399,171.40 | 2,453,069.43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55,351.97 | 13,736,025.21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4,012,140.22 | 144,858,018.9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572,319.96 | 32,703,730.53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40,035.13 | 3,335,114.04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9,266.65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942,820.41 | 47,231,914.8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10/29 | 2019/10/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0月29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为2270010202018112764BZ01,最高担保金额:1.5亿元整,借款期限:2018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28日。被保证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40.62 | 360.5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86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4%,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91,324,8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6.75%,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921,887.71 | 896,094.39 | 11,126,989.59 | 556,349.48 |
应收账款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8,361,140.65 | 418,057.03 | 8,848,413.01 | 442,538.90 |
应收账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3,178,321.88 | 158,916.09 | 806,983.75 | 40,349.19 |
应收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应收账款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6,160,426.18 | 3,080,213.09 | 6,160,426.18 | 3,080,213.09 |
小计 | 35,621,776.42 | 4,553,280.60 | 26,942,812.53 | 4,119,450.66 | |
其他应收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40,000.00 | 44,000.00 | ||
小计 | 440,000.00 | 44,000.00 | |||
预付账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9,320,547.13 | 0.00 | 2,492,216.97 | |
预付账款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99,756.65 | 0.00 | 5,094,600.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156,031,889.46 | 0.00 | 58,178,939.46 | |
预付账款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1,254,818.27 | 0.00 | 1,503,182.13 | |
小计 | 188,507,011.51 | 67,268,938.56 | |||
合计 | 224,128,787.93 | 4,553,280.60 | 94,651,751.09 | 4,163,450.6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0 | 3,045,732.73 |
应付账款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0 | |
预收账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0 | 280,067.37 |
预收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156,683.70 |
合计 | 0 | 3,482,483.8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母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抚顺炭素)、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炭素”)、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蓉光炭素”)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合肥炭素、蓉光炭素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炭素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47.89%股权,合肥炭素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炭素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拟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
(2)蓉光炭素成立于1992年,2011年6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研究方大集团在蓉项目技改扩能和调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蓉光炭素将整体搬迁,待搬迁工作完成后,统一办理蓉光炭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至今,企业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属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蓉光炭素已于政府就搬迁进程和搬迁补偿等内容签订合同,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3)抚顺炭素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
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抚顺炭素搬迁事宜尚无进展。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5万股。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604元/股,已到期。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其他说明 2019年6月12日回购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不合格激励对象股份37.5万股,2019年8月1日回购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不合格激励对象股份129万份。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授予日股票价值减去授予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及综合考核指标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18,270,247.5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9,851,240.00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807,393,,3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9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7月1日实施完毕。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2019
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为5.0604元/股(价格调整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为1.8859元/股。详见公司2019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5.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000股限制性股票,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000份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5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8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共 13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90,0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5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423,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00股。
10.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230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8,599,000份;同意 3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34,563,000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23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34,563,000股;2018年12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18,599,000份。
12.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为5.0604元/股(价格调整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1.49Q
股(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为1.88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300份,同意回购注销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人员共 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2,126,23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231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28,219,110份;同意39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49,570,810股。
15.2019年7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流通49,570,810股;2019年8月,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28,219,110份。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能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行(下称“陕县农行”)于2004年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即08001号借款合同和12002号借款合同,陕县农行共向惠能公司发放贷款两亿元,本公司对上述两份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0年,陕县农行起诉惠能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惠能公司偿还本金18,700万元及相应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2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2)民二终字第35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对惠能公司借款本金18,7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惠能公司追偿。2013年4月,公司已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完成。201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4)民二终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对惠能公司借款利息7,537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惠能公司追偿。2015年3月,法院冻结并划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款项 75,516,706.33元。
经调查,惠能公司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公司”)、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电力公司”)、泛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域公司”)、恒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至今尚有1.58亿元注册资金未缴足。因此,2014年10月16日,本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诉讼,诉讼请求为:1、要求爱建信托公司、富达电力公司、泛域公司、恒昌公司在未出资本金1.58亿元及利息范围内连带赔偿本公司损失;2、要求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5年1月,上海一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4月13日,北京四中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此案;2015年6月-12月,鉴于被告富达电力公司、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本案经过上报北京高院,最终确定北京四中院管辖。
2016年3月-5月,根据本公司的申请,北京四中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泛城公司持有郑州荣奇电热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及收益,出资额42,243,311.00元;冻结了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债权57,756,689.13元;冻结爱建信托公司银行存款5,600万元、660万美元存单。
2016年5月,本案在北京四中院举行庭前证据交换。
2017年7月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四中民(商)初字第00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恒昌公司( Heng Ch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爱建信托公司就惠能公司对本公司200,775,028.34元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各自未出资本金以及利息范围内向本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恒昌公司未出资本金为相当于4,74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可以人民币支付,也可以美元支付,按2008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爱建信托公司未出资本金为8,690.00万元;利息,均以上述未出资本金为基数,自2008年8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若恒昌公司( Heng Ch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爱建信托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审理费人民币831,800.0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00元均由恒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Heng Ch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爱建信托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接到判决后,被告爱建信托公司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2019年7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7)京民终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爱建信托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依法均不成立,依法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6,300.00元,由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如收回赔偿损失人民币13,4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开展后续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按地区划分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确定了四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华东地区。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区域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西北地区 | 东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华东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680,878,891.06 | 1,001,506,487.30 | 294,252,223.69 | 197,689,929.12 | 286,560,226.90 | 3,887,767,304.27 |
主营业 | 1,269,748,897.09 | 610,801,121.52 | 202,023,706.69 | 139,997,762.80 | 286,587,870.79 | 1,935,983,617.31 |
务成本 | ||||||
资产总额 | 14,628,088,849.76 | 3,682,480,512.14 | 2,618,483,133.55 | 2,174,128,982.91 | 5,151,298,944.03 | 17,951,882,534.33 |
负债总额 | 3,584,865,858.82 | 1,221,003,959.47 | 698,387,709.94 | 1,384,341,816.95 | 4,029,668,812.84 | 2,858,930,532.3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情况和资产拍卖情况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由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并分期出资的,2008年12月12日取得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202000000356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1月8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和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7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给公司。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破产清算的议案》。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管理层办理破产清算相关事宜。但法院对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未予受理。2019年1月10日,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2017)吉02执33号),裁定书中显示,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项目公开竞价中,以26,528,154.00元拍得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所有的十处工业用房及相关资产。截至报告期末,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房产被拍卖事项无新的进展。
2.2019年7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流通49,570,810股;2019年8月,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上市28,219,110份。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297,390,161.69 |
1年以内小计 | 297,390,161.69 |
1至2年 | 24,010,322.47 |
2至3年 | 7,995,044.9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02,516.44 |
4至5年 | 3,138,358.00 |
5年以上 | 29,645,315.59 |
合计 | 364,381,719.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597,348.48 | 7.02 | 25,597,348.48 | 100 | 25,597,348.48 | 4.69 | 25,597,348.48 | 1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362,956.49 | 3.67 | 13,362,956.49 | 13,362,956.49 | 2.45 | 13,362,956.49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234,391.99 | 2.24 | 12,234,391.99 | 12,234,391.99 | 2.24 | 12,234,391.9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8,784,370.70 | 92.98 | 32,932,952.83 | 305,851,417.87 | 519,871,797.32 | 95.31 | 32,932,952.83 | 6.33 | 486,938,844.49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8,784,370.70 | 32,932,952.83 | 305,851,417.87 | 519,871,797.32 | 95.31 | 32,932,952.83 | 6.33 | 486,938,844.49 | ||
合计 | 364,381,719.18 | / | 58,530,301.31 | / | 305,851,417.87 | 545,469,145.80 | / | 58,530,301.31 | / | 486,938,844.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362,956.49 | 13,362,956.49 | 1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234,391.99 | 12,234,391.99 | 100 | |
合计 | 25,597,348.48 | 25,597,348.48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对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无法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组合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以前年度应收款项损失率确认减值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7,390,161.69 | 23,438,986.30 | 7.88 |
1至2年 | 24,010,322.47 | 2,401,032.25 | 10.00 |
2至3年 | 7,995,044.99 | 2,398,513.50 | 30.00 |
3年以上 | 9,388,841.55 | 4,694,420.78 | 50.00 |
合计 | 338,784,370.70 | 32,932,952.83 | 9.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历史经验确定按照应收款
项期末余额账龄对其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采用账龄分析法。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8,530,301.31 | 58,530,301.31 | |||
合计 | 58,530,301.31 | 58,530,301.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1 | 非关联方 | 17,913,656.35 | 1年以内 | 4.92 |
2 | 非关联方 | 17,609,643.58 | 1年以内 | 4.83 |
3 | 非关联方 | 15,420,868.74 | 1年以内 | 4.23 |
4 | 非关联方 | 13,811,595.34 | 1年以内 | 3.79 |
5 | 非关联方 | 11,252,789.17 | 1年以内 | 3.09 |
合计 | 76,008,553.18 | 20.8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其他应收款 | 1,853,764,525.68 | 937,203,510.76 |
合计 | 1,867,460,249.56 | 950,899,234.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合计 | 13,695,723.88 | 13,695,723.88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695,723.88 | 1年以上 | 子公司资金不足 | 否 |
合计 | 13,695,723.88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2,339,086.32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2,339,086.32 |
1年以内小计 | 2,339,086.32 |
1至2年 | 510,000.00 |
2至3年 | 26,000.00 |
3年以上 | 2,128,704,584.82 |
合计 | 2,131,579,671.1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135,459.70 | 5,357,899.70 |
备用金 | 1,279,944.72 | 1,740,815.41 |
往来款 | 2,125,164,266.72 | 1,207,919,941.11 |
合计 | 2,131,579,671.14 | 1,215,018,656.2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往来款 | 75,516,706.33 | 3年以上 | 3.54 | 37,758,353.17 |
2 | 往来款 | 17,521,606.79 | 3年以上 | 0.83 | 17,521,606.79 |
3 | 往来款 | 12,000,000.00 | 3年以上 | 0.56 | 6,000,000.00 |
4 | 往来款 | 4,194,280.46 | 3年以上 | 0.20 | 4,194,280.46 |
5 | 往来款 | 3,665,899.70 | 3年以上 | 0.17 | 1,832,949.85 |
合计 | / | 112,898,493.28 | / | 5.30 | 67,307,190.2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23,364,267.13 | 62,013,936.05 | 1,261,350,331.08 | 1,323,364,267.13 | 62,013,936.05 | 1,261,350,331.0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59,223,243.32 | 559,223,243.32 | 546,919,786.79 | 546,919,786.79 | ||
合计 | 1,882,587,510.45 | 62,013,936.05 | 1,820,573,574.40 | 1,870,284,053.92 | 62,013,936.05 | 1,808,270,117.8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抚顺炭素有限公司 | 159,874,721.44 | 159,874,721.44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50,650,328.77 | 150,650,328.77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70,223,797.34 | 70,223,797.34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008,530.00 | 52,008,530.00 | ||||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1,360,000.00 | 1,360,000.00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85,510,031.75 | 185,510,031.75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451,330,069.59 | 451,330,069.59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160,392,852.19 | 160,392,852.19 |
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 62,013,936.05 | 62,013,936.05 | 62,013,936.05 | |||
合计 | 1,323,364,267.13 | 1,323,364,267.13 | 62,013,936.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52,498,191.95 | 12,289,939.88 | 264,788,131.83 | ||||||||
小计 | 252,498,191.95 | 12,289,939.88 | 264,788,131.83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4,421,594.84 | 13,516.65 | 294,435,111.49 | ||||||||
小计 | 294,421,594.84 | 13,516.65 | 294,435,111.49 | ||||||||
合计 | 546,919,786.79 | 12,303,456.53 | 559,223,243.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0,878,891.06 | 1,269,748,897.09 | 4,473,769,360.95 | 915,711,486.61 |
其他业务 | 82,162,298.78 | 56,937,960.58 | 77,636,816.01 | 42,237,090.41 |
合计 | 2,763,041,189.84 | 1,326,686,857.67 | 4,551,406,176.96 | 957,948,577.0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340,714,952.82 | 12.33 |
2 | 154,833,892.71 | 5.60 |
3 | 101,595,857.19 | 3.68 |
4 | 86,679,665.52 | 3.14 |
5 | 82,561,757.24 | 2.99 |
合计 | 766,386,125.48 | 27.74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03,456.5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37,655.86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57,019,091.34 | 52,122,037.71 |
合计 | 69,322,547.87 | 58,059,693.5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6,409.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00,037.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232,616.06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6,114.8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172.6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68,798.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898,537.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240,377.16 | |
合计 | 82,951,415.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0 | 0.5378 | 0.53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18 | 0.5070 | 0.507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党锡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