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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2月7日发布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8日发布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一)》”

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

现召集人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变更会议审议事项

前期,红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善建商务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天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度星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创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逸潮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郑州磐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本期债券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共计10.267%,向本次会议提出3项临时议案,分别是:1、《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

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2、《关于增加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15康美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3、《关于要求为15康美债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召集人于2020年2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一)》,拟将上述3项临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的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截止2020年2月20日,召集人收到上述议案的联合提案人郑州磐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创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善建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风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撤回15康美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提案的函》,要求撤回《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不在会议上作为议案进行审议或表决。

上述申请议案撤回的联合提案人合计持有比例为1.535%,其撤回《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后,该议案提案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不足10%,不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提案条件,故召集人现取消该议案,不再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变更后的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2、关于债券持有人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3、关于变更“15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方式和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4、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15康美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5、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6、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5康美债”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7、关于要求发行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8、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9、关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额支付利息,面额50万(含)以内部分的本金全额兑付、面额50万以上部分的本金等比例支付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15康美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要求为15康美债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二)召集人联系方式的增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会务常设联系人:肖晋、林焕伟

会务常设联系人电话:020-66335390、020-66335422、020-66335423

传真:020-87553600

本补充通知未涉及事项,仍以召集人于2020年2月7日发布的《会议通知》、2020年2月18日发布的《补充通知(一)》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之盖章页)

发行人:

202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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