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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81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5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年报,截至2019年底,关联方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马兴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合计为94.81亿元,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承诺现金分期代为偿还,年审会计师无法就该代偿方案的可执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预计可以收回,未计提坏账准备。但在公司披露的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中,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占用形式、资金用途及流向、具体责任人等;(2)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

准确、完整,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3)资金占用代偿方案的可行性,目前的偿还进展,以及公司的追偿措施;(4)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和需进一步追加的审计程序;(5)结合占用方的财务状况,说明公司预计可以收回被占用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6)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业绩专项说明中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的原因和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在建工程。根据年报,公司2019年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7.14亿元,较上年增加31.20%,年审会计师称公司未提供在建工程中7个项目的完整财务资料,因此无法就在建工程及相关应付账款的准确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原因,分别列示有关项目的具体情况;(2)公司未能向年审会计师提供在建工程财务资料的原因,相关已披露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涉及7个工程项目及相关应付账款的具体情况;(3)年审会计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尚需进一步获取的审计证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医疗器械存货。根据年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医疗器械存货账面余额为25.63亿元(包括发出商品4.39亿元),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为2.05亿元,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相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01亿元。公司大部分医疗器械的销售代理权已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且截至审计报告日仍未就代理权续期与授予方达成一致,尚未就相关存货确定后续处置安排,因此,年审会计师无法就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因未能通过函证予以确认,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年审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营业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上述医疗器械存货的具体情况,及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和金额,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及确认的营业收入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时间及金额等;(3)医疗器械销售代理权的具体情况、到期日及续期情况,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未就代理权续期与授予方达成一致的原因及后续影响,相关存货后续具体处置安排;(4)年审会计师未能通过函证予以确认,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的

具体原因,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和尚需进一步获取的审计证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中药材存货。根据年报,公司2019年期末存货账面价值314.08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48.6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6亿元,期末存货中包括2018年追溯调整增加的中药材存货209.80亿元,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0.3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中药材存货的具体情况,包括中药材具体品类和金额等;(2)结合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存货价格变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业务规模、市场需求等因素,说明大规模储备存货的合理性及必要性;(4)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结合各类存货特点,进一步说明为确保存货真实、准确、完整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五、关于商誉减值。根据年报,公司2019年期末商誉账面价值0.81亿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亿元,年报中未披露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2)就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指标参数,与本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指标参数进行对比,并结合对比情况详细说明差异原因,以及本期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差异情况;(3)结合前期商誉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本期计提是否具有准确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形;(4)请出具商誉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就上述有关问题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为确保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真实、准确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六、关于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损失2.3亿元,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52亿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0.61亿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0.14亿元,较2018年均出现大幅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减值资产的具体情况,计提减值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以前年度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形;(3)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为确保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真实、准确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七、关于诉讼预计负债。根据年报,针对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公司期末计提或有诉讼费用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情况,以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本期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为确保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真实、准确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八、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年报,公司2019年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上述事项是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1)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差错调整的交易背景、对象及其关联关系、会计差错发生的时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等,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调整事项;(2)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为确保会计差错更正真实、准确、完整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3)结合内控审计报告,进一步核实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九、关于审计意见。根据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包括资金占用、在建工程、存货等,涉及金额较大。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报告内容,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判断依据,未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审计执业准则等规定。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5个交易日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事项需进一步确认,且需年审会计师、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将拟延期 5 个交易日披露《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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