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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与《康美药业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资产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相较于异常波动前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2、未发现近期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与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资产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与之同步,康美实业、马兴田、许冬瑾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让渡协议》,但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托管的目的为助力公司纾困、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但本次表决权让渡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股份转让、股份代持或委托持有且易林投资不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承诺或担保;

3、本次托管的托管期限为协议生效后二十四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表决权让渡的让渡期间与剩余股份表决权放弃期间可以延长,但让渡期间届满后公司控制权相关后续安排存在不确定性;

4、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5.17亿元,净利润-14.24亿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61亿元,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为333.35亿,公司存量债务规模大,流动性紧张;

5、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公司面

临较大的诉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公司已公开的信息以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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