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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业绩预告更正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康美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0年度亏损244.8亿元至299.2亿元。相关预亏金额巨大,与更正前预亏金额差异巨大,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2021年1月30日公司发布业绩预亏公告,我部已就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你公司予以审慎核实。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现进一步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更正公告,本次更正主要由于对存货等资产科目计提大额减值。请公司:(1)结合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存货等各减值资产具体情况,说明公司资产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恰当;(2)说明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公司迟至本期才计提相关减值的合理性、审慎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是否存在前期业绩虚假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根据更正公告,公司针对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计提大额或有诉讼费用。请公司结合目前民事诉讼索赔的进展情况,审慎评估对公司经营财务

的影响,说明计提或有诉讼费用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相关诉讼风险。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更正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是否适当和审慎发表专项说明。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开展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根据更正公告,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股票可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目前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涉及重大诉讼等风险事项。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存在的诸多风险因素,明确投资者预期,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和后续安排。

对于查实的公司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我部将依法依规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予以严肃处理。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函件的要求,于4月21日前回复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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