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重整进展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月重整进展为表决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目前,公司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 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投票权,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由广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共同组成的神农氏合伙企业及部分社会资本,将参加康美药业的公司重整。公司在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包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事宜确定后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6月4日,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现就公司重整进展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投票权,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时。根据网络表决情况的统计,表决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19,789,700.1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该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9.85%,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3,919,056,504.4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6.43%。该组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1月 15日下午14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2021年10月20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截止。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农氏”)向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神农氏的构成如下: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参与本次重整的投资人拟向公司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后续将与投资人谈判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三)公司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目前,管理人、

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正密切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进程。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护各方合法利益。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