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7月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简称“会议”)的通知。2019年7月1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出资约 695万元购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贵阳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部分房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李保芳、李静仁、王焱)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