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由刘成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成龙先生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特此公告。
附件:刘成龙先生简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刘成龙先生简历
刘成龙,男,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公司执业律师,法律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知保处处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知保部主任。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处长、党委党校(职工培训学校)副校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社保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