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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销售的相关报道,为避免投资者对报道内容产生误解,现予以说明如下:

一、报道概述

有媒体于2020年11月20日报道了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茅台酒直销渠道的计划销售量,将商超、电商等视为直销渠道,认为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直销渠道占比及业绩将大幅提升。

二、澄清声明

(一)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销售渠道分为直销和批发。直销收入指通过自营渠道实现的收入,批发收入指通过社会经销商、商超、电商等渠道实现的收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直销收入占比和前三季度相比不会有显著变化。

(二)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进。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计划已纳入年销售计划,并计入已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左右的目标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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