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炎林 | 联系电话:0755-23835330 |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杰 | 联系电话:021-20262050 |
性内容;
(4)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5)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8)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了这些规章制度。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8110801012701776783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 | 19033101040024553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207021129200103678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84476854890 | 补充流动资金 |
了2次董事会,未召开过股东大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文件进行了审阅。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华海药业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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