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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0-08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司于2020年9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号)。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2020年4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84,260万元,发行数量为1,842.60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6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3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66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18.426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次修订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参与公司融资方式等内容的变更,同意因相关内容变更而修订更新后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次修订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四次修订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军先生、祝永华先生、苏严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王玉民先生、曾苏先生、辛金国先生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公告》,同时更新后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次修订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四次修订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内容。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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