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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4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29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因相关事项变更,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7日、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三次修订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2016年10月17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970,619股股份及股份登记手续(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事宜,该部分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约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15%,

认购总金额为209,007,007.74元。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7,900,687 股。

二、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 日起至实际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原定计划于2020年10月17日届满,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4月17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细则等内容的修订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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