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 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毕3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0,4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特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467.715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366.6752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467.7152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2,366.6752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第六条及第十九条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