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同意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简历:
王伟,男,中国籍,40岁,本科,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部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