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共收到以下政府补助: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取得依据 | 类型 | 会计科目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4,461.01 | 财税[2011]100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扶持奖励 | 347.39 | 张财企[2018]19号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财政扶持补助资金 | 1,068.46 | 粤科规财字[2017]190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专项科技款、科技研发资金、科技工作先进奖 | 530.76 | 珠科工信[2018]105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其他补助 | 1,564.66 | 斗科工信[2017]167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合计 | 7,972.28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本年1-4月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624.88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47.39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