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23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共收到以下政府补助: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取得依据 | 类型 | 会计科目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662.10 | 财税[2011]100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补贴款 | 28.86 | 宁工联发[2019]2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财政扶持资金、补助资金 | 512.70 | 沪府办发〔2015〕4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其他政府补助 | 18.96 | 深科技创新〔2019〕160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合计 | 1,222.62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本年7月27日至8月23日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222.62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