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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信”,格力金投和金诺信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8月7日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元/股至7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且该增持计划不以谋求实际控制权为目的。”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2019年8月7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之进展。

? 格力金投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37,241,796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

2.8135%。截至2019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425,152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7.8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持有长园集团103,425,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

?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8

月7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9年8月6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66,183,356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0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元/股至7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且该增持计划不以谋求实际控制权为目的。

2019年9月24日,公司收到格力金投及金诺信的《告知函》,格力金投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37,241,796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8135%。本次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425,152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

7.8135%,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持有长园集团103,425,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看好长园集团未来的发展前景。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长园集团新的第一大股东,将继续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次权益变动前,长园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园集团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长园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截至告知函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2019年8月7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之进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前述增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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