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浦敏华先生、丁岚女士、钱燕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敏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到会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南高纤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